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神秘的人 第七章 铤而走险(第2/4页)



  “被面具杀了的第一个人听说不是很富有的吗?哈哈,还是像我这样的小人物比较好。你说是不是啊,警官。”麦瓦别有深意地笑了。

  “你知道我们为什么会来找你吗?”萨姆兰警官无意理会他的冷嘲热讽,“昨天来你这儿的那个女人,自首说他杀了一个人,但不是她的未婚夫。”

  警官出去的时候,麦瓦还愣在那里,有些事真不是他能想明白的。

  从麦瓦的证词看来,玛莎小姐对下班以后直到七点四十五分的供言是可信的。而咖啡馆老板证实,她确实拨出许多电话,一直没有得到回复。即是说,玛莎在这段时间里有了不在场证明。另外一个事实是艾利的被人发现的时间是晚上八点,从咖啡馆出来的她是没有办法赶过去的。那么,玛莎小姐杀死自己未婚夫的可能是可以暂时排除的。当然,这是以老板所说都是事实为前提的。

  玛莎小姐是否有可能贿赂老板叫他闭嘴呢?现在还不好说,老板在听说等待的人死去时候反应有点过度,这也是他可能隐瞒了什么的一个很好佐证。有必要查查这个麦瓦。

  那么,有没有可能,玛莎小姐拥有同谋呢?在这个同谋以某种方式杀死艾利先生的时候,玛莎完美地得到了由咖啡馆老板做出的不在场证明。等到快到预计的结束时间,玛莎小姐就离开麦瓦咖啡馆。然后按平时的路线回家。

  可是,有一个问题不好理解,那就是玛莎报案自己杀人这件事。假设玛莎小姐真的杀了人……不,现不要这么想,玛莎小姐并没有杀死什么人。她的意思是什么?仅只是为了得到另一个不在场证明吗?玛莎小姐谎称杀人,又因为房东不在家,借害怕之由,叫来自己的朋友,使得自己得到了九点以后的另一段有人陪伴的时间。但这有什么意义吗?九点以后发生了什么吗?没有啊……等一下,有一件事发生在九点左右。我记得琼斯说如果血字是用新鲜血液开始涂抹的话,他的推断是,血字一定是在十五分钟之内完成的。根据是,第一个字和最后一个字之间血液自然风干的差异。而且,他推断凶手写字的时间在九点至九点半之间。问题出现了:玛莎小姐八点半打电话给莉莉西雅小姐,后者在四十五分钟以后赶到,那时玛莎小姐在家里等。就算玛莎小姐在九点整开始写字,相信完成这些字在返回住所的时间也会来不及的,琼斯坚持说他给出了时间段的最大上下限。况且,她如何知道对方会在什么时间出现在家门口呢?如果是莉莉西雅小姐等她回家的话,那就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破绽!但现在却没有,玛莎和这两个案子成功地脱开了关系。如果照这个思路分析,玛莎小姐的同伙进行杀人犯罪,她自己则呆在咖啡馆等候结束,然后从容回家。马上叫来自己的朋友,以得到个人安全为由使朋友留下。这时候,那个同谋则返回列文大街写下血字,转嫁给我们为之头痛的面具杀手。但是,仍不好解释玛莎小姐的自首。她这个行为的动机是什么?杀死艾利先生的凶手留下了工作证。使得我们能够快速联系到他的工作单位,得到他有一个未婚妻的线索,即使玛莎不来报案,我们同样可以找到她。她这样急迫的目的是什么?为了早几个小时证实艾利先生的身份吗?没有必要啊。还是拉着她的朋友,向我们展示她的不在场证明?这也有点儿不对劲,她可以只是报案失踪的。那么,她为什么坚持自己杀了人,即使在看到艾利先生的尸体之后?只是简单的搅乱我们的思维?这么想未免也太牵强了。她的潜台词究竟是什么?

  没有任何什么可以证明玛莎小姐杀了她所谓的迪亚特。如果玛莎小姐伙同他人谋杀自己的未婚夫,要尽快找到这个人。

  还有一件奇怪的事情,就是打给玛莎小姐的那个号码,确实出自房东的电话,但是,房东先生并不在家。电话是八点二十分左右的事情,房东先生的在医院的证明很好调查,他应该没有必要撒谎。那么,就是说另有其人了,这个人是谁?玛莎的同谋?在六点半以后杀死艾利先生,然后急急忙忙赶回他们的家,潜入房东的屋子,播下这一通电话?可是,这个电话没有意义呀,如果只是打算替玛莎脱罪,他们之前的所作所为已经足够了。

  萨姆兰警官的脑海里忽然浮现早上看到的“MASKWILLBEBACKSOON”,脑门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模仿杀人……

  房东和玛莎小姐的家,是出了列文大街的下一个街区,一座二层的小楼。安东尼先生丧偶多年,儿女都住在其他州,就把整个二楼租出去了。这样低价租金的出租房屋,对于艾利和玛莎这一对准备攒钱买房的年轻人来说,实在是求之不得。他们很快就把二楼收拾成自己甜蜜的小窝。他们是安静的一对,这一点,令安东尼先生也颇为满意。生活一直很平静,直到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