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鞋子疑云(第2/4页)

老板喋喋不休说个没完:“你现在准备留在我们这里吧,我希望,崔弗斯先生。”

“不,”史宾利说,“我今晚就要离开。”

“哦?”

“就今晚。我恨不得走得远远的。你听着……”

他狠狠喝干第三杯白兰地,倾身挨近吧台。不知是因为有白兰地壮胆,还是他有意,或是他想成为众人的焦点——他一开口,叽喳的说话声渐渐安静下来,他的声音压过他们——修葛不知道出于什么理由。史宾利倒是意识清晰要对酒馆里所有人说话。三杯白兰地下肚,趁着他情绪高亢时,由舌端脱口而出。他清了清嗓子。他怀着恶意的眼神,得意洋洋环顾在场的人,他转头面向酒吧老板。

“得了,别装了!别站在那边舔你们的啤酒,一副道貌岸然的德行。我知道你们心里正在想什么。杀人凶手。你们假惺惺在关心,警方怎么还没有逮捕我,是吧?”

老板试着继续扮演他的角色,似乎无视于他人的活动。他假装跟别人不同:“哦,先生,既然你提到这件事——当然,我们都听说了,真是一桩可怕的事件!”他活力十足擦亮吧台,“我们对那可怜的老绅士感到难过……”

“把那瓶酒拿过来!可怕的事件!他们想把罪名套在我头上,但是没辄。告诉你们的朋友,我跟这件案子没有任何瓜葛,我已经证实了这一点。”

酒馆老板面露笑容:“咦,那真的要恭喜你了,崔弗斯先生!我们也觉得你不是凶手,先生!那只是这一带的人——你知道的,谁不爱道人长短。”他压低声音,“你只是特地来拜访狄宾先生,很多人——”

“你是在跟我说话吗?听着,”史宾利饮干杯中酒,碰然将杯子倒置,用手戳着酒吧老板的胸膛,“我从来没有进过他的房子。他们以为那个人是我,其实是狄宾先生伪装让别人认不出他。去和你们的朋友说吧,还有你们那些没大脑的警察朋友。”

“先生?”

“我告诉你!是狄宾打算来告诉我,我是个骗子!”

酒馆老板听得一头雾永,史宾利自顾自地说。他越说越自信,简直是武断。

“听着,我告诉你们是怎么回事。老狄宾想要离开他家,懂了没?别管为什么。我不会说的。他想要离开自己家,懂了吧?很好。他上伦敦去,到剧场用品店买个化妆箱,又到一家成衣店买套衣服。然后,他就可以为所欲为,没有人会怀疑他。但是尼克是个艺术家,你们懂吗?——名副其实的艺术家;我不得不夸奖他。假如他在任何地方留下脚印,他也不留一点痕迹。他甚至有几双不同尺寸的鞋子。没错!而你不可能走进鞋店,要求买一双比你的尺寸大三四号的鞋子。这太奇怪了;而且他们会找到是哪家店的鞋,要是事后出了什么麻烦,警察绝对追踪得到你,懂吧?”

史宾利往吧台中间挨过去,涨红的脸凑到离酒吧老板只有一寸距离。以更嘶哑的嗓音说:“所以,尼克怎么做呢?他到一个大家称之为“庄园”的大宅;唯有那里有弃置不用的家具,和一些我连放在煤窖里都嫌脏的画。某天下午,他背着一个本来应该用来装书的书包;跟得上我的话吗?他溜到他们囤积废弃物的房间,偷了一双某人的鞋;现场没有留下任何他的脚印,为什么,因为他把这件事嫁祸给那双鞋的主人,懂了吗?这就是尼克干的好事,这一切都是因为他要离开他家,以及……”

修葛还没听完这句话,惊觉自己几乎正面对着史宾利听他说话。他保持不动声色,以空杯就唇,注视吧台后面一张海报,约翰·渥克以一抹讽刺的斜睨露齿微笑。

史宾利继续讲案子使用的道具,令人讶异的是,他把所有的假设都建立在这双鞋上,避重就轻,加油添醋,指出这双神秘之鞋的鞋主就是莫利·史坦第绪。各种参考解释都出笼了,其中一个最简单的解释——狄宾藉伪装来掩人耳目——却被略而不提。不知什么时候,话题又转到修葛父亲荒唐的行径,说亨利·摩根装神弄鬼是为了偷这双鞋?

他冒险侧眼偷瞄史宾利。后者说得太投入,太多壮胆酒下肚,太沉迷于锋头人物的风光,丝毫没有转头或降低音量。史宾利大笑,他的脚徒然无益探索吧台下的栏杆。

“这就是事情的经过,”他说,敲着柜台,“这是他的失策,懂了吗?因为他要溜出他家,没有人知道。就是你们眼中的尼克·狄宾!当他要重返他的屋子时,他进不去。知道为什么吗?他匆匆忙忙把口袋里的钥匙弄丢了,就是这样。哈哈哈。别怀疑,我就是知道。”

这些胡言乱语都是冲着酒馆老板说的。他细心地瞄了白兰地酒瓶一眼,咳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