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移动的证据

1

大都市酒店的迫田光代在整理遗失物品。

在酒店里会有各种各样的遗失物品,都是客人离开酒店的时候,遗忘在酒店里的。遗失物大多被客人遗忘在客房里,其次是大厅和餐厅。迫田是客房服务员,所以她在整理的物品,都是客人遗忘在客房内的物品。

一般被客人遗忘在客房里的物品有:首饰、笔记本、手表、内衣、书、零钱荷包、照相机、驾驶执照等等,书和杂志等印刷物有时候也搞不清是客人遗忘的,还是客人看过后丢弃的。

可以从遗失物上联系到失主的物品,一般酒店会主动跟物品的主人联系,然后或把物品送到物主那里,或者请物主到酒店来拿。对于无法辨认物品主人的物品,根据(遗失物管理法),酒店会把该物品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但是,一发现有遗失物就立刻报告警察的话,那样会给酒店带来大量的工作,警察也会觉得麻烦。所以一般这样的遗失物会在汇总整理过后,再拿到警署去。

当然有些物品不大好直接拿到警署,比如一些颜色花哨的女人内裤、避孕物品等东西,即使和它们的主人联系上,对方大都不会回来取,只是说请酒店随意处置掉算了。

另外,即使有这些物品的遗失主人的联系方式,也不好随意联系,因为他们有可能是背着家里的人在外面开的房间。

像食品类和其他的一些廉价物品,警察也默许由酒店方自行处理。所有的遗失物都交给警方的话,警察也会困惑的。

有些物品虽然不具有客观价值,但是它很有可能对失主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东西,比如参加葬礼回来时被忘记在客房里的灵牌、骨灰盒等物品,遗失掉这样的东西,死去的祖先肯定在天堂也会咒骂这个没脑筋的遗忘者。但当酒店和失主联系的时候,往往这些失主都已经把丢失东西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了。

还有就是像假牙、隐形眼睛、眼镜也比较多,这些已经成为人身体上一个部分的东西也会被客人遗忘,说明客人在住宿酒店的时候是多么的无防备。在一间间隐私受到保护的客房里面,客人都会脱去平时包裹在身上那虚伪的盔甲而为所欲为,所以遗失物品也会大大增多。

如果是在一楼大厅的话,遗失物大多是客人在酒店里面的卖店购买的东西,还有一些寄存在寄存处的衣帽和雨伞也常会被遗忘。

甚至还有把婴儿遗忘在大厅里的粗心的年轻妈妈。从酒店里的遗失物上,也可以看到人生的一些片段。

最近一段,被警察委托处置的遗失物还真积累了不少,这堆主人身份不明、经济价值又不高的物品,警察已经把它们委托给酒店自行处理。这些东西不定期清理的话,堆放遗失物品的箱子会被装满的。

在每个遗失物的上面都贴有一张小标牌,标明了该物品的遗失日期、发现地点(客房号码)以及住宿客人名字等。虽然有些遗失物标牌上标有物主的名字,但这些名字都是无从联系的假名字,或者是物主拒绝到酒店来认领而委托酒店随意处置的物品。

光代一边对照着遗失物清单,一边清点着物品,这些即将被随意处理掉的物件都是一些不值钱的东西。

“啊!竟然会有这样的东西!”

光代从这堆物品当中,用手指夹出了一只装有东西的塑料袋来。在一间客房发现数个遗失物的时候,一般是把这几个遗失物装入同一只塑料袋来进行保管。

标牌上标记着该塑料袋里的物主名字叫做鹤卷,发现房号是1264客房,塑料袋中装有寻呼机、打火机和一只耳环。

寻呼机的电源被关上了,打火机是法国产的金色高档货,上面有E KIHARA(日文当中K IHARA是木原的发音拼音,E是荣作的荣的开头第一个罗马字母——译者注)的雕刻字样,耳环是银制的,呈鸡心状。

这些遗失物在发现的当时肯定已经和失主联系过了,再一看标牌上的登记,原来当时因为失主登记的住址和姓名是假的,所以无法和失主取得联系。

査了清单上的记录,这袋遗失物是在去年9月19日被发现的。

“9月19日的话……”

光代的脑子里忽然闪了一下,因为这一天在她的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烙印。正是这一天,她第一个发现了发生在酒店客房里的杀人案件。

“1264房间不就是发生命案的客房下面的那间吗?”光代小声嘀咕了一句。

因为13这个数字被外国人所厌恶,所以酒店里看不到这样的数字,大都市酒店里没设置13楼,12楼的上面就是14楼了。

光代一面嘀咕着,一面揣摩着自己所嘀咕出来的话,然后再一次把眼光盯在了1264号客房的遗失物上面。

开房间的客人登记的名字是叫鹤卷,在这间客房里发现的打火机上却刻有和房主姓名不一样的拼音,是刻有EKIHARA字样的打火机。首先是这个打火机引起了光代的注意,盯着打火机看了良久,光代终于想起了什么。一开始,她是把这一串罗马字连在一起念的,而现在她发现,在E和KIHARA之间有着微小的间隔,不是念E KIHARA,而是应该念做E·KIHA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