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第2/4页)

只有警察永远查不出这个“同伙”,甘佳宁的第一个遗愿才能完成!

所以他必须做出轰轰烈烈的大案,在被抓之后,要给出充分的理由,让警方相信他是一个人犯罪。而在最后法庭上的机会,当着省市县三级领导,当着范家家属的面,最后一辩,爆出那个永远找不到的同伙,并进行赤裸裸的威胁,让所有人再也不敢找何家的麻烦!

不这样做行吗?

不行。

这案子一开始他的犯罪动机就会曝光。而警方也早晚会查出是他干的。就算他逃回美国,度过剩下时光,警方早晚会通过一一排除甘佳宁同学,查到他的出入境信息,发现他在案发后回国了。

如果一旦曝光案子是他干的,范家还会放过何家的婆孙吗?

即使他在犯罪中营造出另有同伙的迹象,但那些迹象不是坚固的证据。警方如果迟迟找不出他的同伙,最后一定认为案子是他一个人干的。

唯有在最后时刻,当着所有人的面,摆出铁一般的证据,证明另有一个没抓获的同伙,才能彻底震住所有人!

这是可行,也是唯一的办法!

还有其他办法吗?

如果在一个正常的社会,法律会制裁范家。可是在金县可能吗?

江平硬生生弄死了何建生,他得到制裁了吗?

甘佳宁事后他们找到何家,甚至对幼子都动手,警察管了吗?

没有,他们没有管,不想管,不敢管,也管不了,因为他们这个关系网实在太恐怖了。

陈进唯一能做的,只有走这条路,牺牲自己,来彻底完美地达成甘佳宁的两个心愿。

没有人会知道陈进是怎么做到的,徐增也想不出来陈进到底是怎么营造出一个不存在的朋友。

尤其是12月22日杀害范长根那次,警方的后续调查会找到监控中陈进走进806房间时的清晰面部特征,从而形成坚定的不在场证据。

这是陈进精心设计的一个铁证。

他一共有三张身份证,除了购车买房的那张外,他用真身份证订了806的房间,再用第二张假身份证订了楼上906的房间。

在晚上,趁着夜色笼罩,他先来到906房间,这是顶楼,他从窗户上挂下一条软梯和一根保险带,那天是风雪天,陈进早在前几天的气象预报中就得知,没人会看到一个风雪天夜晚的顶楼房间会有这么一幕。随后,他来到806客房,用保险带固定自己后,顺着软梯爬进906房,把保险带和软梯收了后,一晚上他都住在906房。第二天早上作案时,他离开906,并且经过化妆打扮,戴上帽子,离开酒店,使酒店的一楼大厅监控也拍不到他的脸。

在作案后,他回到酒店的906客房,按同样方法爬回806,在这个风雪天依然没被任何人看到。此后,他一直等到9点,这才正大光明地离开了806房,从而营造了一个坚定的不在场证据。

当然,他考虑到如果警方有极端聪明的家伙,会怀疑他一个人作案,并且想出了楼上楼下转换制造不在场证明的可能性。

好吧,如果真有那么绝顶聪明的警察,警方依旧会一无所获。因为警方会发现,那一天九楼的监控或许是被清洁工的拖把幢歪了,拍不到906房的画面,从而根本没办法确定陈进是否用上下楼的方法制造身在806房的不在场证明。

而他登记的906房间的身份证,经查确实有这个人,但查了后会发现不是。

但凭这点能判断陈进没有同伙,一切都是他死前虚张声势吗?

没办法,逻辑上要证明一样东西存在很简单,找出这样东西。

但要证明一样东西不存在呢?很难。就像你没办法找出证据证明上帝不存在。

他们找不出陈进的同伙,难道就能说陈进是在唬人,根本没有同伙吗?

找不出只因这个同伙被陈进保护得太好,线索太少,而陈进在法庭上的最后一辩,简直铁证如山,各项证据都指向了他还有另一个同伙。

通过随后的尸检,警方会发现陈进的肛门括约肌松弛,这也是他在前几个星期弄出来的。所以看守所的人会告诉徐增,前段时间陈进上厕所在呻吟,以为是癌症发病,事实上根本不是,而是他用很痛苦的方式,让自己的肛门扩张,从而再次制造出自己是同性恋的铁证。

而警方问遍陈进同学,得到的供述都将是他整个大学期间从未和女性有接触。

其实那是因为他大学时的自卑,根本无关同性恋。

在美国多年他也从未谈过恋爱。这是因为他一直深爱着甘佳宁!

但警方呢,一定认为他是同性恋!

至于杀害李范两家的骑电瓶车男子,无疑是陈进本人。只不过他穿了紧身的薄衣服,并且整个人缩着骑车,造成视觉上这人不是陈进的印象。

事实上,陈进在警局交代的犯罪经过,才是真实的。所以测谎仪都证明他没有说谎。唯独涉及到他的犯罪动机,他和甘佳宁的关系,这些的交代是他编造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