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罗飞的秘密(第3/10页)



“韩少虹在半年前卷入一桩交通肇事案,撞死了一个卖菜的农民。”尹剑解释道,“后来此事在网络上传开,很多人认为她实际上是故意杀人,因此激起了民愤。”

曾日华“啊”的一声,露出恍然的表情,他竖起一根指头晃了晃,说道:“这事我知道,原来就是她呀,听说这个人的背景深得很呢。”

慕剑云和熊原对这件事也早有耳闻。在座中只有罗飞既不是本地人,平时也很少上网,不明白此事的原委,便由尹剑向他简略地介绍了相关情况:半年前的四月五日,韩少虹驾驶一辆红色宝马车剐翻了农民熊光宗的路边摊点,两人因此而发生争执:熊光宗要求韩少虹赔偿损失,韩少虹认为对方占道经营,拒不理睬。在激烈的口角之后,韩少虹欲驾车离去,熊光宗则不依不饶地拦在车头。双方相持不下之际,韩少虹的宝马车忽然发动,竟开足马力撞向了熊光宗,后者在送往医院后不治身亡。当时围观者众多,因此此事迅速在市井及网络上传开,并且激起了极大的民愤。韩少虹虽然被捕,但她解释说,当时她是想倒车绕过熊光宗,但因情绪激动而挂错了挡位,因此酿成悲剧。司法调查采信了韩少虹的说法,在一个月前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她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两年。这个判罚引起了极大的争议,网络上的讨伐与指责声响成了一片。大部分人都相信,韩少虹当时就是想撞死熊光宗,她理应按故意杀人罪接受严厉的惩罚。

“我也认为她就是故意杀人。”尹剑最后发表了一下自己的观点,“据现场目击者描述,韩少虹在开动汽车前,曾对受害人有过言语威胁,什么‘你不让开我就撞死你’之类,她接下来的行为用挂错挡位来解释,实在是难以令人信服。”

韩灏沉吟着说道:“现行的法律适用疑罪从无的原则。要定故意杀人罪,必须有确实的证据才行,争吵时的过激言论并不足以为证。所以法院最后这么判,也是情有可原吧。”

“什么‘疑罪从无’?那我开着车是不是可以到街上随便撞人了?”曾日华斜着眼反驳道,“咱们都是警界内的人,还遮遮掩掩地干吗?说白了,这么轻的判罚,还不是因为韩少虹家产雄厚,靠山又足够硬!”

韩灏无奈地摇摇头,并不否认。而罗飞看了曾日华一眼,对这个小伙子倒颇增了几分好感。

熊原此时干咳了一声,神情严肃地说道:“我们还是回到案件本身吧——下一步该怎么办?”

的确,这才是专案组目前亟须面对的议题。

众人的目光又聚集到组长韩灏的身上。而后者已经准备好一套思路,开口道:“明天就是二十三号,也就是嫌疑人宣布对韩少虹执行‘死刑’的日子。既然他如此猖狂地挑战警方,那我们就张开大网等着他好了。”

作为助手,尹剑紧接着就韩灏的计划作进一步的解释:“一般来说,凶杀案多发生于人流量稀少的隐秘地点,但本案情况却比较特殊。因为嫌疑人已经把杀人计划透露给了警方,他必然预见到警方会对韩少虹进行监护,要想隐秘杀人根本不可能。所以他的作案地点,应该是在人流量大,场面混乱而难以防范的地区。韩少虹的公司地址位于市中心的德业大厦内。每天九点左右,她会从家中出发,开车前往德业大厦。这个大厦是早几年建的,没有配备地下停车场。所以韩少虹只能把车停在大厦周围的地面停车场,然后步行进入大厦。她会在大厦内一直工作到下午四点钟,然后下班回家。韩少虹的家是在金鼎中心的别墅区,这里管理严格,全区二十四小时摄像监控;德业大厦的保安系统也很严密,出入楼门均有门禁系统,这两处都不太可能成为作案地点。因此嫌疑人如果真的想在明天杀害韩少虹,那他最佳的行凶地点就是在大厦外的停车场。这里地势开阔,相邻道路四通八达,人员复杂,相对来说容易下手,也容易逃脱。所以我们明天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守住这个停车场。”

在分析的过程中,尹剑依次展示了相关现场的照片,所见情况与他所说的吻合。

韩灏看了熊原一眼,补充道:“当然,我们还要防范非常规手段的作案方法,包括投毒、远距离枪杀、车祸、爆炸等。熊队长,这方面就交给你了。”

熊原却没有立刻领命,他微微皱起眉头反问:“你的意思是,对韩少虹进行全天监护,只要凶犯下手,我们便可以借机将其擒获?”

韩灏点头,掷地有声:“是的,我不信有谁能在警方的眼皮底下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