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第2/2页)

“警察正在赶来的路上。事情是怎么发生的?”

“我钻进了圈套。没啥好抱怨的。这家伙是个杀手。我很走运。我还在喘气。他逼我开到这里。他打晕我,把我捆起来,然后离开了一会儿。”

“肯定是另外有人带他走的,戈布尔。你的车旁边停着一辆租来的车。如果他之前就把车停在了卡萨酒店那边,那他又怎么回去取车呢?”

戈布尔缓缓地转过头,注视着我。“我以为自己是个聪明的家伙。我得到了教训,明白不是这么回事了。现在我只想回堪萨斯市。小人物没法打赢大人物——永远都不可能。我猜是你救了我的命。”

就在这时,警察赶到了。

首先是两个开巡逻警车的年轻小伙。他们端庄、帅气,神情严肃,身上的制服向来整洁干净,还永远摆着一副扑克脸。接着是一名态度强硬的大块头警督。他自称霍尔兹曼德警督,是正在值勤的巡逻队长。他瞅了红发男子一眼,然后走近床边。

“叫救护车。”他扭过头简洁地说。

一个警察出门,朝警车走去。霍尔兹曼德警督在戈布尔面前弯下腰,问:“想告诉我吗?”

“红头发那家伙揍了我。他抢了我的钱。在卡萨酒店用枪顶着我。逼我开车带他来这儿。然后他又揍了我一顿。”

“为什么?”

戈布尔叹息一声,脑袋在枕头上变得松弛下来。他要么是再度陷入了昏迷,要么就是在装模作样。霍尔兹曼德警督直起身,继而转向我问:“你的故事呢?”

“我什么故事也没有,警督。躺在床上的这个人,今晚和我一起吃过晚饭。我们之前见过几面。他说他是堪萨斯市的一名私家侦探。我一直不清楚他来这里做什么。”

“那这个呢?”霍尔兹曼德警官朝红发男子随便打了个手势。那个家伙还在咧嘴傻笑,看着有点不太自然,像犯了癫痫一样。

“我以前从没见过他。我对他一无所知,只知道他带着枪在这里等我。”

“那根撬胎棒是你的?”

“没错,警督。”

刚才那个警察回来了。他走进房间,朝霍尔兹曼德警督点点头,说:“在路上。”

“所以,你随身带着撬胎棒,”霍尔兹曼德警督冷冷地说,“为什么?”

“这么说吧,我只是突然有种预感,觉得有人会在这里等着干掉我。”

“让我们试试这个说法好了:你没有什么预感,你早就知道有人在等你,而且你还知道更多内情。”

“还是让我们试试这个说法吧。你可不能管我叫骗子,除非你清楚自己在说什么。还有,你不能因为肩上有三道杠就冲我摆出一副该死的凶样儿。[3]再让我们多试一些说法好了。这家伙可能是个打手,但他的两只手腕都断了。你知道那意味着什么吗,警督?他永远别想再拿枪了。”

“那我们要以故意伤害罪指控你。”

“随你的便,警督。”

这时,救护车开来了。他们先把戈布尔抬了出去,然后实习医生给红发男子的两只手腕装上了临时夹板。他们解开了他脚踝上绑着的腰带。他看着我,哈哈大笑。

“下一次,老弟,我会想出点儿新花样——不过你干得不赖。真的不赖。”

他出去了。救护车的车门砰地关紧,轰鸣的警笛声渐渐远去。霍尔兹曼德警督这会儿也坐了下来,摘下头上的帽子。他擦了擦额头。

“我们再试一次,”他平静地说,“从头开始。就当作我们不讨厌对方,只是想互相了解一下。可以吗?”

“好的,警督。可以。谢谢你给我这个机会。”


[1]“关键时刻”(the moment of truth):原义指西班牙斗牛士在比赛最后阶段击杀斗牛的那一瞬间。Truth意为“真理”、“真相”,故该短语的字面意思是“真理之刻”、“真相时刻”。此处似有双关之意。

[2]赫兹租车公司(The Hertz Corporation):美国一家经营汽车租赁的大型跨国集团。最早创立于1918年,后于1923年由约翰·赫兹(John D. Hertz,1879—1961)收购并更名,1953年正式更名为“赫兹租车公司”。该公司现隶属于赫兹国际控股公司(Hertz Global Holdings, Inc.)旗下。

[3]在美国,警督佩戴的肩章上有三道V形条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