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

很多年前,嘲讽“一见钟情”这种想法是很时髦的。但是那些善于思想的人,和那些感觉深切的人一样,却总认为它的确是存在的。确实,也许我们可以称之为道德吸引或叫磁性美学方面的现代研究认为,很可能,最自然的、而且因此也是最真实和最强烈的人和人之间的爱意,就是那些仿佛被电磁感应所激发的感情——一句话,最灿烂、最持久的精神镣铐就是看一眼就被牢牢锁上的。我接下来要坦言的,就是在早已数不胜数的这一真实心态的例子上又增加了一例。

这故事要求我稍微谨小慎微些。我年纪很轻——还不到二十二岁。我目前的名字很普通,还有些平庸——辛普森。我说“目前”是因为只有最近人们才这么称呼我。去年我合法地采用了这个姓氏,为的是继承一笔殷实的遗产,那是我一位远房亲戚阿道弗斯·辛普森先生留下的。遗产继承的前提是我得改姓立遗嘱之人的姓氏,改家姓,而不是改教名;我的教名是拿破仑·波拿巴——或者更确切地说,它们是我的首名和中间名。

我对改用这个辛普森的姓有些不情愿。因为对于我的真实家姓弗鲁瓦萨尔,我怀有一种可以谅解的骄傲——我相信这姓氏可以推溯到那位著写了《编年史》的不朽作者。关于姓名的话题,请允许我顺便提一下一个特别的读音上的巧合,是关于我的一些直系前辈的姓名的。我的父亲是弗鲁瓦萨尔先生,祖籍巴黎,他的妻子——我的母亲十五岁就和父亲结了婚——是克鲁瓦萨尔小姐,银行家的大女儿;而银行家的妻子——她结婚时只有十六岁——也是一位名叫维克托·瓦萨尔之人的大女儿。很奇妙的是,瓦萨尔先生和一位姓名相近的女士结了婚——她叫穆瓦萨尔小姐,而且她结婚时也还是个大孩子;她的母亲穆瓦萨尔夫人,走向婚礼圣坛时也只有十四岁。在法国,早婚很寻常。不过,这些姓名里有穆瓦萨尔、瓦萨尔、克鲁瓦萨尔,还有弗鲁瓦萨尔的,他们都成了直系亲属。不过,我刚说过,我自己的姓氏依照法律程序变成了辛普森,而且我本人对此非常反感勉强,有一段时间我确实犹豫,是否要接受这笔带着既没用又令人讨厌的附加条件的遗产。

在个人天赋方面,我并不匮乏。相反,我相信我资质不错,而且拥有一张世上有九成人都会认为是英俊的脸。我身高五英尺十一英寸,头发又黑又卷,鼻子很标致,眼睛大大的,颜色灰灰的;尽管,事实上我的视力弱到相当不方便的程度,但外表看不出任何瑕疵。然而,视力差往往很令我不快,而且我求遍了各种治疗——除了佩戴眼镜之外。因为年轻英俊,我自然不喜欢眼镜,而且坚决不肯使用它们。我真不知道还有什么东西能如此损害年轻人的面容形象,或者使他看上去气质拘谨,假如还不算完全伪善和世故的话。从另一方面看,单片眼镜带有种明显的纨绔气和做作感。迄今为止我不用眼镜却依然应付自如。但是太多的这些纯粹属于个人琐事的东西毕竟不是很重要。另外,我还很想说的是,我天性乐观、卤莽、友好、热情——而且我一生都是忠实的女性仰慕者。

去年冬天的一个夜晚,在朋友塔尔博特先生的陪伴下,我走进了P剧院的一个包厢。那晚上演的是一出歌剧,演出海报做得格外具有吸引力,因此剧场极其拥挤。不过,我们很及时地拿到了为我们保留的前排座位。我们稍微费力地挤开路进去了。

在两个小时里,我的伙伴——一位狂热的音乐爱好者——一直专心致志地盯着舞台;这同时,我饶有兴味地观察着观众席,观众大多是城市的精英人物。我满足了自己的观察欲,正准备将目光转向歌剧的女主角,目光却被我刚才漏看了的一个专用包厢里的身影牢牢吸引了。

即使活上一千年,我也绝不会忘记看到那人时的强烈感情。那是一个女人的身影,是我见过的最优雅的身影。她的脸一直朝着舞台,有几分钟,我没法看到那脸——但是那轮廓是那样圣洁;没有其他的词可以充分地表达出它优美的比例——甚至我写下的“圣洁”一词都似乎无力而可笑。

女性那可爱身形的魅力,那优雅的神秘感,永远是我无法抵抗的力量;更何况她的优美是有个性的,具象的,是我狂野而热烈的视野中完美的典型。包厢的构造几乎把那身影的所有部分都展现了出来,她体形高挑,即使不能说绝对,但也已相当的端庄。她身材风韵得当,曲线曼妙。我只能看到她的后脑部,其线条堪与希腊神话中的普叙赫[1]媲美,一顶漂亮的轻薄罗纱的无檐帽与其说是遮住了头部不如说是在展示头部,使我想起了阿普列尤斯所形容的“编织的空气”。她的右手臂垂在包厢的栏杆上,细腻的匀称让我身体的每根神经都为之颤抖。手臂的上半部分被当下很时髦的松垂的敞口袖悬盖着,袖子刚过肘部。肘下面露出的紧身衣袖质地轻薄,袖口镶着华丽的花边,花边优雅地搭在手背上,只露出细巧的手指,其中一根手指上闪烁着一枚钻石戒指,我一眼就看出它价值连城。她的手腕圆润得令人赞叹,一只手镯环绕在上面,与手腕相得益彰,镯子上也点缀和铆扣着一件高贵的枝状宝石饰品——这立刻就准确无误地表示了佩戴者的富有和苛求完美的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