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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我真不知该从何说起。但我还是选定了一个日子作为开头,即某个星期三,地点是牧师寓所,这里的人正在吃午餐。席间交谈的内容大体与眼下之事无关,不过其中提到的一两件事颇具启发性,而且会影响后来的事态发展。

我切了一块煮牛肉(顺便说一句,牛肉硬邦邦的),然后回到座位上。我说,无论是谁杀了普罗瑟罗上校,他都为整个世界做出了贡献。说这番话时的情绪与我的牧师身份极不相符。

我年轻的侄子丹尼斯立即接话道:

“如果那个家伙真被发现躺在血泊里,就会有人用这句话指控你。玛丽会作证的,对不对,玛丽?她会描述你是如何挥舞着切肉的餐刀,摆出一副发誓要报仇雪恨的架势。”

玛丽是我家的女佣,但这份差事对她而言只是垫脚石,她真正的目标是获得更好的职位,赚取更高的薪水。她没理会丹尼斯的话,只是严肃地大喊:“青菜!”接着将一只有裂纹的盘子恶狠狠地推到丹尼斯面前。

我妻子用同情的口吻说:“他这个人是不是很讨厌?”

我没有立刻回答,因为玛丽砰的一声把青菜放在餐桌上,又把一盘湿乎乎的、令人食欲全无的水果布丁丢到我鼻子底下。我说:“不用了,谢谢。”但她还是把盘子“哗啦”一声放在桌子上,转身离开了房间。

“真可惜,我是一个糟糕的主妇。”妻子的话中有一丝诚恳的遗憾。

我同意她的说法。我妻子名叫格里塞尔达[1],这个名字对于一个牧师的妻子再合适不过了。但所谓的合适仅此而已,她的性格一点儿也不温顺。

我一向认为,神职人员就不该结婚。但我为什么会在认识格里塞尔达二十四小时之后就催着她嫁给我呢?这对我来说始终是个谜。我一直认为,婚姻是件非常严肃的事,在步入婚姻殿堂之前,双方都必须经过长时间的深思熟虑,而需要考虑的因素中最重要的是:两个人的品位和爱好是否合适。

格里塞尔达比我小差不多二十岁。她是个漂亮的女人,美得令人目眩神迷。她好像从不认真对待任何事情。说实在的,她在任何方面都不适合我,尤其不适合一起生活。她把教区当成一个供她取乐的玩笑。我曾试图改造她的思想,结果失败了。于是,我愈发坚信,牧师适合独身。我屡次向她暗示类似的想法,但她听了只是笑。

“亲爱的,”我说,“如果你稍微用心——”

“有时候我确实很用心,”格里塞尔达说,“但结果总是适得其反。显然,我生来就不是做家庭主妇的料。还是把家务交给玛丽吧,我只要打定主意过一种不那么舒适的生活,愿意吃腌渍食品就行了。”

“那你丈夫怎么办,亲爱的?”我用责备的口吻说,为了更有说服力,又效仿魔鬼引述《圣经》里的箴言:“她观察家务……[2]”

“你已经够幸运了,想一想吧,”格里塞尔达立刻打断我的话,“没被狮子撕成碎片,也没被烧死在火刑柱上。吃得不太好,家里的灰尘多一点儿,看见几只死黄蜂,这些事真的不值得这么大惊小怪。再跟我说说普罗瑟罗上校的事吧。无论如何,早年间的基督徒真幸运,没有教会执事管着他们。”

“傲慢自大、人面兽心的老东西!”丹尼斯说,“怪不得他前妻离家出走了呢。”

“她不这样,又能怎么办?”我妻子说。

“格里塞尔达,”我厉声道,“我不允许你这么说。”

“亲爱的,”我妻子温情脉脉地说,“给我讲讲这个人吧!到底出了什么事?是不是因为那个霍伊斯先生每隔一分钟就招手、点头、在胸前画十字?”

霍伊斯是我们这儿新来的副牧师,刚来了三个多星期。他秉持高教会派的观点,每逢星期五必斋戒。而普罗瑟罗上校极力反对任何形式化的宗教仪式。

“这次不是,虽然他确实顺口提到过这一点。不过,这件麻烦事是由普赖斯·里德雷夫人那张一英镑的纸币引起的。”

普赖斯·里德雷夫人是一名虔诚的信徒。参加她儿子忌日的早祷时,她将一英镑的钞票投入了捐款袋。后来,在看张贴出来的捐款数额时,她痛苦地发现,其中提到的最大的面额是十先令。

她向我抱怨这件事,我很讲道理地指出,一定是她搞错了。

“我们已经不再年轻了,”我试图巧妙地转换谈话的方向,“我们不得不接受年迈所带来的惩罚。”

没想到这句话竟然激怒了她。她说,这件事很蹊跷,她很惊讶,我居然不这么看。说完,她拂袖而去。我猜她是找普罗瑟罗上校诉苦去了。普罗瑟罗上校是一个逮着机会就小题大做的人。他确实小题大做了一番。遗憾的是,那天是星期三。我星期三上午正好在教会学校授课,结果这件事搞得我神经高度紧张,整日不得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