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齿轮 二十六、自杀干预的14条法则(第2/2页)



我给她做了TAF量表,结果还算可以。感知认知方面的分数比较乐观,情感稍差,情绪更糟,不过还在可调节范围之中。我俩因此都放了心。

关于她的原生家庭,我打算之后再去讨论。因此这个上午也就不曾提及。末了,我跟她商议:“杨洁,我走后,也许你会好受些,也许不会。没关系,我只需要你跟我确定一件事,如果你再想自杀,不论何时何地,都请给我打个电话,行吗?”

她答应了,记下了我的手机号码。

“该给您多少钱呢?”她送我到门口。

“不要钱。”我违心地说着。直到这时候,我才真正感到不自在。

李咏霖已经给过我钱了,我当然不能收两份!可是不要钱,毫无疑问,因此会加剧杨洁对我的好感和依赖性。

“这怎么可以!”她提出抗议。

“这当然可以!”

我发现了一件比讨价还价更头疼的事——那就是别人硬给我钱,我还假惺惺地往外推!

最后,实在没辙了,闹得邻居都出门来看,我采取了这种的办法:“这样吧,我先免费来五次,如果合适,以后我该收多少钱,绝不客气,行了吧。”

“唉,那只能这样。”她总算同意了,最后把我送到车站。

上了车,我立马掏出电话,联系了李咏霖:“这样也好,我说,如果五次以后杨洁自愿付费,正好有助于她的独立,也省去你一部分开销。”

“行,您说怎办怎好。”他一口应和,可我总觉得他的口气中有点儿不耐烦。

懒得多想,挂上电话,我在车上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回到家,我继续整理病例资料。

为了让本书能具有一些实用价值,我将总结的14条自杀管理原则,附在这里,以便有需要的人自行查用。

1.不要对求助者责备或者说教。(这也包括愤怒的眼神和无奈的表情。)

2.不要批评自杀者或对他的选择、行为提出批评。(无论他的选择和看法是对是错,是否符合您的标准,都请尊重这条原则。自杀是一种自我否定的行为,所以请不要为他雪上加霜。另外,与自杀者交谈,应尽量减少反问句,如“你能不能别这样想?”等等。)

3.不要与其讨论自杀行为的对与错。(理由同上)

4.不要轻信自杀者告诉他说,他的危机已经过去这种话。(临床表现上,自杀未遂者很可能再实施下一次自杀。所以,除非你自信洞察力非凡,否则不要下定论。)

5.不要否定自杀者的求助意念。(不去求助他人,干脆一心想死的自杀者很罕见。所以要关注他表现出来的蛛丝马迹,因为这些都可能是他向你求助的方式。)

6.不要试图挑战令人震惊的结果。(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假如自杀者真的服了药,或站在楼顶,或者举起刀子,别以为你还能泰然处之,请联系必要的急救人员或警方。另外,在不具备专业能力的情况下,也不要以为自己三言两语能把事情搞定。)

7.不要让自杀者长时间独处,但不要总去观察他分析他。(自杀者往往很敏感,你的观察基本逃不过他的眼睛,所以,小心地与他相处,不要让他提防着你。)

8.在紧急危机阶段,不要诊断、不要分析,也不要解释。(紧急危机阶段是说自杀的实施阶段,这期间,说多余的话是没有意义的。这在文中有了多次描述,不要试图用亲情和社会概念打动他。)

9.不要陷入被动。(自杀者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因为他们的意念无时无刻不在表达着,所以别被他牵着鼻子走。)

10.不要操之过急,保持冷静心态。(与自杀行为相反,自杀的治疗是非常缓慢的过程。你有一肚子话想说,到头来还是要一点一点进行。)

11.不要让自杀者保持自杀的秘密。(在本章节有了表现,要不带评价地去谈论自杀本身,而不是让他把这个秘密窝在心底。)

12.不要因为周围的人或事转移注意力。(稍不留神,则可能酿成大祸……)

13.不要在其他人中,把过去或现在的自杀行为,描述成光荣的、殉情的、伟大的,更不要将其神话!(自杀存在社会影响,现在媒体的一个宣传误区,就是说殉情说得太多了。)

14.不要忘记追踪记录。(比对自杀者前前后后的言谈举止、情感情绪。)

这14条“不要”,几乎适用于进行自杀预防的任何人。请记住,没有任何方法是万无一失的。如果真有危机出现,还是要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