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橘核(第2/8页)

“他说您有能力解决任何问题。”

“他过奖了。”

“他还说没有您不能解决的案件。”

“我也曾失败过四次——三次败于几位男士,一次败于一位女士。”

“但这些与您那无数次的成功相比,是微不足道的。”

“也对,一般来讲我还算是成功的。”

“那么,对于我的这件事,您也许也能成功。”

“请您将椅子挪得离壁炉更近些,详细讲一遍您所了解的案情细节。”

“本案绝非寻常。”

“上门来找我解决的案件都是不寻常的。我这里几乎成了最高上诉法院。”

“但是先生,我想问您,在您过往的经历中,是否遇到过或听说过比我家族当中发生的一系列事故更神秘、更难解释的?”

“您讲得让我很感兴趣,”福尔摩斯说,“请您先把主要事实详细告诉我们,我随后会挑选出最感兴趣的细节对您进行提问。”

年轻人向前挪动了一下椅子,把穿着湿漉漉的鞋子的脚伸到炉火边。

他说:“我名叫约翰·奥彭肖。我想我本身与这个可怕的案件并没有太大关系。那已经是上一代人遗留下来的问题了,因此为了让您对本事件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我必须从头开始介绍这件事。

“我祖父一共有两个儿子——我伯父伊莱亚斯与我父亲约瑟夫。我父亲在康文特里创办了一家小工厂,后来他扩建了这个工厂,并拥有奥彭肖防破车胎专利权,因此生意非常兴隆,后来他将工厂卖了一个好价钱,因此退休后非常富有。

“我伯父伊莱亚斯在年轻时旅居美国,在佛罗里达州拥有一座种植园。据说他经营得相当不错。南北战争期间,他在杰克逊的统领下不断作战,后来成为了胡德的部下,升任上校。南军统帅罗伯特·李宣告投降,战争结束后,他退役重新回到种植园,在那里又居住了三四年。大约在一八六九或一八七〇年,他返回欧洲,在苏塞克斯郡的霍尔舍姆附近购买了一小块地产。他在美国曾经发过大财,他之所以会返回英国,是由于他讨厌黑人,也反对共和党允许黑人参加选举的政策。他是一位有怪癖的人,凶狠暴躁,生气时言语粗鄙,性情异常孤僻。他定居在霍尔舍姆以来的这些年里,始终深居简出,我并不清楚他是否去过城镇。他拥有一座花园,房子四周还有两三块田地,他可以到那里进行锻炼,可是他却时常数周都始终足不出户。他喜欢狂饮白兰地酒,而且有着极大的烟瘾,但他讨厌社交,没有任何朋友,甚至和自己的亲弟弟也不来往。

“他对我也是漠不关心。事实上他还是喜欢我的,因为他第一次见到我时,我还只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孩儿。当时是一八七八年,他回国已有八九年了。他恳求我父亲让我与他住在一起,他要用自己的方式来疼爱我。当他没喝醉时,喜欢与我一起打双陆(又叫十五子游戏,双方各有十五枚棋子,掷骰子决定棋格数的常见游戏)、玩象棋。他还时常让我与用人以及一些生意人打交道。所以当我十六岁时,已俨然成了小当家。我掌管着所有地方的钥匙,我能够随意查看任何地方,做我喜欢的任何事情,只要不去打扰他的隐居生活就行。但是唯有一个奇特的例外,那便是在阁楼的那层有诸多房间,而唯独其中一间堆放着破旧杂物的房间是常年上锁的,他严禁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人进那个房间。我曾经耐不住好奇,透过钥匙孔向屋内窥视过。但除了预料中那样,在屋子里堆放着很多破旧箱笼与大小包袱以外,就没有其他东西了。

“一天,应该是在一八八三年的三月,一封贴有国外邮票的信送到了伯父的餐盘前。对他而言,这一封信却是异乎寻常的事,因为他的账单从来都是以现款支付,他又没有半个朋友,所以他以前从没收到过信。‘从印度邮来的!’他边拆信,边诧异地说,‘本地治里的邮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在他匆忙拆信封时,忽地从信封中掉出五个既干又小的橘核,噼里啪啦地落到盘子里。我正在发笑,突然看到了他的脸色,我的笑容立即消失了。他咧着嘴,瞪大了双眼,面如死灰,呆呆地盯着颤抖的手中依旧紧握的那个信封。‘K.K.K.!’他尖叫起来,接着嚷道,‘天哪,上帝啊,罪孽难逃呀!’

“我喊道:‘伯伯,怎么啦?’

“‘死亡!’他边说边从桌旁站起,返回了自己的房间,只剩下我依然在那儿感到心惊肉跳。我拿起那个信封,发现信封盖口的内侧,也就是涂有胶水部位的上端,有用红墨水潦草写下的三个K字,而信封里除了那五个干瘪橘核,再也没有其他东西。到底因为什么事让他如此恐惧呢?我离开那里准备上楼时,恰好遇见他下楼,他一只手拿着一把破旧的,锈迹斑斑的钥匙——这想必是阁楼那间神秘屋子的,另一只手却拿着一个类似钱盒的小黄铜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