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色白额马

一天早晨,我们正在一起吃早饭,福尔摩斯忽然说:

“华生,也许我不得不去一次了。”

“去一次?什么意思啊?”

“我准备到达特穆尔,去金斯皮兰。”

我听了并没感到特别惊讶,实际上,我现在倒是对另外一件事情很感兴趣。目前,在英国的大街小巷,人们都在谈论着一件非常离奇古怪的案件,但是对这个案件,福尔摩斯却没有发表过任何意见。他每天都紧锁着眉头,坐在一旁低头沉思。有的时候,他还会在屋内转来转去,烟斗里一斗接一斗地装上烈性烟叶,然后不断地吸着。那个时候,他对我提出的问题或者发表的议论就像完全没有听到,当天收到的各种报纸,也仅看了一眼就放到了一旁。不过,即便他一直沉默着,我心里也非常清楚,他正在思考着某个问题。眼下,摆在人们面前的只有一个案子,那就是在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中,名驹的奇异失踪和驯马师莫名其妙的惨死。这个问题急需福尔摩斯运用他出色的逻辑分析和推理能力去解决。因此,当他突然说要去调查这件戏剧性的奇案时,我完全没有感到惊讶,相反,这正在我的预料之中。

“如果不介意的话,我希望能和你一起去。”

“亲爱的华生,如果你愿意和我同去,我当然求之不得。这件案子真的很有特点,甚至可以说是独特。我们现在就出发吧,等我们到达帕丁顿的时候应该正巧有去那里的火车。等上车以后,我们再好好研究一下这个案子吧。对了,你最好带上你那个双筒望远镜。”

一个小时后,我们就坐上了开往埃克塞特的火车。福尔摩斯戴着一顶带护耳的旅行帽,这使他轮廓分明的面孔被遮挡住了。此时,他正在浏览在帕丁顿车站买的一大堆当天的报纸。很快,我们就驶离了雷丁站,福尔摩斯把最后看的那张报纸塞到了座位下面,然后拿出香烟盒递给我一支烟。

他望向窗外,然后说道:“这车开得真快!”福尔摩斯看了看表接着说,“我们现在每小时的车速应该是五十三英里半。”

“我没有留心数四分之一英里的路杆。”我说道。

“我也没留意。不过,这条铁路线旁电线杆的间隔是六十码,所以我能很快算出来。我想,关于约翰·斯特雷克被害以及银色白额马失踪的事,你已经知道了吧?”

“我在电讯和新闻报道中看到了。”

“关于这个案子,我认为,我们可以用推理来查明事实的细节,而不用费力去找新的证据。这件惨案很特别,其中有很多疑点,而且那么多人都牵涉其中,这让我们在调查案子的时候要费一番心思。最棘手的问题就是,我们一定要把那些确凿的事实也就是无可争辩的事实和那些记者、理论家歪曲的说法区别开来。我们的责任就是依据现有的、可靠的根据进行推理,得出最终的结论。这样我们就能知道,在这件案子中什么是关键问题,什么是次要的。星期二那天晚上,马的主人罗斯上校和警长格雷戈里都给我发了电报,格雷戈里还请我和他一起调查这个案子。”

“星期二晚上?!”我忽然提高了声音,“今天都星期四了,你为什么昨天不动身呢?”

“亲爱的,这都因为我,也许我会出现一些错误,并不像你通过那些关于我的回忆录所了解到的那样。实际上,我根本不相信这匹英国的名驹可以隐藏这么长时间,尤其是在达特穆尔北部那样人口稀疏的地方。昨天我一直希望可以听到马被找到的消息,而且认为,那个拐马的人一定就是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谁知道到了今天,除了抓住了年轻的菲茨罗伊·辛普森之外,事情没有任何进展。我觉得我必须采取行动了,而昨天的时间我觉得也没有浪费。”

“你这么说是不是表示你已经初步有了分析判断呢?”

“至少现在我已经初步了解了这个案子的大概情况,我可以和你详细地谈一谈。我认为,弄明白一件案子的最好办法,就是把你知道的情况和另外一个人讨论一下。另外我觉得,如果我不把自己对这个案子的理解告诉你,你也很难帮上我。”

我靠在椅背上找了个最舒服的姿势,然后抽了一口雪茄。福尔摩斯的身子微微向前倾,他那只瘦长的食指不断地在他的左手掌上指点着,然后,缓缓地向我述说着他所掌握的案件的情况。

福尔摩斯说道:“银色白额马是索莫密种,它与它驰名世界的祖先一样,一直保持着令人惊叹的记录。它现在是五岁口,在各种比赛中,它为它那幸运的主人罗斯上校赢得了许多头奖。在这次事件之前,它一直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的冠军,人们甚至在它的身上下了三比一的赌注[1]。银色白额马一直是赛马爱好者钟爱的名驹,而且,它从来没有让那些爱好者失望过,因此,即使大家在它的身上下了那样大的赌注,所冒的风险也不是很大。这样,如果成功阻止银色白额马出现在下星期二的比赛中,对很多人来说都是具有重大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