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54章(第4/5页)

陈法医道:“这个办法确实可行,我从警几十年,还从未见过这样设计自杀的情景。”

“咱们再查下照片,如果凶手真是用这招,说不定他安装滑轮时,把滑轮放地上,或许会留下压痕。”

很快,两人仔细找寻照片中的痕迹,在一张悬崖旁的照片里,发现了很小很浅一截圆弧形的压痕。如果不是想到滑轮,有针对性地找这样的压痕,绝对不会被他们注意到这样浅短的痕迹。

陈法医看着照片道:“压痕很浅,看不出是不是滑轮压的。”

高栋道:“压痕的弧度很圆滑,应该不是挪开石头留下的,是滑轮。如果这就是滑轮留下的压痕的话,那么这滑轮大概直径在二十公分左右。山坡高二十多米,他用定滑轮和动滑轮的组合,所用的力是三分之一,需要的绳子长度是三倍,也就是绳子至少有六十多米。”

陈法医点点头。

高栋继续道:“咱们来推算一下凶手的实际体重,凶手站在山坡上拉绳子,需要花五十多斤的力来拉邵小兵。凶手应该是把绳子贴着铁钩上的定滑轮拉的,施加的力是斜向下,而不是完全的垂直作用力。也就是说,五十多斤的重量一部分分摊到了水平作用力上,一部分分摊到垂直作用力,形成了脚印的重量。从正常人站在山上拉绳子的角度判断,五十多斤的力分摊到垂直作用力,大约有二十到三十斤。你们鉴定的脚印重量减去二十到三十斤,我估计凶手的实际体重可能在一百三十斤左右。”

陈法医点点头,道:“至于其他的脚印,重量与邵小兵的体重符合,是因为凶手上山时,他带着滑轮和六十多米绳子的重量。”

高栋道:“那你有没有想过,凶手上山时带着东西,体重鉴定结果与邵小兵相符,但他不是所有时间内都拿着东西的,为什么所有脚印的体重鉴定结果基本是一致的呢?”

陈法医思索下,不解摇摇头,道:“这是个矛盾点。”

高栋道:“这表明,凶手放下滑轮和绳子后,一定拿起了身旁的石头,来保证自己所有脚印的体重基本一致。”

陈法医吃惊地张大嘴:“这……这都能想到吗?这是什么凶手?”

高栋继续道:“凶手选择让邵小兵自杀的地方,不挑在其他地方,偏偏挑在这里,就是因为这里的脚印能够得到最好保存,让我们有足够证据认定是自杀。他故意把脚印留给我们,自然是考虑到了我们警方会对脚印进行的各项鉴定工作。鉴定工作无非是身高、体重等几项,他肯定想得到。”

“但是鞋子呢,凶手是穿了邵局的鞋子来完成这个自杀的布置,他最后还是穿着邵局的鞋子下山,鞋子没从二十多米高的地方掉下来。但我们发现的鞋子,显然是摔破的。”

高栋不以为意,道:“你们当时看到尸体时,鞋子是穿在邵小兵脚上吗?”

“这倒不是,鞋子掉在一旁,摔裂了。”

“那就行了,凶手弄死邵小兵后,继续穿着他鞋子带了滑轮和绳子下山,来到石头滩上,然后脱下鞋子朝崖壁上多摔几次,最后扔到邵小兵尸体旁边,让我们看上去判断是邵小兵跳崖时摔脱出来的。石头滩有个好处,留不了脚印,凶手弄完后,直接走到海水里绕出去,也不会留下脚樱”

陈法医连连点头,按高栋的方法,沙滩上的疑问基本都能解决了。

高栋拿起电话,叫来江伟,把分析结果和他沟通一遍后,吩咐他马上派人去调查邵小兵案发前一段时间内,全县范围内哪家店出售了至少六十多米长的绳子,还有最近有没有人买过滑轮。

高栋知道,宁县是沿海渔业大县,这种直径的绳子和滑轮在渔船上用的很多,这种店也很多,调查需要颇费一些功夫,但现在这是最直接的办法了。

打发两人走后,高栋坐在椅子里重整了一番思路。

凶手的身高在171到175之间,真实体重在130斤左右,监控上判断此人是个中青年,具体年纪不详。

邵小兵案子中,尽管凶手匪夷所思地用了滑轮装置来制造自杀假象,但他细节不可能百分百尽善尽美。譬如他脚下踩到过绳子了,他把滑轮放在地上时,留下一小段圆弧的压痕。当然,如果不是想到了滑轮装置,面对这一小段若有若无的压痕,高栋只会以为旁边踢开了块石头留下的,根本不会格外注意到。

邵小兵的伪造自杀过程已经基本清晰了。

凶手大概是先控制住了邵小兵,应该是用捆绑的方法,老陈说邵小兵手腕上有挫伤,现在看来应该是被捆绑留下的,而不是摔下去造成的。凶手捆住邵小兵后,把他放在了悬崖下,再来到山坡上,挂好滑轮,放下绳子。为了保持自己体重前后基本一致,此时凶手拿起身旁的石头,走下山坡,回到悬崖下,把绳子系住邵小兵。又重新回到悬崖上,通过滑轮装置把邵小兵拉起后,解开绳子,让他自由落体。最后,收拾完一切,拿上东西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