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高塔双艳(第23/26页)

孰料米露露似是豁出去了,怒道:“好咧!是我自己猜到的,燕姐肯定是被人家杀掉的!”

“我也知道。”旭仔在内心默默迎合。

“所以我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谁会杀了她,把小胡蝶的事体栽赃给她呢?我觉得,应该是……”她声音愈来愈轻,几乎已贴在旭仔的右耳孔上,“应该是邢先生。”

“你怎么晓得的?”

“因为字迹呀!”米露露得意道,“这个遗书上的字,根本不是燕姐的。”

“你又从哪里看到过她的字?我们都不曾见过,也不晓得她是不是真的识字。”旭仔苦笑道,想起当年教书先生指导他读写时的艰难。

米露露郑重地从手袋里拿出一个小软皮本子,道:“你不晓得,燕姐每天私底下都给我们记小费账的,她当我们不知道,其实除了朱圆圆这个蠢丫头,哪个人不晓得——”

旭仔等不及她讲完,已一把抢过来翻开,果然笔迹意外地工整清秀,与遗书上凌乱刚劲的风格相去甚远。旭仔曾经仔细研究过那封遗书,尽管那也不像是邢志刚的字,但从每笔末端自然扭曲的状态来看,应该是右撇子用左手写的字。

“那么说,百乐门所有人都知道燕姐是被谋杀的?”

米露露思忖了半日,点头道:“恐怕是。可惜了,听说她还有个女儿,只不知现在在哪里了。”

13

朱芳华每隔三日,便给施常云送一次东西。用同一只带盖的长方藤编篮,放一块毛巾,两包烟,两套换洗内衣,一双尼龙洋袜,一包刮胡刀片,两根熏肉肠,十块鸡蛋糕,并酸泡菜与炼乳各一罐。东西由看守检查之后收下,将空篮子还予她,她便离开。

那看守姓骆,因略有些驼背,被同事戏称“骆驼”。这骆驼每每收了东西,总会从中抽掉一包香烟,再将东西送去给施常云。按理讲,刮胡刀片、放泡菜的玻璃罐与铁罐密封装的炼乳是不能带进去的,但每次朱芳华都会额外塞给他五块钱,他便也睁只眼闭只眼了。

骆驼也听闻这重犯是早晚要上刑场挨枪子的,只不过老爹选得好,一直拿钱吊着他,竟无故多了几个月的命,公审也遥遥无期。不过听队长在喝酒的辰光讲过:“如今报纸天天盯着这桩命案的主犯没有受审的事,舆论压力大了,看来就算皇帝的儿子也非得受审不可。”

“审了也不见得会判死罪呀,律师请得好,钱花在刀口上,不是一样能逃过一劫?”骆驼倒也并非存心抬杠,却是表达了几位伙计共同的心声。

“你以为这个赤佬能逃过?笑话!”队长冷笑一声,道,“报纸上已经点明了讲施二少如果能逃过一劫,就必是上头收好处了。这么大的事体,还瞒得牢?连施老板买通仵作验假尸、开死亡证明的事体都已经被捅出来了。听说南京政府很快就要派人下来彻查此案,等着瞧吧,纸包不住火,那些个大人物再维护杀人犯,恐怕就要跟他一道上刑场喽!”

一语惊醒梦中人,骆驼这才明白,这位能带给他好处的犯人是留不长了,于是心里略微有些沮丧。

令骆驼更沮丧的是,就在与队长吃老酒的那天半夜,施常云越狱了!

他住的单间牢房原本便是气窗较大的“豪华间”,里头还隔了一个漱洗室出来。如今那气窗上每一根钢条都被锯断了,刚巧能让他爬出去,地下还留着一小截食指长短的钢锯条。骆驼忙翻查了里头所有的物品,在漱洗室的一块肥皂底部发现埋着十来根已被磨秃锯齿的钢条,整块肥皂散发着炼乳与泡菜混合的气味。

骆驼当时气得脸都白了,只得捂着被队长掌掴到红肿的面孔找了同时值班的几个兄弟来问话。都讲是知道当晚队长叫了人喝酒,于是自己也私下里凑了一桌,吃得东倒西歪,竟醉死过去了,哪里还顾得着犯人的动作?

施常云果然识时务!骆驼尽管已急得像无头苍蝇,内里却还是默默佩服起这位公子哥儿来!

“也不晓得出什么鬼咧,不声不响搬出去,钞票么摆在台子上,我承认么还好呀,不承认收着呢?现在的人真弄不拎清!”房东太太一面讲一面拿出钥匙开门。

屋子里空空荡荡,仿佛从不曾住过人,毕小青的影子在这灰尘扑鼻的空气里消失了。但见过她的人,只一记起那副活泼的仪容,便不由得觉得那样污糟糟的环境里都嗅得出一丝茉莉淡香。

“她几时走掉的?”

“估计就是十五号那日夜里,去哪里我是肯定弄不清爽,小姐侬自己再去另外地方打听打听,好哇?”房东太太一头卷发拿火钳烫得又枯又黄,夹棉短褂上有浓浓的咸菜味。

“之后没有发现其他情况?”

“没有。”房东太太不耐烦地翻了个白眼,眼珠子才瞟到右上方,中途却又落下,似是有什么东西撞了她的心坎,于是隐隐悟出了些事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