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结局的结局(第7/8页)

我不由自主地说:“为什么不能背着尸体直接去烂尾楼,然后再从上面扔下?或者,直接爬上工地上的建筑,扔下尸体也行啊。”

“龙天翼,你忘了脚印的问题。工地的灰尘很大,烂尾楼也长期无人管理,顶层同样布满灰尘。由于凶手已经死亡,所以我只能猜想。张爵明担心背着尸体爬楼会留下自己的脚印,所以选择这种方法,而他犯的错也正是这个地方,他忽略了‘自杀者’的脚印。”

“他并没犯错。”赵队长说,“按照保镖的想法,在烂尾楼自杀的人对警方来说司空见惯。要不是我督促部下,警方就不会调查烂尾楼,而是草草清理尸体了事。张爵明真正忽略的对象应当是龙天翼,保镖以为这小子已经中毒身亡,没想到他的命很硬。龙天翼认出了他的‘二姐’和‘老四’,这是解开坠楼事件最最不可缺少的一环。”

马盖瑞找了张椅子坐下。他喝着早已变凉的茶水,润了润嗓子之后,冲那五位真正的继承者说道:“下面的时间留给你们。说吧,你们出于怎样的理由决定使用替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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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警方的压力,最先说话的人是方志凯。真正的方胖子比替身还要胖一圈,他粗声粗气地说:“我在报纸上看到雷宇国的儿子里有三个罪犯,当时就确认报道所说的罪犯包括我。可是第二天又有报道出面辟谣,说雷宇国的私生子都是良民,之前的报道只是为了吸引读者的眼球而已。我觉得这事比较蹊跷,社会上有不同的职业,瞎猜的话怎么会猜到罪犯头上?我认定其中必定有诈,就用我的照片登了个寻人启事,注明提供线索的人有重赏,所以很快就找了个替身为我探路,我决定付给他八千万作为酬谢款,所以他演得也很卖力。不过我得把话说在前头,找替身可不犯法,我没让替身杀人,所以你们无权抓我!”

老五这么一说,二姐立刻接口,“我也没犯法!我承认很想把赌场占为己有,所以安排过去认识的一个好姐妹整容,我为她买了手机和号码,没有存下姓名是因为不想留下任何破绽。我派她来的目的就是想看看与我争夺赌场的人都是什么学历、什么档次。可惜我听说这些兄妹都是替身,所以就想按兵不动、见机行事。她被杀我很难过,但毕竟不是我派人杀的她。”

我看着老四。郭小兵和那个替身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倒出来的,但真人与替身的性格相差甚远。这位民工看上去就是个胆小怕事的人,他懦弱地抓了抓头发,“我在报上看见有兄弟坐牢的新闻——如果一个还好,可是有三个罪犯啊——我很担心自己的安慰,这才决定出一亿找个替身。那是我们村里的人,因为脸型和我很像所以整容也方便。我没有恶意,我,我告诉他要是遇到危险就赶紧回来,可他不听,还自作主张想收买刘律师。我……”他把头低下,一副“早知如此”的样子。

“我是个侦探小说迷。”七妹开口了。替身的外表与真人只有七成相似,但两人声音却极像。七妹哭着说:“她是我的初中同学,名叫叶小轩,也酷爱侦探小说。因为我们长得像,所以关系一直很好。听说兄长里有三个罪犯,我就想到了侦探小说里的《无人生还》故事,这才派她顶替我的位置来庄园看看情况。小轩没有任何异议,她没问我要一分钱,只是觉得这是场有趣的冒险。结果,结果我的胡思乱想真的应验了,是我害了小轩,我对不起她。”

马盖瑞问道:“说说叶小轩的留言内容?”

“听说‘大哥’被杀,她就想到了逃跑。可是,我想扮演侦探的角色,希望她能够提供线索破案。最初她不愿意,后来我不断劝说她才同意留言的计划。”七妹抹去滑落两腮的泪水,“你说的‘窗梯’被我想到,但我错误地认为凶手是‘雷可华’。因为在参观旧屋的时候,‘雷可华’在窗前站了很久,所以我就果断地让她在镜子上写出解答,留言里透露了‘窗梯’的手法以及‘雷可华’就是凶手的字样。本以为她写完留言就可以离开,但是却被杀了,是我害了小轩。”

赵队长带着疑惑询问七妹:“镜面比较光滑,所以在镜子上用钢笔写字很不方便。为什么一定要选择镜子?办公室除了钢笔还有墨水,为何不用墨水在墙上留言?”

“起初叶小轩建议使用字条,可是我担心字条会被凶手轻易销毁。她又提到用墨水的方法,但我怕万一过早被人发现她就无法脱身,所以必须用荧光剂。镜子就在犯罪现场那里,考虑到惹人注意才会选择在镜面写字。按照我的设想,小轩留言后就悄悄离开庄园,跟着次日晚上大家就会看见镜面的文字。可谁知道她在留言时就被发现了。”说到这里,七妹捂住双眼痛哭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