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爬行 第六章 艾莲(伪装)(第3/4页)



  麦涛因为前天的案子理不出个头绪,下了课心事重重地低头疾行,不小心正撞在一个人身上。他正想道歉,却看到一只娇巧的小手在鼻尖晃了晃,耳朵里又听到那女孩清脆的话语。

  “老师!”那女孩儿笑着说,“我等了好半天,你总算是出来了。”

  果然是刘队的女儿刘颖,麦涛近乎无奈地歪歪嘴,“找我有事吗?”他勉强挤出个笑脸,有气无力地说。

  “老师晚上有时间吗?”她今天换了件无袖短衫,下面穿了短裙,两条腿笔直匀称,倒是挺好看。

  “今天晚上不行,要出去的。”

  “那么现在呢?”

  麦涛很想编造个理由搪塞过去,可那女孩抓住他的胳膊。

  麦涛四下看看,发现路过的不管是学生还是老师,都含笑不语,只好答应下来,“好吧,好吧,你先松手,反正我也跑不。”

  女孩儿见状偷笑不止,领着——或者说牵着麦涛走出教学楼。

  如果被刘队撞见,还不拆了我的骨头?麦涛硬着头皮,叫苦不迭……

  然而麦涛的担心,至少在今天是多余的。刘队和艾莲用餐已毕,空酒瓶撤下去换成了菊花茶。芝麻酱的故事,终于了案件的探讨。尽管刘队口口声声地说“你刚刚回来,要好好休息,我们不说案子”。可他毕竟是个刑警,三句话离不了本行。与其他的职业不同,乒乓球运动员闲暇的时间决不会再打乒乓球取乐,而刑警的私生活,除去偶尔回家陪着老婆孩子吃饭的那点儿短得不像话的时间之外,满脑子里充斥着的还是案件。他会翻动堆积如山的卷宗,不停地被一个个电话呼来唤去,要不然就是坐在办公室,一边抽烟一边思考。这是长年累月形成的生活所不可获缺的组成部分,还将一直持续下去,直到你老到干不动的那一天为止。

  除去水煮人头这个细节之外,艾莲对最近发生的案子并没显示出太大兴趣。既然他还没有去过现场,只是听了刘队的叙述,也就不愿意发表什么评论。有一件事,他倒是十分关注,那个凶手,为什么会把被害人的血液盛在杯子里。而杯子的边缘又有一个不属于被害人的唇音,难道是他打算把那些血喝掉吗?叶琳氏症(注:叶琳氏症,一种十分罕见的基因突变病症,至今无法治愈。患者缺乏造血功能,不得不依靠食取动物的内脏来获取生存所必需的养分。其中的一些人甚至会去猎食人类而成为可怕的罪犯。在现实中,他们是数量微乎其微的最接近吸血鬼的生物。令人惊讶的是,这种疾病似乎是在成年以后才突然形成的,而且不会遗传——因为罹患此症的病人丧失了生育能力,所以,世界上并不存在得了叶琳氏症的小孩子。)他倒是有个耳闻,可那种病人也并不会直接去喝人类的血液。这是模仿吗?

  因为艾莲不愿意随便发表看法,这个话题也戛然而止。刘队想等他休息几天之后,再带他去看看现场。同时,他也注意到,至少在某个层面上,艾莲和麦涛的观点完全一致:凶手不会就此罢休,当他再次有所行动的时候,现场会更加恐怖。

  这天下午快到四点钟的时候,刘队结了帐,突然说:“对了,你住哪儿,宾馆?要是方便的话,不妨去我家吧,我老伴总是念叨你。”

  “改天我再去拜访吧,您忘了吗?虽然我莫名其妙地成了美国人,可原来的房子也没被没收啊,算是我的海外房产吧,托一个朋友帮忙照看。上次回来到现在才两年时间,钥匙应该还没换,先去看看再说。”

  “嗯,那也好,我送你过去。”

  “不用啦,您忙您的,”艾莲笑了笑,右手抓起行李,左手推开车门,“我想看看现在的北京。”

  说完后,他告辞了刘队,下车漫步街头,一路好奇地打量路边新修的高楼,像个孩子似的,对故土日新月异的变革感到兴奋和新奇。

  然而他的心底,却对刘队充满了歉意,他不愿意到他家去住其实另有原因:他不能叫别人再看出自己的秘密,特别是现在从事的职业——杀手,任何人都不该知道。

  为了保护一些东西,他不得不打碎另一些。也许正像他袭击黑帮老大巴拉德分部时说过的:“那家伙,像一条狗!”他丝毫没有意识到,其实自己比别人更像一条狗:对生活敏锐的嗅觉和时刻体现出来的那份小心谨慎;帮助警察办案时超乎寻常的观察力;以及他面对猎物果断出击的态度和残酷血腥的手段;这些都使他比其他人更像一条狗,或许,算得上是头出色的猎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