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柯林·蓝姆的叙述(第2/3页)

“你说你要回屋里,因为你的手套忘拿了。你那天没有戴手套。那是九月的温暖的一天。我从没见你戴手套。然后,你回到屋里,拿了那个钟表。不要再对我撒谎。你确实拿了,对吗?”

她沉默了一会儿,捣碎了盘子里的司康饼。

“好吧。”她用很小的声音说着,几乎是低语。“好吧。是我做的。我拿了那个时钟,并把它胡乱塞进了我的包里,然后才走出去。”

“但是为什么你要那么做?”

“因为那个名字——‘Rosemary’。那是我的名字。”

“你的名字是‘Rosemary’,不是希拉?”

“两个都是。罗丝玛丽·希拉。”

“就因为这个?就因为你的名字和其中一个时钟上写的名字是一样的吗?”

她听出了我的怀疑。但是她坚持说就是这个原因。

“我受了惊吓,我告诉过你。”

我看着她。希拉是我喜欢的女孩,我想和她在一起,想要保护她。但是不管对她心存什么念想都是没有用的。希拉在说谎,而且可能要永远说下去。这是她求得生存所需的方法——口齿伶俐,善于否认。这是孩子的武器,而她也许永远都没法甩掉了。如果我想要和希拉在一起,我就必须接受她的一切。一起支撑这就在眼前的不幸。我们都陷入了被动。

我下定了决心,决定再进一步追击。这是唯一的办法。

“那是你的时钟,对吗?”我说,“它属于你?”

她深吸了一口气。

“你怎么知道?”

“告诉我这一切。”

这个故事就这样慌乱地被讲了出来。在她的生活里一直都有这个时钟的陪伴。在六岁之前,她一直叫罗丝玛丽,但是她憎恨这个名字,宁愿别人叫她希拉。最近这个钟表总是出故障。她准备把它放到一个钟表修理店去修理,就在离打印社不远的地方。但是她却把它落在了什么地方,也许是公交车里,或者是奶品店,她常在午餐时间去那里吃三明治。

“这事距威尔布拉汉新月街19号谋杀案发生的时间有多久?”

大约一星期,她想。她不想太麻烦,因为这个钟表很破旧,还总是出故障,买一个新的会更好。

她接着说:

“刚开始我没有发现,”她说,“走进屋里时,我没有发现。接着我发现了那个已经死去的男人,当时就惊呆了。我走上前去触摸他,站在那里眼睛睁得大大的,我的钟表正对着我放在壁炉旁的圆桌上。我的钟表。我的手上全是血,然后她进来了,我忘记了一切,因为她就要踩到他了。然后我冲了出来。逃离了现场,这就是当时发生的全部。”

我点了点头。

“然后呢?”

“我开始思考。她说她没有打电话给我,那么是谁?谁安排我去了那里,并把我的钟表放在那里的?我说我忘了拿手套,然后回去,把表塞进包里。我想,我很愚蠢。”

“没有比你更傻的人了。”我告诉她。“从某方面来说,希拉,你做的这些事没有任何意义。”

“但是,有人想要陷害我。那张明信片肯定是知道我拿走了钟表的人寄来的。明信片是从老贝利街发出的。如果我的爸爸是一个罪犯——”

“关于你的父母,你知道些什么?”

“我的父母很早就死于一场意外事故,那时我还是一个婴儿。这是我的姨妈告诉我的,她告诉我的只有这些。但是她从来都不提他们,她从来没有跟我讲过有关他们的事。有时,曾经有那么一两次,我问她,她告诉我的事却跟以往她讲过的不一样。所以我知道,她肯定有事瞒着我。”

“继续。”

“所以我想我的爸爸也许是一名罪犯,甚至于,也许是一名谋杀犯。或许我的妈妈是一名谋杀犯。人们一般不会说你的父母死了,或者对他们避而不谈,除非真正的原因是——有什么特别残忍的事不想让你知道。”

“所以你就努力猜想。事情可能很简单。你仅仅是一个私生子而已。”

“我想是这样。人们总是试图在孩子还小时就隐瞒这种事。真是太笨了。告诉他们实情会好得多。现如今这种事也不是那么重要了。但关键是,你明白,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事情背后的情况。我为什么会叫罗丝玛丽?这不是家族姓氏。它代表着缅怀与记忆,对吗?”

“可能是一个好的意思。”我分析道。

“是的,它可能……但是我想应该不是。不管怎么说,在那天探长问了我一些问题后,我就开始思考起来。为什么有人想让我去那里?让我去见一个已经死了的男人?或者是这个死了的男人想在那里见我?他是,也许是,我的爸爸,他想让我为他做些事?但是有人跟踪他,然后将他杀害了。或者是一开始就有人故意设计让我成为凶手?噢,我现在完全糊涂了,感到恐惧。似乎一切事情的矛头都在指向我。安排我去那里,一具死尸,有我的名字的钟,罗丝玛丽。然而钟本来不在那里。所以我陷入了恐慌,做了正如你说的一些愚蠢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