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2/2页)

我还没到洛杉矶就闻到了它的味道。它闻起来有股腐臭味,仿佛一间住人的房间关闭了太长时间。可五颜六色的灯光戏弄了你。那些灯光令人目眩神迷。真应该为发明霓虹灯的人竖一座纪念碑。十五层楼高,坚硬的大理石。这家伙还真是会无中生有。

于是我去看了一场电影,里面当然少不了梅维斯·韦尔德的出演。在这些光影合同中,每个人都笑得太多,说得太多,而且也心知肚明。女人们总是爬上一段长长的回旋楼梯去换衣服。男人们则必定从昂贵的盒子里取出刻着姓氏首字母的香烟,啪地打开昂贵的打火机,互相点烟。服务生驼着背,托着放满了饮料的托盘,穿过阳台来到一个跟休伦湖[1]一样大,但要清澈得多的游泳池边。

男主角是个一脸和气的三流演员,魅力四射,只是有些过时了。女明星是个脾气暴躁、深色皮肤的女人,目中无人,有几个糟糕的特写看得出,她在拼命把自己从四十五岁往回拉。梅维斯·韦尔德演的是女二号,头戴围巾。她的演技不错,但她还可以好上十倍。不过,她要是真的比现在好上十倍,为了保护女主角,她的一半镜头就会被剪掉。这是我见过的最精彩的走钢丝。好吧,不过从现在开始,她要走的不会是钢丝了。她要走的是琴弦,而且很高,下面也不会有任何保护网。


[1]北美五大湖中的第二大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