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第2/5页)

“可是他会犯错,他也犯了个错。

“这个人为了保护女儿,决心行凶。可是他是位法官。他见过的凶手比他手上的掌纹还多。各种凶手,不论是智慧型、蠢蛋型、怯弱如鼠还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他都见识过。他也知道没有所谓天衣无缝的罪行。

“他明白凶手会被逮到不在计划不周或是警方聪明过人。凶手会被逮到,纯粹出于意外——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诸多无法意料的巧合。不巧有人正看着窗外,有人注意到一颗金牙或想起一首歌。所以,这个人晓得最完美的罪行就是最简单的,亦即让巧合发生的几率与给警方的线索降到最低。

“从警方无从追查到你的来源取得一把手枪,在没有人的地方伏击受害人,开枪杀了人,再一走了之。警方可能怀疑你,问些难缠的问题,可是他们证明不了什么。

“所以这个人,何瑞斯·艾顿,要安东尼·莫瑞尔在特定的时间,到他位于海滨路上的家。隔天,他去了伦敦,从我们猜到的地方偷了一把装满子弹的枪,然后回到小屋。

“8点过后,他戴上一双手套,把手枪放在口袋里,离开小屋。他踏上草坪后面的小路,到哪儿去?当然是恋人小径。这是惟一的一条连接通尼许镇和此地的大马路。恋人小径旁边的边坡很高,他可以在暗处等着受害人出现。这是必然的选择。

“8点18分左右,莫瑞尔走了过来。何瑞斯·艾顿一分钟、一句话都不浪费,从小径现身,从口袋掏出手枪。莫瑞尔一看见路灯下的你,马上明白是什么状况。他转身,斜线跑过马路,往沙地奔去。何瑞斯·艾顿朝他开枪。莫瑞尔多踩了一步就倒在地上。凶手走到他身边,把手枪丢在他旁边,就悄悄地寻原路走回小屋。

“同时,不可思议的巧合又发生了——一个无从预料的证人竟然在此。康丝坦思·艾顿决定当晚去见父亲,但她的车没了油,等她走到小屋,发现屋里没人,才想起那天是星期六,父亲一定还在伦敦。所以,她决定抄近路到通尼许镇,再搭公车回去。

“而她目睹了凶案。

“看见父亲走开后,她心里很(我猜想)慌乱。她不能也不愿接近莫瑞尔,她当时以为莫瑞尔罪有应得。她脚都软了,跟以往碰到困难时一样,她需要救兵。想起了附近有座电话亭,她跑了过去,打算打电话到陶顿市。

“因此,她没有见到让整件事变为大噩梦的那个关键。”

菲尔博士顿了一下。

艾顿法官一动也不动地坐着,双手交叠在肚子上。外头仍是风狂雨骤,窗子嘎嘎作响。

“她没有看到什么?”他问。

“莫瑞尔没有死,”菲尔博士说。

艾顿法官闭上了眼睛。他的脸痉挛了一下,是那种突然领悟、刹时明了一切的震惊。他睁开眼睛说:“你要我相信一个脑袋瓜中弹的人没死?”

“我不是说过,这件事令人难以置信?”菲尔博士回问,语气颇为热切。“我不是说过没有人会相信?”他的语调改变了。“这种情况在法医学上其实很常见。刺杀林肯总统的约翰·韦克斯·布斯也是脑袋中弹,走动了一阵子才死的。格罗斯提过,有人头上插了根4.5吋长的钢针,竟然没事。泰勒也说过好几个类似的例子,从医学角度来看,最有趣的一件是——”

“你可以跳过这些引述,请继续解释。”

“莫瑞尔,”菲尔博士简洁地说,“还没有死。他不久就要死了,可是他不晓得。这个时候他还活着,决心以恶毒的手段报复。”

“啊!”

“安东尼·莫瑞尔,即莫瑞里,遇上了什么状况?他受惊吓的脑子开始恢复运作,一边在沙地爬行,挣扎地站起来,他知道刚发生了什么事吗?

“嗯,旧事重演。他大费周章对一个人耍计谋,结果是挨了一颗子弹。艾顿法官,这个高高在上、极具权威,也是莫瑞尔讨厌的人,竟想开枪杀死他。可是,若是他去报警,警察会相信他吗?不会的,辛希雅·李案已经证明有权有势者会联合起来揶揄他、破坏他的名声,现在的情况更糟。但这次他不会给他们这个机会。这次,他对西西里岛的众神发誓,他要自行了结此事。”

菲尔博士顿了一下。

“亲爱的先生,”他继续说,往后让自己坐得更舒服,用惊奇的态度说着,“你能说这些电话和口香糖故弄玄虚的手法像是斐德列克·巴洛的作为吗?以法官的身份,你能说这是高明的心理研究吗?我说不能。这些事听起来只像一个人的行事,像是莫瑞尔会做的事。”

艾顿法官未加以评论。

“依你所见,”法官说,“他的目的是——”

“为以后控告你意图谋杀他时提供确凿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