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章 证明人藏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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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泽辰雄被起诉了,这起强盗杀人案巳移交法院,等候审判。熊泽从警察局的拘留所被押送到拘禁未决犯的拘押所。

熊泽一直认为自己无罪,但警官和检察官都不相信。

熊泽被捕后,在警察局拘留了24小时以后,移交给了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在24小时以内向法院提出拘留申请,得到拘留10天的许可,后又延长了10天,终于被起诉。在起诉以前被拘留了23天。

在此期间,他住在八张席大小的塑料房子里,接受警官和检察官的频繁审问。每间屋子住五六个人,马桶放在屋角。

在这23天里,被关在这种非人的恶劣生活环境中,每天受到“是你干的吧”这样的审问,使你陷入好像“真是自己干的”心理状态之中。

进了拘押所,生活设施有所改善。警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这么长期间的审讯,在先进国家中只有日本才这样做。若是自己招认了,不用拘留那么久就被起诉了。

熊泽坚决不招供,结果被拘留最长期限以后才被起诉。他虽然坚决否认犯罪事实,但因有不少证据,警方大概确信他是有罪的。

起诉以后的拘押,权限在法院。从起诉之日起,可以拘押刑事被告人(起诉前叫犯罪嫌疑人)两个月。必要时可以延长,每次可以延长一个月。

坐在押送犯人用的汽车里被移送到拘押所去的被告人,大都怀着一种绝望的心情。漫长的拘押所生活结束以后,又要被送到更加漫长的拘禁场所去。就像是结核病刚刚治愈,又患上了癌症一样。

押送车的外面,是自由世界。押送车的窗关闭着,并有金属网,但窗外的情况还可以看到。现在他才体会到,过去像水和空气那样毫不稀罕的自由,是多么宝贵呀!

也不知道被押到哪里去,但肯定不是送往“乘客”希望去的地方。今天的乘客,除熊泽以外,还有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面容看上去很和善,但罪名是强盗强奸。人多的时候,除戴手铐以外,还要链在一起。今天只有两个人,就没链起来。两名“乘客”有两名护卫,但禁止互相谈笑。

人们都沉默不语,随车摇晃。道路不够平坦,车子缓缓前行,且走走停停。同行的“乘客”说了声“真想吸根烟啊”。护卫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道路平坦了,车子像是要抢回耽误的时间,飞速前进。

突然,车子激烈震荡,熊泽摔倒在车箱里。车体坏了,玻璃也碎了。熊泽的后背被猛撞一下,呼吸感到困难。出车祸了。

熊泽本能地保护住了身体的重要部位,没有受到重伤。

汽车翻倒了,熊泽被夹在狼藉不堪的椅子当中。另外一名“乘客”和两名护卫满身是血,呻吟不止。汽油的臭味直呛鼻子。这一切使熊泽想起了电影里发生车祸后汽车爆炸的镜头。

熊泽心想,在这种地方被压成肉饼就全完了。熊泽费了好大的劲,总算从椅子缝里挣扎着站了起来。他腰部感到剧痛。手还在铐着,然而熊泽的手腕是千里挑一的畸形,拇指根部的关节向内侧弯曲着。

一般人戴上手铐,因为有拇指根部的关节(菱形骨)挡着,是脱不下来的。可是熊泽的拇指关节向内侧弯曲,手能脱出手铐。

刚一戴上手铐,他就发现了这种情况,但他没有声张。他当然不会放弃这一有利条件。但他万万没有料到,利用这种畸形有利条件的机会来得这么快。

他脱掉手铐,从撞坏了翻到车顶上的车门挤出半截身子。这时他看清了全部情况,是对面开来的一辆大卡车越过马路中线撞翻了押送车。

不知是超速行驶,还是司机睡着了。押送车的车体被大卡车撞成了“〈”①字形,车的前部被压扁,完全变了形。熊泽没有被撞死,可以说是个奇迹。马路上聚集了一群看热闹的人,人们一看到熊泽,便大声喊道:“这个人还活着!”

①“〈”是日文的一个字母——译者注。

跑过来几个人把他从车门里拉了出来。

“喂,不要紧吧?”救他的人问他。

“快叫救护车去!”

“已经叫了。”

“车里边还有人!”

人们你一言我一语地叫喊着。好像还没看出来被撞翻的是一辆押送犯人的车。远方传来了救护车警笛的鸣叫声,人们的注意力集中到出事故的车上。把熊泽从车里拉出来以后,人们又去救车里边的人。

熊泽忽然想到,现在正是逃跑的机会。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呀!这正是神明可怜他被冤枉,给他的逃跑机会。就这样蒙冤住进监狱,多倒霉呀!

熊泽想到这里,立即行动起来。穿的是便服,不会惹人注意。虽然腰带被没收了,但裤子很瘦掉不下去。

他也不知道东西南北,本能地向前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