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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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莫斯小姐又一次在打字室里沏好了茶,她用来冲茶叶的水又没有烧开。历史重演。格里菲斯小姐边接过茶杯边想:我真得跟珀西瓦尔先生谈谈索莫斯的事。我们完全可以做得更好。但现在出了这么可怕的事,他一定不喜欢被办公室的琐事打扰吧。

于是格里菲斯小姐像从前那样严厉地说:

“索莫斯,水又没烧开。”而满脸通红的索莫斯小姐也一如既往地答道:

“噢,天哪,我还以为这次肯定烧开了呢。”

例行的场面被兰斯·弗特斯科的到来打断了。他略显茫然地环顾四周,格里菲斯小姐跳起来迎上前去。

“兰斯先生。”她招呼道。

他转向她,露出微笑。

“你好。啊,是格里菲斯小姐。”

格里菲斯小姐欣喜不已。上次见面是十一年前了,他还记得她姓什么。她的声音有点困惑:

“没想到你还记得。”

兰斯的回答相当轻松,魅力尽显:

“我当然记得。”

兴奋的光晕在打字室里闪烁着。索莫斯小姐的沏茶问题瞬间就被遗忘了。她微张着嘴注视着兰斯。贝尔小姐从打字机上抬起头,目光热切。切斯小姐谦虚地拿出粉盒,往鼻子上扑了点粉。兰斯·弗特斯科四下观望一番。

“一切都还是当年的模样啊。”他说。

“没多少变化,兰斯先生。你这小麦色的皮肤看起来好健康啊!在国外的生活一定很有意思。”

“可以这么说吧,”兰斯答道,“但说不定我现在要尝试一下在伦敦生活的妙处。”

“你要回公司上班?”

“也许吧。”

“哦,太令人开心了。”

“你们会发现我对业务一窍不通,”兰斯说,“还得麻烦你多多指点,格里菲斯小姐。”

格里菲斯小姐笑得花枝乱颤。

“你能回来真是太好了,兰斯先生。真是太好了。”

兰斯向她送去欣赏的一瞥。

“你真会说话,”他说,“太会说话了。”

“我们一直不相信——大家都觉得应该不……”格里菲斯小姐停住了,涨红了脸。

兰斯拍拍她的手臂。

“你们不相信魔鬼像画上的那么黑?嗯,也许不会。但那都是陈年往事,没必要重提。关键在于未来。”他又问:“我哥哥在吗?”

“应该在里面的办公室吧。”

兰斯轻松地点点头,往前走。通往里间办公室的小厅里有张办公桌,桌后坐着一个表情严肃的中年女子,她冷峻地问道:

“请问你的姓名?有什么事?”

兰斯不解地打量着她。

“你莫非就是——葛罗斯文纳小姐?”

之前他听说葛罗斯文纳小姐是位迷人的金发女郎。从报上关于雷克斯·弗特斯科案验尸庭审的新闻照片来看,这一点确属事实。眼前这人显然不可能是葛罗斯文纳小姐。

“葛罗斯文纳小姐上周离职了。我是哈德卡瑟尔太太,珀西瓦尔·弗特斯科先生的私人秘书。”

“果然是老珀西的风格,兰斯心想。辞掉金发美人,换一个丑八怪。为什么?安全起见,或是这位的薪水比较低?

“我是兰斯洛特·弗特斯科,你没见过我。”他轻快地说。

“噢,对不起,兰斯洛特先生,”哈德卡瑟尔太太道歉,“你应该是第一次到公司来吧?”

“是第一次,但不是最后一次。”兰斯笑道。

他穿过房间,推开从前父亲私人办公室的门。他惊讶地发现,坐在办公桌后的并不是珀西瓦尔,而是尼尔警督。尼尔警督正在分类整理一大堆文件,抬头看见他,便点头致意。

“早上好,弗特斯科先生。你是来履职的吧。”

“所以你听说我决定进公司了?”

“是你哥哥告诉我的。”

“他说的?热情洋溢地说?”

尼尔警督竭力掩饰笑意。

“没看出多热情。”他一本正经地回答。

“可怜的珀西。”兰斯说。

尼尔警督好奇地望着他。

“你真打算变成上班族?”

“你觉得这不可能吗,尼尔警督?”

“看上去不太合适呀,弗特斯科先生。”

“为什么?我毕竟是我父亲的儿子。”

“同时也是你母亲的儿子。”

兰斯摇摇头。

“你不懂,警督。母亲向往维多利亚时代的浪漫,她喜欢读丁尼生的《亚瑟王传奇》,你看看她给我们起的这些古怪名字就知道了[1]。她身体不好,我总觉得她与现实有些脱节。而我就不一样,我一点也不多愁善感,对浪漫几乎毫无感知,我是百分之百的现实主义者。”

“人们眼中的自己未必是真正的自己。”尼尔警督指出。

“嗯,我同意。”兰斯说。

他坐进一张椅子,以他独具个性的姿势伸展长腿,自顾自微笑着。随后,他出其不意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