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第3/5页)

他又陷入沉默。

“不知道,”之后他说,“听起来希望渺茫。”

“也许是。”

“坦白说,这是浪费时间。”

“不会浪费太多时间的。也不是那么希望渺茫。乔,如果你不是先在心里把案子结了的话,你就会去做的。”

“我不知道。”

“你当然会这样。你认为是买凶杀人,或是疯子干的。如果是买凶杀人,你就不想处理。如果是疯子干的,你就想等他再次犯案。”

“我不会那么不像话的。”

“昨晚你就是那么不像话的。”

“昨晚是昨晚,看在上帝的份上。我已经解释过昨晚的事了。”

“这不是买凶杀人,”我说,“也不是疯子碰巧拿她开刀。”

“你听上去像是非常肯定。”

“相当肯定。”

“为什么?”

“雇来的杀手作案手法不会那么疯狂的。他怎么杀死她的?大砍刀砍了六十次?”

“我想是六十六次。”

“那就是六十六次了。”

“不过不一定是砍刀。是类似砍刀的东西。”

“他让她脱光,然后残忍地砍死她。他弄得满墙是血,以致于他们非得重新粉刷不可。你什么时候听说过这样的职业杀手?”

“谁知道那个皮条客雇了哪种野兽?或许是他让那个家伙把现场弄成那样的,下手要狠,杀鸡儆猴。谁知道他打的什么主意?”

“然后他又雇我调查。”

“我承认这听来有点离奇,马修。但是——”

“也不可能是疯子干的。是正常人发狂后干的,绝不是精神病病情发作。”

“你怎么知道?”

“他过于仔细了。登记住宿时用印刷体签名,还把脏毛巾一并带走。那家伙刻意不留下任何实质性证据。”

“我还以为他用那毛巾包砍刀呢。”

“他何必那么做?洗过砍刀后,他只需把它放进原先的盒子里就行了。再说,如果他真把它包在毛巾里,可以用干净毛巾。他没必要把用过的毛巾一起带走,除非是不想让别人找到它们。毛巾上会留下很多东西——一根毛发、一块血渍——他知道自己或许会被列为嫌疑犯,因为他知道有什么事会把他和金联系起来。”

“我们可不确定毛巾是否真的脏了,马修。我们也不知道他是否洗过澡。”

“他把她砍得血肉模糊,喷得满墙是血,你以为他会不洗澡就走?”

“我猜不会。”

“你会把湿毛巾拿回家当纪念品吗?他是有原因的。”

“好吧。”他片刻沉默,“精神病也可能不想留下证据。你是说他认识她,而且有杀她的理由。你无法确定这一点。”

“他为什么让她去旅馆?”

“因为他在那儿等着。他和他的小砍刀。”

“他为什么不带着他的小砍刀到她第三十七街的住处去?”

“不到她家去?”

“对啊。我一整天都在跟妓女谈话。她们不喜欢应召外出,因为那耗费时间。她们也不是一定不去,但她们通常邀请对方到她们的住处,告诉他那里有多舒服。金可能也提出来过,只是他不肯。”

“嗯,他已经付了房钱,总不能让钱白花吧。”

“他为什么不一开始就去她那儿呢?”

他沉吟片刻。

“她有个门房,”他说,“也许他不想经过那个门房。”

“他反倒要穿过旅馆大厅,签登记卡,和前台服务员讲话。他不想经过那个门房,可能是因为门房以前见过他。否则门房可比整个旅馆所带来的风险小多了。”

“那可不一定,马修。”

“我忍不住会这么想。有人就是干了这些让人无法理解的事,除非他认识这个女孩,而且有私人原因想要她死。他有可能情绪失控。头脑清醒的人通常不会拿把砍刀大开杀戒。但他并不是一个随便挑个女人屠宰的疯子。”

“那你看呢?男朋友干的?”

“差不多。”

“她跟皮条客一刀两断,告诉男朋友说她自由了,然后他就惊慌失措了?”

“没错,我就是往这个方向考虑的。”

“然后就拿把砍刀发疯?这种行径跟你描述的那个宁愿留在老婆身边的家伙相符吗?”

“不知道。”

“你确定她有男朋友?”

“不确定。”我承认。

“那些登记卡,查尔斯·O·琼斯,以及他的那些化名——假如有化名的话。你真认为它们会使案子有所进展?”

“它们是线索。”

“你没回答我的问题。”

“那我只好说‘不’。我不认为它们一定会使案子有所进展。”

“不过你还是认为值得一试?”

“我在银河旅馆本来是想亲自查对卡片的,”我提醒他,“用我自己的时间,只是那个经理助理不让。”

“我猜我们应该去查那些卡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