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摘自忒俄克里托斯·卢修斯·威斯特伯鲁的笔记本 (7月21日,星期三)(第2/3页)

下面看我的两位是文森特·梅里韦瑟和他叔叔。是的,我确实见到了著名的梅里韦瑟博士。真是百闻不如一见,博士本人确实和他的伟大著作同样杰出。他个子不高,身体也不是很强壮,但他非常有活力。我觉得他就像一个古铜色皮肤、黑头发的探险之神。事实上,他的个性也非常强势,一般人和他一接触,就会感觉像被电鳗电到一样。

虽说他长着一把又粗又密的大胡子,但头上除了后脑和鬓角还有些头发之外,其它地方都是光秃秃的。梅里韦瑟家的三位男性似乎都有遗传性脱发。亚当的秃顶比他弟弟更加明显。就连文森特那头金发的前额,也开始变得有些稀薄。

说到梅里韦瑟家的遗传问题,确实非常有意思。亚当和文森特都有一双几乎没有表情的淡蓝色眼睛。他俩唯一的区别就是,父亲的眼神不知为什么,给人一种缺乏感情的印象。而儿子却不是这样。但杰得的眼睛明显和他俩不一样。那是一双几乎接近于黑色的深褐色眼睛。就像一口深不可测的井,但里面藏的绝不是空虚。

同身边那位充满活力的叔叔相比,文森特·梅里韦瑟就是个毫无特色的人。他很害羞、明显缺乏自信,大概是从小娇生惯养的关系吧。但他有一个不错的脑子。虽然我们三人会话的时间不长,但聊到很多不同话题的时候,他都能对答如流。这就说明这个年轻人确实是一个可塑之才。如果有贵人给他点拨一下的话,他就会迅速成长。毫无疑问,那位贵人就是他一直都非常崇拜的叔叔。

当天下午的时候,我很荣幸地等来了宗潘·本波师父的慰问。他之前已经听到了威斯特伯鲁负伤的消息,于是就来探望一下。他被我房间外美丽的湖景所震撼到了,便问我这个湖叫什么名字。

“这是密歇根湖。”我告诉他道。他重复了一遍这个陌生的名称,然后有些惆怅地说道,“它没有玛旁雍错湖蓝。”

我们又一起讨论了一会儿关于佛教的话题。当他试图教我一些深奥的佛教哲学的时候,我一边很愉快地听着,一边发现自己有时候也很难跟上他的思路。在西藏语法当中,表示将来时态的‘to be’表示的是普通的现在时态。本来应该是动词的词,在他们那里都被用作名词。这种藏文的特殊语法,从某种程度上就解释了为何喇嘛在说英语的时候,喜欢用我们这里的动名词。

我对‘我们西方人无法了解东方人’这一广为流传的误解,感到有些不可思议。喇嘛的性格也像一个不会怀疑别人的孩子般天真。他在礼仪方面一丝不苟,而且还有一种讨人喜欢的幽默感。

我惊讶地获悉,亚当·梅里韦瑟并没有按照约定,把他从莱弗纳手里买来的秘传书还给它真正的主人。昨天,喇嘛真诚地从随身公文包里拿出2万美元的现金来赎回秘传书——可这个价格让人难以接受、同时又无法拒绝。

当然,从法律上来讲,梅里韦瑟并没有秘传书的所有权。但同样也难以证明这东西属于喇嘛。尽管由常所记录的莱弗纳的陈述,毫无疑问可以被用作法庭上的证据,但法庭也不会把它当成是决定性的证据。在那种情况下,宗潘·本波师父为了要证明秘传书的所有权必须要出示相关的文件,那么他就得回西藏去拿。(关于如何在美国法庭上证明一件西藏物品的所有权,可就超出我的理解范围了)

而对于对美国法律完全一无所知的喇嘛来说,就秘传书的所有权,一定十有八九相信自己有绝对的胜算。梅里韦瑟也并不想破坏喇嘛的这种错觉。对于上诉希望能把自己寺院的宝物带回去的喇嘛而言,梅里韦瑟这位有钱的慈善家已经摆好擂台等他来挑战了。虽然最后一句话可能对梅里韦瑟先生并不公平,但梅里韦瑟显然不想就这样把秘传书轻易地还回去。

我当然不能容许这种情况无限期地拖下去。除非喇嘛不久就得到了妥善的处理,比如我给他找一位有本事的律师。可是,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我感到很无奈。我不敢帮喇嘛出主意——这会危及到是否还能继续在府上做客。

也可能是我冤枉了梅里韦瑟先生。他也许让常翻译好这本新入手的秘传书以后,有自己另外的打算。常现在整天一门心思地扑在翻译上。但梅里韦瑟把这个消息透露给我的时候,叮嘱我千万别告诉喇嘛。他觉得如果喇嘛知道‘莲花生大士的秘传书’被译成英语的话,一定会非常生气的。

由于我对这部古代的手稿非常有兴趣,所以向梅里韦瑟先生借出来看。我清楚地记得上面的作者是‘帕达玛萨瓦拉’——生于莲花丛中的大尊者。

这位受人尊敬的莲花生大士,作为信奉咒语和神秘力量的佛教密宗的倡导者,在公元8世纪的时候,就以‘金刚萨埵’之名传入西藏。他用法术击败了阻碍佛教传入西藏的当地原始苯教的萨满巫师,让他们的信仰从鬼神像变成了佛教的守护神。(很有意思的是,喇嘛庙里许多面目可憎的守护神,本是原始苯教的神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