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第4/5页)

“再来说说犯罪经过吧,每一次犯罪,全程负责计划的是我,做准备工作的也是我,但最后杀人的一半是我,一半是我的朋友。”

“第一次杀江小兵时,确实是我亲手做的,因为我那位朋友坐在车里,没有机会下手。公诉人的材料中,说我跟踪江小兵进入安乐路,伺机用麻醉枪将尼古丁注射进他的脖子,随后扶上身旁的居民楼,通过楼梯的窗户抛尸在屋子背后,回头再开车到屋后运走了尸体。我也带专案组指认了现场,公诉人刚才也提供了照片。事实情况呢,根本不是这样。真实情况就是我杀完人后,把江小兵尸体藏在一旁角落,用东西覆盖住,此后我那位朋友开车进来,运走了。试想,对于犯罪的整个过程,我能考虑得那么周全,当时就想到从楼道扔到房子背后吗?万一那片绿地上有人怎么办?我岂不是会冒更大的风险?最安全的做法,我不会在安乐路这条两端都有监控的地方杀死江小兵。还有种办法,我购买三辆车,每天分别停靠在江小兵回家的三条可能路线上,由于三辆车每天交换着停,所以根本不会引起别人注意。而我在杀害江小兵后,第二天甚至第三天再把他尸体运走,你们怎么排查车辆呢?这方法可比把他尸体扔到房屋背后安全得多了。大家应该相信三辆车对我构成不了经济负担吧。”

旁听席窃窃私语,确实,按照警方的侦办过程,如果陈进用了这个方法,并且挑选第二天晚些时候再运出去,那简直就滴水不漏,警方根本找不出半点线索了。可是公诉人的起诉书中,陈进用的是明显更笨、风险更高的办法。

“杀姚素月和李启明时,后来的那个骑电瓶车进入的家伙,你们觉得他的体型和我的一样吗?专案组当时也起了怀疑,但我坚称这就是我,说或许是天黑光线外加骑车、衣服穿着的缘故,于是你们就相信了。”

“杀范长根夫妇的时候,前面几次踩点的家伙,相信不用说,你们也看得出是我。最后那天早上呢,这身形是不是和前次的人很像?没错,那还是我朋友,不是我。”

“如果你们不信,还可以调查一件事。如果我记得没错,杀范长根夫妻是12月22日的事,刚好那几天我因家中化学实验有毒物质泄露,并未住在家中,而是住在了浦江大酒店,房间号码时806,我记得很清楚,我房间旁边不远处,走廊里有个监控,监控一定拍到我在12月21日晚上进入房间,第二天也就是案发当天,我出房间的时间,绝对是在犯罪完成后了。如果你们查证一遍,就会发现我根本不具备作案时间,所以我也根本不可能是骑电瓶车的人。”

砰一声,王格东的心被一拳重重击碎了,陈进从来没有说过这件事,他们警方也根本不可能会想到有这么一出。

如果一旦查证了酒店监控确实如他所说,犯罪发生的时间他没出过房间,那么电瓶车的家伙毫无疑问是他同伙了!

陈进骗了我,也骗了整个警队,他现在重新说出来,是想让整个专案组出丑吗?王格东紧紧咬住牙关,浑身都因激动而忍不住颤抖起来。

陈进继续道:“警方在抓到我后,搜查我家时,找到了一个铁桶,里面有烧过的牙刷、毛巾等私人物品,这点刚才公诉人已经提到,并有相关的照片为证。专案组从桶里找到了遗留的毛发,拿去做了DNA鉴定,幸好,结果是我自己的,大概我朋友遗留的毛发都被烧彻底了,同时也被我用稀硫酸腐蚀一遍,相信即便有皮屑等物质遗留,警方也查不出他了。而我朋友仅在我家住了几天,仅是睡个觉而已,我相信地板上找不到他的毛发物质。”

他笑了笑:“你们认为我真有这么冷血,想找一个年纪身材相仿的人杀害,伪造成畏罪自杀。即便我想这么做,我也很清楚,这项工作不是那么容易的,因为房子里的地上多少还能找出我的毛发组织,甚至我的许多衣服上也有,包括鞋子上的汗液据说也能测是DNA。我伪造得了吗?”

现场的人细细分析他的话,都深有同感。这么重大一起案子的凶手如果畏罪自杀了,一定要做DNA鉴定。而他家中地板尽管清洁过了,但不可能所有毛发纤维组织全部清理干净。这么设计根本是无用功。

“不过好在我那位朋友仅在我家中住过几天,所用的东西都被我清理了,你们再也查不出来了。”

王格东把头整个埋进了手里,他再也不想听下去了,每当听到陈进新的一句供述,他就仿佛被打了一百个巴掌,他很羞愧,也很愤怒,更是怒火无处可发。

“还有我设计想杀死徐增那一回。”

徐增睁大眼睛听下去。

“如果我真想杀死徐增,为什么装有TNT的雪茄放在下排,我听专案组说他只抽过一支,因为口味不符合,没有抽下去。如果我整盒雪茄都是TNT,他即便想先抽一支尝尝口感,岂不是直接就没命了,我何必上排都是真雪茄,下排才是装有TNT的雪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