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 意外死亡 09.早该想到的

犯罪嫌疑人的画像是画出来了,路任飞也觉得像,但除了路任飞之外,谁还认识这个自称叫王芳芳的女人呢?这还是个未解之谜。

因为目前所知,王芳芳只和路任飞交流过,而且还只是一次偶然的交集,缘于一桩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买卖而已。

路任飞对这个王芳芳是从哪里来的、又是干什么的、为什么买车等情况一无所知。

他作为证人就是依据他的记忆由柳如雪画出这个犯罪嫌疑人的大体面貌,再交由侦查人员去按图索骥。在抓到这个人之后,再交由路任飞进行辨认,以确认是不是买他车的那个女人。

所以,模拟画像这一阶段的工作算是完成了一半,剩下的一半,就是查找那些可能和这个女人有交集的人员并对画像进行辨认。

当然,现在并不知道哪些人和这个女人有交集。不过,既然这个女人和这起案件有关系──因为她买的车就是案发现场被烧毁的车,要说她和凶案没有联系,说得过去吗?

也许,这个女人买了车之后又卖给别人了,或许借给别人开,或者是被别人偷走了,这些都有可能,不过只是小概率的可能。

从一般的逻辑规律来看,这个叫王芳芳的女人买了车没几天,车就被烧毁了,车里面同时还有一个被烧焦的尸体,百分之九十的人得把这两件事联系起来看。

如果查实了死者的身份,再找到死者身边的人,说不定会有人认识这个叫王芳芳的女人。王芳芳不是主谋也是帮凶!

所以说,现在当务之急还是要查清尸源。查清了死者的身份,再调查死者身边的人,调查过去发生的事情,就可以推断死者究竟是服毒自杀还是中毒他杀。

如果一个人一直生活很平静,怎么能够舍得离开这个世界?

杀人需要勇气,自杀更需要勇气,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把自己杀死,该是一种多么决绝的心态!

没有巨大的压力,没有无法排解的抑郁,没有极端厌世的心理,没有走投无路的无奈,没有天亡我也的绝望,想让一个人自己去死,是绝对不可能的一件事情。

突然,萧云天感觉有些地方不对!

他再次拿过尸检报告,仔细看了看舒乐安定是如何查出来的。

舒乐安定其实是一种药物,主要用于失眠,也可用于缓解焦虑、紧张、恐惧,还可用于抗癫痫和惊厥。这种药很常见,是一种非处方药,在大一点的药店都可以买到。

再看尸检报告,在死者的胃组织及内容物中检出舒乐安定成分,同时脑组织中也检出了舒乐安定成分。全身未见明显外伤,上呼吸道及胃内未见燃烧炭沫。

在原来的分析中,已经分析出死者不是被烧死,而是中毒死亡的,当时怎么没有再继续往下联想呢?

既然是中毒身亡,怎么会在死亡之后再去烧车呢?人在被焚烧之前就已经死亡,说明只能是他杀,而不可能是自杀。

这么简单的道理,居然一开始就没有想清楚。萧云天懊恼自己光注重鉴定结论本身了,没有分析其中的逻辑关系。

尸检的结果应该能排除自杀的可能。

但是如果死者事先喝下了大量药物,并在自己身上和车上浇上汽油,然后在药物开始起效,身体有剧烈反应但意识还算清醒的弥留之际用打火机点燃了汽油,有没有这种可能呢?

如果是这种情况,火情现场的勘查应该会发现异样。

经过消防队的几位火灾勘查专家分析,中心起火点并不在车后排座位上,而是在前排驾驶室里。

死者要是想自杀,仅靠服下大量药物就可以做到,为何还要多此一举,弥留之际点火焚烧,而且点火之后还把打火机扔到前排座位上?这一切都是解释不通,违反逻辑的。

根据死于火灾者的尸体的普遍性规律,呼吸道内肯定会吸入一部分炭沫,但被害人没有,说明火开始着起来的时候,他并不是处于弥留之际,而是已经彻底死亡了。

综上分析,死者肯定是他杀,是被毒杀。而且,看这个过程,就是谋杀!而不是那种突发性、偶遇性的杀人事件。

这又是一起谋杀命案,可以立为刑事重案开展下一步的侦查工作。

被烧的车内只有一具尸体,其他的人呢?到底都去哪里了?这个叫王芳芳的女人究竟去哪里了?她在这起谋杀案中到底起了什么样的作用?

一切谜底都要靠一步步的调查才能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