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人(第4/4页)

干那一行我做成过不少买卖,可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不甚满意,于是我最终放弃了那一行当。其实我当时处于没有真正爱上那一行的不利位置,而且美国的街道太泥泞,具有民主作风的居民太霸道,再说到处都是那些爱恶作剧的该死的孩子。

我停业赋闲了几个月,但最后终于怀着极大的兴趣成功地在“假邮政”事业中占有了一席之地。开办这种邮政责任轻松,而且并非完全无利可图。譬如,我一大早就得准备好我的假信邮包。在每封信里面我都得信手涂鸦几笔(就我能想得出的足以令人莫名其妙的话题),然后签上汤姆·多布森,或博比·汤普金斯,或诸如此类的名字。把信一封封折好封好,再盖上各种假邮戳,诸如新奥尔良、孟加拉、植物学湾或任何远在天边的地方,最后我便立即踏上当天的邮路,显出一副匆匆忙忙的样子。我通常专挑大房子投递假信并接收包裹。那些人付投递费从不含糊,尤其是付双倍邮资更不犹豫,人就是这样的白痴。在他们来得及打开信之前,我早就轻而易举地转过了一个拐角。干那一行的不足之处就是我走路太多,而且走得太快,投递区域的变换也太频繁。此外就是我感到良心自责。我不忍心听见无辜者被人辱骂,全城对汤姆·多布森和博比·汤普金斯的那种咒骂听起来真叫人不寒而栗。我怀着厌恶的心情洗手不再做那门生意。

我做的第八种也是最后一种生意一直是“养猫”。我发现这是一种非常令人惬意又有钱可赚的生意,而且真的一点儿也不麻烦。尽人皆知,这个国家已经是猫害成灾,以至于前不久有一份万人签名的除猫请愿书被送到国会,正赶上国会休会前那令人难忘的最后一轮会议。在当今时代国会的信息异常灵通,已通过了许多明智而有益的法案,而《禁猫法》的通过更是锦上添花。在众议院最初通过的这项法案中,政府提供一笔资金收购猫头(每个4美分),但参议院成功地修正了该项法案的主要条款,结果用“猫尾”代替了“猫头”字样。这一修订显而易见是那么精当,以致众议院一致同意。

总统刚一签署那项法案,我就倾其全部资本购进雄猫和雌猫。开始我只能喂它们老鼠(价格便宜),可人们执行起那项神圣的法令来是那么地雷厉风行,以至于我终于认为慷慨才是上策,于是我让那些猫纵情享受牡蛎和海龟。按照法定价格,它们的尾巴现在为我带来可观的收入;因为我发现借助马卡沙生发油,我一年可以收割三次。我还高兴地发现那些猫很快就适应了新变化,现在它们都宁愿让它们的尾巴被剪掉。所以我认为自己是一个成功的生意人,我正期待着在哈得孙河畔廉价买一幢别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