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饭馆(第2/2页)



  感谢天时,地利,还有人和。鞭炮声过后,马回回的小饭馆开业了。一个非常简陋的棚子,搭在公路壕上面,不是傻bi少女幻想的那种小木屋,它阴天漏雨,刮大风时摇摇晃晃,但它的出现标志着残疾人事业迈出了很大一步。

  这一步,是翱翔的开始!

  我五岁那年送给马回回一个面具。那时我已经会走,拖着右腿,口袋里有三颗弹珠,每走一步都发出哗啦啦的声响。

  脚是路的梦。这里有朵小花,那里有堆狗屎。我不能因此而停下脚步。大步走路大声说话大口吐痰大碗吃饭大瓢喝水,我娘认为这才是男子汉气概。我是个瘸子,所以我当不了男子汉。

  在一棵树下,我用三颗弹珠中红色的那颗赢了一个面具。我对那个输了的小孩说,你的枪法也很准。小孩坐在地上哭起来,骂我臭瘸子。叶子说,小狗骂人,掐死你。那小孩哭的更厉害了,叶子向他吐舌头,做鬼脸。

  我把面具给了马回回。我娘说,没有他就没有我。他犹豫了一会,慢慢的戴上,整个人立刻焕发出耀眼的光芒。神佛也不过如此。光芒来自中华民族五千年悠久的文化,那是张脸谱,生旦净末丑中的一个。那色彩亦是神采。多么美妙的戏剧转折!他站在那里,站在人生的舞台。往前一步走向新生,退缩一点就是王八,举头三尺便有天理,脚下则是人道。(前进!前进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