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密室裸杀(3)(第2/4页)

  罗哲问:“那个设计员在哪里?我们想见见他。”

  谢厂长说:“别提了,他设计出那个充气娃娃,就摆放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当时他不知因为什么事情出去了,曹一宝经过他办公室门口,看见那个充气娃娃,就很喜欢,缠着我买走了。当时我心里想等设计员回来重新做出一个就行了。谁知设计员回来不见了那个充气娃娃,居然朝我大发雷霆,叫我向曹一宝要回那个样品。我心想哪有把东西买出去又要回来的道理,就没同意。结果这小子就拍着桌子辞职了。”

  一个小小的设计员,为什么会因为一个充气娃娃而朝老板大发雷霆,愤而辞职呢?罗哲觉得这里面一定有问题。

  他问谢厂长那个设计员叫什么名字,家住何处?

  谢厂长说他叫吉华,具体住在什么地方不知道。不过他进厂签定劳动合同时留有身份证复印件,可以查一下。

  谢厂长叫人找出吉华的身份证复印件,罗哲一看,上面写的住址是青阳市调关镇大同村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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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哲与小李驱车来到调关镇,已是下午时分。

  警车在大同村7号门前停下。

  那是一间平房,斑驳的墙壁,黑森森的木门,显示出这房子已经有些年头了。

  两扇大门紧紧关闭着,门上挂着一把大铁锁。

  罗哲向左右邻舍打听,这屋里住的是不是一个叫吉华的年轻人?

  邻居们说是的。

  又问,知不知道他现在去了哪里?

  邻居们摇头说不知道,又说他现在没有工作,经常白天出去闲逛,晚上才会回来。

  罗哲看看门上的铁锁,决定不等吉华回来,先进屋搜查。

  他打电话回局里,叫文丽赶紧办好搜查证马上送过来。

  一个小时后,文丽手拿搜查证,驱车赶到。

  罗哲撬开吉华家门上的铁锁,推门进去,屋里光线昏暗,显得阴森潮湿,好容易才找到电灯拉线,将屋里的灯泡拉亮。

  屋子不大,摆设简单而凌乱,典型的单身汉之家。从堂屋走过去,是一间小小的书房,书架上有一些关于美术设计方面的书,书桌上摆着一张合影,一个戴眼镜的青年男子拥着一位白裙女孩,笑得甜蜜而温馨。

  再往后走,就是卧室。罗哲推开门走进去,卧室里的光线更加昏暗,等他的眼睛刚刚适应过来,蓦然发现木架床边站着一个女人,一个赤身裸体的女人。

  罗哲不由吓了一跳,定睛一看,才发现那竟是个充气娃娃,身高足有一米六五以上,皮肤白皙,胸部丰满,瓜子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既漂亮又妩媚,既形象又生动,简直与真人一般无异。

  他走近细看,忽然觉得这女人似乎有点眼熟,回头拿过外面书桌上的合照一对比,这充气娃娃可不就是照片里的女人吗?

  他将这个充气娃娃用手机拍了张照片传给谢厂长,谢厂长回电说,当初买给曹一宝的,正是这个充气娃娃,只是不知道怎么会回到吉华手里的。

  罗哲问有没有可能是他自己又另外做了一个?

  谢厂长说不可能,他离开了工厂,既没有工具,也没有材料,用什么做充气娃娃呀?

  罗哲问谢厂长知不知道吉华有个女朋友?

  谢厂长说知道呀,但是我没见过,只听说过。据说他女朋友跟他从中学到大学都是同班同学,两人可谓青梅竹马,不过几个月前女孩突然与他分手,跟着一个有钱的老头去了香港。

  罗哲想了想,又将吉华的照片翻拍下来,传给曹记杂货店的伙计阿峰看。

  阿峰说这个男人曾到店里找过曹老板两三次,好像是找老板要回什么东西,最后一次两人还吵起来了。

  罗哲“哦”了一声,心里就明白了。

  青梅竹马的女友突然变心,对吉华打击很大,他利用工作便利,按照女友的模样设计出了一个充气娃娃,原本只想自己好好珍藏,谁知却被厂长卖给了别人。他一气之下,炒了老板的鱿鱼。他几次找到曹一宝,想要回自己的“女友”,曹一宝自然不肯。为了夺回“女友”,吉华就对曹一宝动了杀机。案发当晚,那名高中生看到的那个从楼梯间拐向四楼的瘦个子男人,就是吉华。

  罗哲正想着,忽然听到外面有邻居喊吉华的名字。

  他跑出来一看,只见一个瘦高个子、戴着眼镜的男人,正低着头,心事重重的样子,从道路拐角处走过来。蓦然间,他抬头看见停在自家门口的警车,脸色一变,掉头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