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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大可不必跟他有任何瓜葛,”那声音回答道,“你只需到拉特切兹去,然后说:‘看看我吧,我的样子有没有让你们记起某个人来?我在某年某月某日被遗弃在某个孤儿院门口,如今我找回来了,想要份工作。’”

“敲他们的竹杠?你以为一份用敲诈换来的工作,我就会喜欢吗?别傻了。”

“这是他们欠你的,不是吗?”

“不,他们从未亏欠过我,一丝一毫都没有。”

“嘿,别自命清高了!你本就是阿什比家的人,你自己知道的。”

“我可不知道。以前也有过这种‘替身’的事儿。希特勒就有好几个替身。许多名人也有替身。报纸还会没完没了地刊登‘大人物小替身’的照片。外貌看起来是很相像,只是没了大人物的个性特征罢了。”

“得了吧。你就是阿什比家的人。不然,你怎么会跟马儿处得这么好呢?”

“许多人都对马儿有一套。”

“那孤儿院里一共有六十二个孩子,他们哪个像你这样,对优越的工作嗤之以鼻,对富人家的收养不屑一顾,最后还跟马儿结缘了的?”

“可我当时并不知道自己追求的就是马儿啊!”

“你当然不知道,在你身体里流淌的阿什比血脉才知道。”

“嘿,住嘴吧。”

明天他会去刘易斯城,在那儿专门训练障碍跳跃的马厩碰碰运气。虽说,他的腿是有点儿瘸,但驾驭任何四条腿的动物应该还不成问题。兴许那儿的人对他这么个愿意骑在膘肥体壮的马儿身上,一路风驰电掣,又不怕把脖子摔断的人感兴趣呢!

“锦衣玉食在向你招手,你却还要冒着把脖子摔断的风险?”

“要是我希图安逸,我老早就能过上那种日子了。”

“哦,可以前那种生活里毕竟还是少了马的嘛!”

“闭嘴吧,你这是在白费工夫。”

他开始脱衣服,好似这样能让心中的声音停下来。是的,他会去刘易斯城。那地方虽然离美国很近,可过了六年时间,估计也没人能够认出他来。当然,要是他们能认出是他也没关系;反正他再也不想走回头路了。

“你总可以说:‘对不起,我姓阿什比’吧!”那声音嘲弄道。

“你就不能消停会儿?”

就在他把夹克挂在椅背上时,他想到了那个谦卑有礼的小阿什比。这个尚有大把年华值得追求的人却纵身跳下了悬崖。究竟是为什么呢?难道父母对他来说真有这么重要?

“不,他不过是个可怜虫,而你有机会取而代之,把拉特切兹打理得更好。”

他往盆里倒了些冷水,使劲洗了把脸;来自孤儿院的训导差不多已经像军训一样,让人刻骨铭心。当他用那条已是“薄若蝉翼”的土耳其毛巾擦脸时——这毛巾旧得不像话,还没等他把脸擦干,自己就先湿了个透——他暗想:“不论怎样,我都受不了这样的生活了。真得找个管家之类的人。”他对英国中产阶级生活的概念全都来自于美国电影。

总之,这事儿真叫人难以想象。

所以,他最好放弃这个念头。

有人说,如果你翻来覆去地琢磨一件难以想象的事情,这事儿反倒会变得合乎情理起来。

可他觉得还是要挑个时间去看看洛丁家的那些照片,这总没有什么坏处吧?

他一定要看看那个“孪生兄弟”到底长什么样。

他并不喜欢洛丁其人,可去看看他又没什么害处,何况他又渴望看看拉特切兹的照片。

是啊,他要去见洛丁了。

没准儿是后天吧,在他去过刘易斯城之后。

或者,明天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