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绎法(第3/4页)

作者说:“一个拥有严密思维逻辑的人,不必亲眼见到或者听说大西洋或者尼亚加拉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的存在。整个生活就像是一条巨大而完整的链条,只要窥见其中一环,余下链条的情况就完全可以推断出来了。推断与分析也像其他学科一样,想要掌握就必须经过长期和耐心的钻研,有些人虽然穷其毕生的精力,但是依然没能达到登峰造极的境地。对于初学者来说,在着手研究难度较大的精神和心理方面的问题之前,不妨先从熟悉的、比较浅显的问题入手。比如对刚刚遇到的陌生人,一眼就应当辨识出这人的职业和过去。这样的训练看似幼稚无聊,但是它却能有效地令一个人的观察力变得敏锐起来,并且让人们了解到应该从哪里入手观察,应该观察哪些东西。一个人的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和食指之间的趼子、面部的表情、衬衣的袖口等等,不论从上面所说的哪一点来观察,都能很容易地判断出他的职业来。如果将这些观察到的情形联系起来,还得不到确切结论的话,那就真的是令人费解了。”

读到这里,我把杂志甩在桌上,大声说道:“简直废话连篇!我这辈子也没见过这么无聊的文章。”

“什么文章?”福尔摩斯问。

“喏,就是这个。”我一边坐下来吃早餐,一边用小汤匙将那篇文章指给他,“你大概已经读过了,下边还画着铅笔道。这篇文章写得漂亮,这点我承认,但是我读了之后,还是免不了生气。这显然是不知哪个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家伙在书房里头脑发热想出来的一套胡话。根本就不切合实际。我倒是愿意把他关进地下三等火车车厢里,叫他把同车所有人的职业都说出来试试。我敢打赌,一千对一的赌注都行。”

“那你输定了,”福尔摩斯平静地说,“那篇文章是我写的。”

“你?”

“是啊,我在观察和推理两方面都很在行。我在文章里提出的那些理论,在你看来是荒谬,但它其实是非常实际的,实际到什么程度呢,我就是靠着它混饭吃的。”

“你是怎样靠它生活的?”我不禁追问。

“我有自己的职业。全世界干我这一行的,恐怕仅此一位。我是一位‘咨询侦探’,你大概能理解这是干什么的吧。在伦敦城里,有很多官方和私人的侦探。每当这些人遇到了什么困难,他们就会来找我,我就给他们提一点建议,将他们引入正轨。只要他们将其所有的线索提供给我,我通常就能凭着我所掌握的犯罪史的知识,纠正他们的错误。各种犯罪行为都会有一些共同点,如果你对一千个案子的详细情况都了如指掌,而对第一千零一个案子还无法作出解释,那可就是怪事了。雷斯垂德在侦探这一行也算是比较有名的了,最近他在一桩伪造案里失去了线索,所以他才来找我。”

“另外那些人呢?”

“他们大多是私人侦探派来向我咨询的,那些侦探遇到了一些麻烦,需要我加以指引。我仔细听他们讲述了事情的经过,然后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他们——我就是这样赚钱的。”

我说:“你是说,别人即使亲眼目睹各种细节都没办法解决的事情,你都可以足不出户地解决掉?”

“差不多吧。因为我有能力去凭直觉分析事物。偶尔会有一两件稍微复杂的案子,那么我就得出门走走,亲自去作侦察了。你知道,我有许多在你看来稀奇古怪的知识,将这些知识用到案子上去,就可以使问题迎刃而解。你虽然对我那篇文章里所说的几种推断法嗤之以鼻,但是它们在实际工作中对我却是非常重要的。观察能力是我的第二天性。咱们初次见面的时候,我就对你说过,你是从阿富汗来的,当时你好像还显得很惊讶。”

“但是,那之前一定有人和你说过。”

“没人告诉过我。当时我一眼就看出你是从阿富汗来的。由于长期形成的习惯,一个印象就从我的脑子里闪过,所以我并没有经过按部就班的推理就得出了结论,但是其中依旧有着一定的步骤。关于你的事,我的推理过程是这样的:‘这位先生有着医务工作者的气质,但是身形动作像个军人。那么他应该是个军医。他大概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的脸比较黝黑,可是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说明他原来并不黑,那就一定是晒出来的。他面容憔悴,说明他是大病初愈。他的左臂受过伤,因为现在的动作看起来还有些僵硬不自然。那么从整体来看,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辛,臂部还负过伤,这是什么地方呢?当然只能是阿富汗了。’这一连串的推理,所用的时间还不到一秒钟,所以我就脱口说出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你当时还感到惊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