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浓缩(第4/5页)

随后,杰尼医生被明确地警告,如果再不吐露施瓦逊的身份信息,警方将以窝藏重要证人的罪名对他处以巨额罚金。他依然保持沉默,但脸上表现出担忧的表情。

结论:接下来的假设可能性极大。杰尼宣称他从六点到九点都在街上闲逛,这一点很可能是谎言。警方几乎可以肯定他必定是购买了前往纽约郊区某处的车票,也确实乘坐了火车往返于该处。我们正在调查该时间段所有的车次,以期找到某位乘务员或者乘客,能够认出杰尼医生,以证明在该段时间内他确实乘车外出过。截止报告完成时,尚未得到结果。

在没有得到确切的证据(某人能够指认出他当时出现在某列火车上,这就算得上确切的证据了)之前,逮捕杰尼医生毫无意义。甚至即使有了确切的证据,在能够切实跟施瓦逊产生联系并引出施瓦逊之前,逮捕他都不会起到什么作用。由于杰尼的顽固不合作,以及他的所谓“原则”,施瓦逊事件的影响被进一步放大。目有看来,除了窝藏证人一条罪名外,警方找不到对于杰尼医生不利的证据。

读完之后,秘书安静地把报告放在了桌上。市长和警察局局长对视了一眼,心里更加郁闷了。最后,市长叹了口气,耸了耸肩。

“我同意警官下的结论。”他说,“不管外面的报纸怎么炒,我支持他。”

“我宁愿你的手下步步为营,不要犯错,不要冒进,不要做蠢事以致酿成大祸。你怎么看,桑普森?”

“完全赞成。”

“我也建议按奎因的建议来办。”局长评论道。书记员拿起另一张报告,大声读了起来。

有关萨拉·福勒的补充调查报告

令人极度不满意。她拒绝透露周一夜晚拜访唐宁医生住所的目的。此女性已经疯疯癫癫,回答含混不清,话语中夹杂着大量的《圣经》词句。讯问时间周二下午两点,地点道恩宅邸。

结论:毫无疑问,萨拉·福勒与唐宁医生决定共同保守某项不为人知的秘密,彼此已经达成了默契。警方目前没有证据能证明这一点。她与唐宁均受到警方严密的监视。

“真是令人难以置信,你们的人只发现了这么点儿线索。”区长惊叹。

“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一群难对付的证人,”局长喃喃自语,“还有吗,杰克?”他嚷道。

还剩下最后一份报告。这份报告的篇幅很长,引起了所有与会者的注意。秘书开始朗读。

有关菲利普·莫豪斯的调查报告

获得了非常有趣的进展。我们通过地方检察官办公室,联系到了助理检察官拉普金。从他那里得知,其手下负责遗嘱与财产的办事员遇到了一起迄今为止从未遇到过的业务问题。在莫豪斯律师前来登记归档的阿比盖尔·道恩的遗嘱中,有一项特殊条款,该条款要求立遗嘱之人死亡之时,由律师即刻销毁她的某些未拆封的隐藏秘密文件。遗嘱中交代这些文件由律师保管。

立即前往讯问莫豪斯。于今天下午在道恩家发现莫豪斯正与赫尔达小姐在一起。讯问发现了一些特殊情况。奎因警官当即警告莫豪斯不可销毁这些文件,而是将其移交警方,因为这些文件可能跟谋杀案的发生有关。但莫豪斯冰冷自若地回答,他已经把这些文件都销毁了。

问:“什么时候销毁的?”回答:“昨天下午。当我的委托人去世时,这是我立即采取的行动之一。”

奎因警官询问那些文件的具体内容。莫豪斯宣称他对这些文件的内容一无所知。他宣称自己严格遵从遗嘱的要求,将这些文件在未开封的状态下就销毁干净。这些文件已经在莫豪斯的事务所存放了多年。老莫豪斯还健在,并负责家族事务的时候,这些文件就已经在律师的手中了。莫豪斯只是理所当然地接过父亲的客户,继承了这些文件。他只是在按照遗嘱的要求履行义务,在委托人面前遵守职业道德,承担责任,等等。

在此情况下,须对其提出公诉——这是一起谋杀案——他无权在未与警方协商的情况下,私自销毁与可能与案情有关的证据。莫豪斯坚称他的行为是合法的。

“让我们走着瞧!”桑普森吼道。

讯问时赫尔达·道恩亦在场,她表现得心神不宁。警方讯问她有关被销毁的文件之事,她表示对文件的内容完全不了解,甚至压根儿就不知道这些文件的存在。她声称最近几年来,死者的绝大部分私人信件均交由她来处理。

结论:建议区检察官桑普森办公室立即调查此事的法律权限。如果莫豪斯身为法律公仆,公然僭越了本州赋予他的法律权限,那么建议考虑对其起诉之可能性。如果起诉不成,则应将此事提交律师协会,由他们定夺。除了少数持不同意见者之外,警方绝大多数人都相信,这些失落的文件对于侦破这起案件来说,可谓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