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奎因父子推测案情(第5/6页)

“搞清楚这一点后,我便自问:如果不是为了藏匿或取出东西,还有什么理由值得换护垫呢?这样,我就想到了这个案子。我们是否可以把案情和护垫的更换联系到一起呢?

“当然可以!为什么要把旧毛毡揭掉,换上一块新的?因为那块毛毡有问题。如果不把它揭掉,它将暴露犯罪痕迹。你应该记得,凶手最迫切的需求就是在他办完早上该办的事之前不让任何人察觉这起谋杀。而且他也知道,早上九点就有人来书房,如果书挡有问题,别人肯定会注意到。”

“血迹!”警官喊道。

“你猜对了,”埃勒里答道,“只能是血迹。肯定是一下子就能让人产生怀疑的东西,否则的话,凶手是不会如此煞费苦心的。纸牌和其他东西——在尸体被发现或甚至在人们觉得事有蹊跷前,这些东西本身绝不会让人们联想到谋杀。但血迹!它可是暴行的印证。

“所以,我推断,鲜血浸透了毛毡,迫使凶手不得不揭掉那块血淋淋的、泄露天机的旧毛毡,重新换上块新的。”

两人默默地走了会儿。警官忙着想心事,埃勒里又开口了。

“你看,”他说,“我已经以令人赞叹的速度将这个案子的各种具体要素重新组合了一遍。另外,当我得出血污毛毡的结论时,另一个孤立的事实也突然跃入了我的脑海你应该还记得普劳蒂曾对尸体出血甚少提出疑问吧?而且我们当时也曾推断凶杀是在别处发生的?这就是那个失落的环节。”

“很好,很好。”警官一边低语着,一边兴奋地伸手去掏他的鼻烟盒。

“书挡,”埃勒里迅速地接着说,“在这起案子中本是无足轻重的,但它浸透血迹后,意义可就不同了。自那以后,一系列事件就顺理成章地发生了——换毛毡、触摸到了书挡,然后再洒上指纹粉,抹掉接触时必然留下的指纹

“不过,我推断,血浸毛毡只是一个偶然事故。它无辜地在玻璃桌面上,血是怎么流到那儿的呢?有两个可能:第一,书挡可能被当成了武器。但这站不住脚,因为从伤口的性质看,是枪伤,而且尸体上也没留下重击痕迹,如果用书挡这种大头棒似的东西当武器,应该会留下痕迹的。那么,唯一的可能性就是:血在无意中浸透了书挡。这是怎么发生的呢?

“很简单。书挡就搁在玻璃桌面上。如果血浸透了书挡底部,并在那儿留下了难以抹杀的痕迹,那么唯一的解释只能是:血蔓延过玻璃桌面,流到书挡下,浸透了毛毡。你应该明白这带给我们什么启示了吧。”

“弗伦奇夫人被击中时,正坐在桌边。”老先生阴郁地说道,“子弹射在心脏下面,她倒在椅子上,这时,又一发子弹射来击中了心脏。在她倒下之前,血从第一个伤口中喷了出来;当她伏倒在桌子上时,血从第二个伤口中流了出来——浸透了毛毡。”

“说得太好了。”埃勒里笑道,“你应该还记得吧,普劳蒂曾非常肯定地认为,心前区伤口更应该大量出血才对。事实可能就是这样现在,我们可以进一步再现案发经过了。如果弗伦奇夫人是坐在桌后被击中了心脏,那么,凶手一定是隔着桌子,站在她面前向她开枪的,两人之间有几英尺的距离,因为死者的衣服上并未沾上火药末。也许我们可以从子弹进入体内的角度估算出凶手的大致身高,但我对此不抱太大希望。因为我们无法确定子弹的轨迹,也就是说,我们不知道凶手开枪时距弗伦奇夫人有多远,而一英寸的误差都将极大地影响到我们对凶手身高的估算。你可以把这事交给你的火器专家肯尼思•诺尔斯,但我估计不会有什么太大收获。”

“我也是这么看的。”警官叹了口气,“不管怎样,能如此精确地理顺案情已经很令人满意了。所有的环节都丝丝入扣,埃勒里——很不错的推理。我会让诺尔斯马上开始工作的。还有别的想法吗,儿子?”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埃勒里一直保持着沉默。两人拐入了西八十九街。再往前走半个街区,就是他们住的那幢褐色沙石老屋了。两人加快了步伐。

“出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爸,有一大堆问题我尚未深究。”埃勒里心不在焉地说,“各种迹象全都一览无余地展示在我们眼前,但必须对它们进行智慧的组合。在众多的办案人员中,唯有你可能还具有将它们结合在一起的头脑,其他人但种种烦忧却使你变得异乎寻常的迟钝。”他微微一笑。这时,他们已来到了褐色沙石大楼的台阶前。

“爸,”他说着,迈上了第一级台阶,“在这个案子的调查过程中,有一个方面我真的是毫无头绪,就是——”他拍了拍胳膊下夹着的包裹。“我从弗伦奇办公桌上带出来的五本书。如果认为它们可能和谋杀有关这个想法似乎很可笑,但是——我有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总觉得如果我们能查出其中的奥秘,肯定能弄清许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