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3/3页)

“对不起,戴维,我没有看出这件事里有什么值得注意的点。”

“噢,我并不是想要强调什么。在银行抢劫案后的两分半钟,一辆莫里斯·牛津的、车牌号为CMG265的车在道路上行驶。实习警察在这辆车上看到了法官勒德格罗夫先生。”

“你是不是想推断说,那就是法官勒德格罗夫先生?说明白点儿,戴维。”

“不,我并不想推测说那的确是法官勒德格罗夫先生,也不想说他同银行抢劫案有染。他那时住在庞德大街的伯特伦旅馆里,而案发时他在法庭上。这一切的真实性都已经被证实了。我是说,那辆车的车牌号、制造商和那位熟悉老勒德格罗夫的实习警察对驾车者的指控,这样的巧合本应该说明些问题。但表面上看起来什么都说明不了。这太糟糕了。”

康斯托克有点不安地挪了挪身子。

“布莱顿珠宝案中也有相似的情况。是一位老海军上将或者其他军衔的人。我现在不记得他的名字了。当时有位女士非常肯定地指认他就在现场。”

“但他不在案发现场吗?”

“是的,他那天晚上在伦敦。我想他是去参加一个海军晚宴或者其他活动的。”

“他就住在俱乐部里面吗?”

“不是,他住在一家旅馆里,老爹,就是那家你刚刚提到的——伯特伦,是叫这个名字吧?安静的地方,我想有好多喜欢过旧式生活的老年人都会去那儿。”

“伯特伦旅馆。”总警司戴维若有所思地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