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格丽特的故事(第2/5页)

在学校里,我对自己在书店读到的东西保密。我从旧语法书中学到的一些古代法语被我运用到自己的文章里,可我的老师却认为它们是拼写错误,不过他们永远也不可能消灭它们。有时候,一堂历史课会碰巧涉及我通过在店里随意阅读所积累起的一点深奥知识。查理曼大帝?我会想。什么,我的查理曼大帝?我在店里读到的?在这些时候,我会陷入沉默,原本完全不相干的两个世界瞬间碰撞在一起,让我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不看书的时候,我会帮我父亲打下手。九岁时,我被允许用棕色的纸把书包起来,并在上面写上离我们比较远的顾客的地址。十岁时,我被准许独自步行将这些包裹送去邮局。十一岁时,我接过了母亲在店里的惟一工作:清洁任务。“旧书”常携有尘垢、细菌和多种有害物,母亲过去常包着头巾,身穿家居服,手持鸡毛掸子挑剔地走在一排排的书架间,她总是紧闭双唇,尽量不呼吸。时不时地,当鸡毛掸子扬起一团虚幻的灰尘时,她便会退后咳嗽。那些装着“危害身体健康”的旧书的板条箱子,总是碰巧被摆在她的身后,于是它们会不可避免地钩坏她的丝袜。我主动要求承担打扫任务。这是一项母亲乐于摆脱的工作;从那以后,她就无须再出门去书店了。

我十二岁时,父亲派我去寻找遗失的书。如果档案显示书在库,而它们却没有在书架的正确位置上,我们视为“遗失”。它们或许是被偷走了,但更有可能是被心不在焉的阅览者放在错误的地方了。店里一共有七个房间,每个房间从地板到天花板都堆满了数千册书。

“你做事的时候,检查一下字母的排列顺序。”父亲说。

这是一项永远也做不完的工作;我想知道现在他把该任务委派给我,态度是否完全认真。不过说实话,这个问题几乎无关紧要,因为我是认真地从事这项工作的。

我把整个夏天的上午都花在父亲派给我的任务上,到九月份学校开学,所有遗失的书都被找到了,每一册被放错的书都归原位。不仅如此,而且回首过去时,还有一件事情显得尤为重要——那就是,我的手指触摸到了店里的每一本书,尽管只是短暂的接触。

等到我十几岁时,我已经帮父亲做了许多工作,以至于我们在那些安静的下午几乎无事可做。一旦我们完成了上午的工作,把新到的书摆上架子,写完信,一旦我们在河边吃完三明治,喂完鸭子,就会回到店里看书。我对书的选择逐渐变得不那么随意了。我越来越经常地在二楼逛来逛去。那里摆着十九世纪的文学作品、传记、自传、回忆录、日记和信笺。

父亲注意到了我的阅读兴趣。他从书展和拍卖会回来时,总会带几本他认为我或许会感兴趣的书回家。都是些旧旧的小书,多数时候是手稿,用缎带或细绳系起来的泛黄的书页,有时候是手工装订的。那些书记录的都是平民百姓的普通生活。我不是简单地看它们,而是贪婪地读它们。虽然我对食物的胃口变小了,对书的渴望却始终如一。我就此开始从事自己的职业。


我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传记作家。事实上,我几乎根本不是传记作家。主要是为了自娱,我写了若干篇短小的论文,论文的研究对象均为文学史上无关紧要的人物。我的兴趣始终在于为落败者写传记,这些人在世时默默无闻,去世后便陷入了无人知晓的深渊。我喜欢打开已经在档案架上尘封了一百年或更久的日记,发掘出被埋没其中的人生。与别的事相比,复活已经绝版了好几十年的回忆录中的人物,差不多是最让我高兴的事情。

有时,我的研究对象恰好足够重要到能引起当地某个学术出版商的兴趣,于是我就发表了一些属于我自己的作品。它们不是书。不是像书那么庄重的出版物。其实只是几篇文章,装订在纸质封面内的薄薄几页纸。我的一篇文章——《兄弟诗人》,探讨了茹尔·朗蒂埃和埃德蒙·朗蒂埃兄弟以及他们合著的日记——吸引了一个历史学编辑的注意,被收入一本有关十九世纪文学和家族的精装版论文集。一定是那篇论文博取了维达·温特的关注,但是它出现在那本论文集里相当容易令人误解。书中满是学者和专业作家的作品,我的文章位列其中,就好像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传记作家,但其实只是一个浅薄的涉猎者,一个有才能的业余爱好者。

研究人生——已经死去的人的生活——只是我的爱好。我真正的工作场所是书店。我的工作不是卖书——我父亲负责卖书——我的工作是照料书。我常常取下一册书,读一两页。毕竟,说起来,阅读也算一种照料。那些书单从出版年份而言,还没有古老到值钱,也没有重要到会被收藏家搜寻,然而,即使它们往往从里到外都很无趣,我还是珍爱它们。无论内容多平庸,总有一些东西会触动我。因为某个如今已离世的人曾认为那些词语很重要,需要被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