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密歇根州,1999年6、7月(第3/5页)

“那怎么会是问题?”

“你知道布莱恩·豪瑟的父亲是州警吗?”

“不知道。有关系吗?”

“豪瑟警官说布莱恩昨晚都在家里开派对,没有离开。”

“那是袒护他儿子,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哪个父亲不会这样?”

“的确是,而且这可能不是第一次了。不过从他们的角度来看,警方获得的说法,是州警说自己的儿子不可能涉案。”

“那又怎样?”

“意思是说,大概没有人希望这个案子继续办下去,检察官甚至不想碰。”

“那给他一张纸,要他把名字写下来不就好了?”

律师迟疑了,“我这样说好了,麦可不管要不要供出那些小孩,都会被处罚。不过要是他自己担下来,对大家都会比较容易。”

“所以你是要告诉我让麦可自己一个人认罪?是这样吗?”

“我是说………涉案的人各有动机,何况麦可以前的特殊情况……”

大家陷入沉默。我还听到办公室窗外的车声。

最后大伯开口,“底线呢?结果大概会是什么?”

“缓刑一年。然后就可以撤销告诉,意思是说,到最后就不会留记录了。”

“就这样?”

“应该会要做点社区服务。”律师说,“你知道的,扫地、捡垃圾什么的。除非法官异想天开,否则就是这样。”

“异想天开?”

“就是所谓的‘修复式司法’,现在很受欢迎,就是要被告以实际行动补偿受害者。”

“你是说,去帮忙修理东西?”

“那也是一种,实践的方法很多。最后是法官和监护人决定,当然还有被害人马许先生。”

当天我学到重要的一课——整个司法体系真正运作的方式。要是你认为司法是一堆法律条文,那你就错得离谱。其实是几个人坐在一起讨论,决定你的下场。等下了决定,再去翻书找法律条文,把适合的拿出来用。要是惹到做决定的人,那你就死定了。就算只是违规停车,也会被送进监狱。不过呢,要是让你没事对大家都有好处,那你就赚到了。

事情就是这样,又过了几天大家忙着“搓汤圆”,然后我上了法庭,律师代表我认罪,然后就是听法官训话,说我有多幸运,有机会改过自新,还能不留前科。

第二天,我来到一个会议室,跟监护人碰面。在场的还有马许先生,就是那幢房子的屋主。马许先生很胖,皮肤黝黑,嗓门很大。这样的人有个踢足球的儿子也不奇怪。要是马许先生想当场把我宰了也没问题。只要看他一眼,就知道他绝对办得到。不过今天会面的目的,只是要双方了解彼此的立场:我要表达歉意和诚意,表示自己愿意整个夏天补偿马许先生。马许先生直挺挺地坐在椅子上,西装笔挺。最后该我们握手了,他也对我伸出手来,姿势强而有力,不过不至于把我的骨头捏碎。

“我认为这对彼此都是很好的经验。”马许先生说,“或许我学到要怎么宽恕。我也希望自己能跟麦可分享自己的人生经验。”

换句话说,这人知道什么时候该讲什么话。我敢说监护人铁定听了很爽。说不定已经偷偷记录,把我归类在成功的案例里面,还幻想自己有机会让“奇迹男孩”走回正途,这样就出名了。这又是另一个心理学专家的白日梦。



犯下那条滔天大罪已经是两个星期前的事了。我一个人认罪,要去马许家履行义务,时间就在明天中午。

当天晚上,我在酒店外面,坐在利托大伯的车子后车盖上面。天气很热。铁桥下,水泥墙的警示灯闪个不停,一上一下,黄色的灯轮流闪动。

我看着走过大街的车辆,有些车窗摇下,音响的音乐飘进夜空。车子驶过,还飘出驾驶抽烟的烟灰。难道这些人都是要回家吃晚餐的?总该有一个是要离开的吧?离开米尔佛德,越远越好。要是看到我坐在酒店廉价的霓虹灯光下,大概会以为我是本地小孩,这辈子哪里都不会去。他不会知道我的过去,也不知道六月的那一天,更不知道我已经九年没开口说话了。不过,现在我哪里也去不了,因为我只是个假释在外的少年犯。

又过了一个小时,天气还是一样热,一摄氏度都没降,第二天想必会热死人。最后开来一辆车,不是经过,而是停了下来,车灯照在我的脸上,让我一时看不清楚。接着车子转进旁边的停车场。引擎熄火,驾驶却没下车,继续坐在原位。

那辆车我认得,红色的雪佛兰,加上格纹椅套。我坐着没动,心想最后他会下车。过了整整一分钟,又一分钟,最后我只好跳下来走过去。

葛里芬坐在车里,灯光让我看到他在哭。我走到前座打开门坐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