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孤独的经营者

六月三十日,东京地方法院作出判决,驳回猪原方面的临时处分申请,并承认了纳尔逊方面的主张。

法院的理由是:N·I公司与WWA公司合并不属于违反合同的行为。N·I公司是猪原·纳尔逊饭店的业务受托人,猪原方面与N·I公司的合同继续生效。因比,该饭店的总经理亨利·斯特劳斯曼的职务照旧。

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① 猪原方面不得妨碍总经理斯特劳斯曼氏的营业活动。

② 猪原方面不得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新闻宣传机关发表取消与N·I公司的业务委托合同的声明。

对此判决猪原方面虽然早有准备,但还是抑制不住内心的忿忿不平。他们再次向法院提出申诉:纳尔逊方面违反合同已既成事实,法院无视这一事实,做出了不公正的判决,我们要向高级法院提出上诉。不得到公正判决决不罢休。

尽管猪原方面摆出了一副准备东山再起的英雄姿态,但是,在人们心目中,猪原方面是彻底败北了。

新闻报纸也一反以前倾向猪原方面的论调,悠然改变了态度,这可真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他们用犀利的笔调这样写道:

“猪原方面认为此业务委托合同是N·I公司借别人之物谋自己私利的手段,不过是从个人好感出发。签订合同的当事人,猪原集团原经理猪原留吉氏,正是因为仰慕纳尔逊在世界上的声誉,才缔结了业务委托的契约。可是继承人以不盈利为理由,拒绝交纳合同规定的百分之五的委托金,把规定称做屈辱的条件。猪原集团这样利欲熏心岂不是日本实业家的耻辱吗?

“既然是靠他人的字号和信誉作买卖,那么交纳资助费则是理所应当的。至于交纳的金额是否太多,乃是对企业经营的预测问题,决不是什么屈辱的条件。”

还有:

“猪原方面之所以彻底失败,也在于他们只是靠员本人传统的性格——感情用事来对待枯燥无味的合同。如果认真地读一下委托合同第十二条B项,用不着法律专家,也能马上看出N·I公司方面的合并合理合法,丝毫未违反合同。猪原方面屡次三番地说什么商业信誉,背信弃义的行为等等,等等,其实这都是签订合同以前的问题。”

根据法院判决,“猪原·空中饭店”重新改为“猪原·纳尔逊饭店”。

猪原方面到底未能冲破支付五年委托费这一屈辱的条件,而告败北。

斯特劳斯曼作为总经理重新走马上任。猪原方面的人事又变回“纳尔逊体制”。

凡是在这次骚动中行动过激者,都被革职。太平无事的只有掌握股权的猪原一族。

这引起那些倒霉的过激分子的强烈不满,他们觉得自己做了猪原的牺牲品,便不断地向纳尔逊挑衅滋事,同时也将郁积起来的不满和愤恨向独自悠然自得的杏平发泄。

其实这场骚动的点火者就是木本专务董事。他在会议上迫使杏平决定向法院申诉,失败后却把责任巧妙地推到杏平身上。

“如果让我作主,我会有比废除合同更妥善的办法。可是猪原经理却草草做出了这个决定。我早就料到这一定会失败的。”

木本一边暗中幸灾乐祸,一边巧妙地在公司里散布舆论:

“现在的经现实在是不称职。”

本来猪原杏平就是在留吉突然死后措手不及地被安置在经理位置上的。在公司职员心中,杏平并不是很有成信值得信赖的人。在许多人眼里他还是一个毛手毛脚不通世故的孩子。

然而,杏平并不是一个无能之辈,作为如此庞大企业的首领,对这样一个涉世不深的年轻人实在是勉为其难。最最重要的是,他身上不具备父亲那种“精明根子”的企业家气魄——为了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不惜牺牲一切。相形之下,妹夫木本荣辅虽然心怀叵测,却有一种藐视一切,信心十足的经营者素质,与靠留吉遗留下的股份而坐上经理宝库的杏平迥然不同。

职员中大部分人慢慢地聚集到木本荣辅周围,渐渐形成了一个实际上左右猪原企业命运核心的势力集团。

纳尔逊方面本来就没有把猪原杏平放在眼里,他只不过是一个不接触经常事务的傀儡经理。

在父亲创建的巨大王国中,猪原杏平置身在完全孤独的真空裂缝中了。

猪原杏平坐到汽车座席上,突然感到浑身瘫软疲促极了。他在经理室里坐了一天,并没有付出巨大的劳动量。然而,整整一天面对着纳尔逊方面的职员检查物品一样的挑剔目光和日本职员仇恨厌恶的白眼,杏平简直感到有些心衰力竭了。

好不容易捱到下班,可坐入车内还有司机的眼睛。杏平现在不敢正视别人的眼睛,尽管司机和自己没有直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