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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稍等。还没完呢。假设他有块心病,弗洛姆塞特小姐,搅得他天天不得安宁。今天晚上他看起来就是那样的。假设他心里头有些事情我们不了解——或者说我不了解——他现在觉得应该有个了断了。他会希望找个僻静的去处,想想该怎么办。你觉得会不会是这样?”

我不说了,等她的反应,一边用余光看着德加莫不耐烦的样子。过了片刻,那姑娘声调平板地说:“他不会逃跑躲起来的,因为他没啥可逃也没啥可躲的。但他有可能想独自待上一阵,思考思考。”

“去个陌生的地方,找家旅馆,”说着我想起在格兰纳达公寓听到的故事,“或者还要僻静得多的去处。”

我四顾寻找着电话机。

“在卧室里,”弗洛姆塞特说。我要找什么,她立马明白了。

我穿过房间,走进尽头处的一扇门。德加莫紧跟在我身后。卧室是象牙和白玫瑰的色调。一张大床,床脚没有竖板,枕头上睡出一个圆圆的凹坑。湿漉漉的洗漱用品摆满嵌在墙内的梳妆台,上方是面镶边的镜子。透过一扇门,能看到浴室里桑葚色的瓷砖。电话机在床头柜上。

我坐在床沿上,轻轻拍了拍弗洛姆塞特小姐的头睡过的地方,拎起听筒,拨长途。接通接线员后,我请他转狮角的吉姆·巴顿,要本人听,有急事。我把听筒放回基座,点上烟。德加莫阴着脸低头看我,岔开腿站着,粗野蛮横,毫无倦容,像是随时要翻脸。“什么意思?”他咕哝道。

“等着瞧。”

“这事儿谁做主?”

“是你说交给我的。我在——除非你想让洛杉矶警方做主。”

他在拇指指甲上划亮了一根火柴,看着它一点点燃烧。他使劲吹了一大口气,火苗并没有熄灭,只是东扭西歪。他扔掉那根火柴,拿出另一根,塞到牙缝里嚼着。片刻之后,电话响了。

“接通狮角的电话了。”

那头传来巴顿昏昏欲睡的声音。“喂?这里是狮角的巴顿。”

“这里是洛杉矶的马洛,”我说,“还记得吗?”

“当然记得你,小子。不过我还在打瞌睡呢。”

“帮我个忙,”我说,“虽然我说不出你干吗要帮我。亲自或者派人去一趟小鹿湖,看看金斯利在不在那里。别让他看见你。你或许会在小屋前认出他的车,或者看到灯亮着。别让他离开。发现后立马回我电话。我赶过去。可以吗?”

巴顿说:“他要走的话,我没理由拦他啊。”

“会有一位贝城的警官跟我一起去,他要向金斯利询问一桩谋杀案的情况。不是你那桩谋杀案,是另一桩。”

电话里沉寂了半晌,间或有一阵杂音。巴顿说:“你不是在耍滑头吧,小子?”

“不是。坦布里奇2722,尽快给我回电。”

“大概要花上半个钟头。”他说。

我挂上电话。一看德加莫在咧嘴笑。“那小妞给你打了什么我看不懂的暗号?”

我从床上站起来。“没有。我只是在想办法分析金斯利的心理。他不是什么冷血杀手。不管有什么深仇大恨,现在火气也该消了。我想他可能会跑去自己眼中最安静最偏僻的地方——为了平复心情罢了。几个小时后他没准就会自首。赶在他那么做之前先找到他,对你来说好像比较好。”

“万一他自杀就没戏了,”德加莫冷冷道,“像他那样的人很容易走那条路。”

“你得先找到他才能阻止他。”

“没错。”

我们回到起居室。弗洛姆塞特小姐从小厨房里探出头来,说正在煮咖啡,问我们要不要。我们喝了点咖啡,围坐着,仿佛在火车站送朋友。

二十五分钟后,巴顿的电话来了。说金斯利的小屋里灯亮着,屋旁停着一辆车。


[1]当指《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故事中强盗藏身的油篓,详见《天方夜谭》。

[2]原文作“Whom did you wish to see?”这里的“whom”是非常正规的用法,口语中通常用“who”代替。译文难以传达,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