案二 养小鬼的女星 第082章 相同之处(第2/2页)

我笑了笑:“分析凶手的作案心理。”我把尸检报告丢给了陈凡,让他看醉汉后脑的伤口深度,那个伤口,虽然不足以直接致命,但是从伤口就能分析出来,这击打,用的力气不小。一般人的后脑,遭受那么重的敲打,至少脑袋肯定会开始犯浑。

更不要说,是那个已经醉酒的醉汉了。

陈凡还是没听明白我的话,王雅卓倒是非常聪明,她骂了一句:“你是警察吗,怎么这么笨。方涵的意思是,如果凶手先那么用力打了醉汉的后脑,那个醉汉直接就倒地了,哪里还有机会看到什么可怕的东西,然后吓的猝死。”

陈凡恍然大悟,尸检报告中,并没有对猝死和后脑遭受重击的时间先后作出认定,原因很简单:法医判断不出来,因为两个时间挨得太近了。

醉汉的表情,很真实,人的真实表情,是没有办法从外部伪造出来的,所以我肯定,醉汉那表情,肯定是因为看到他认为可怕的东西才产生的,而那东西,很可能就是他认为的鬼。作出这样的推测,并非无凭无据,不管是我们第一次见醉汉,还是在监控画面中,醉汉都是一副惊恐的样子。

而如果醉汉是后脑遭受到重击之后才猝死的,是有可能,因为猝死,归根结底是身体内部的机能活动,并不一定需要外在的惊吓。但是,如果醉汉不是因为情绪被触发而猝死的,他就不会产生出那样真实夸张的瞬间表情。

正如王雅卓所说的,那么用力地击打,足以让醉汉发懵,昏迷过去了,他又哪里有机会看到可怕的东西。

所以,醉汉先猝死,后脑再受重击的可能性,更大。

这样一来,又有一个新的问题产生了:既然醉汉已经猝死倒地,为什么凶手还要在醉汉的后脑用力击打,留下伤口。

这行为,看似有些多此一举,要知道,血肯定会溅出来,沾在凶手的身上,这样凶手被找到的可能性就更大了。如果不是有特殊的目的,凶手不会这么做。

被我一问,陈凡皱着眉头仔细思考了起来。

我也站了起来:“凶手,是刻意让这起案子,和吴青山的死有更多的相同点,这就是他看似多此一举的原因。”

犯罪地点都闹鬼,现场都有古曼童,死者的后脑都遭受了重击,这两起案子,很明显挂上了钩。除了这个原因,没有其他理由能解释为什么凶手要在尸体后脑补上一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