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密室裸杀(1)(第3/4页)

  胖女人说:“是的。”

  罗哲说:“你叫她们今晚不准做生意,也不准出去,等下我叫人来收集她们的dna样本,拿回去做比对。我们在曹一宝的床上找到了凶手留下的毛发,只要做一下dna比对,就可以知道跟你手下这帮小姐有没有关系。”

  胖女人点头说:“好的,好的。”

  几天后,比对结果出来了,丽春发屋的十二名小姐与遗留在死者曹一宝床上的耻毛的dna无一吻合。

  丽春发屋小姐作案的可能性基本被排除。

  警方又走访了附近一些酒楼宾馆的坐台小姐,也没有找到任何线索。

  有一次罗哲到星辉大酒店调查,正好碰见丽春发屋的妈咪挽着一个男人从这家四星级酒店走出来。

  因为跟罗哲有点熟了,胖女人说话就有点放肆,说:“阿sir,到酒店找美女耍啊?”

  罗哲说:“不是,来调查曹一宝的案子。”

  胖女人就撇撇嘴说:“你不用费心来这么高档的地方找线索了,曹一宝那个小气鬼,打死也不会上这种高档场所找女人的。”

  罗哲说:“可是他死的那天晚上,确实找过女人。”

  胖女人说:“那只有一种可能,他找的是比我们丽春发屋更便宜的女人。”

  罗哲说:“你不是说你们丽春发屋是这里最便宜的吗?难道还有比你们价格更低的?”

  胖女人就笑了,说:“阿sir,你真不开窍,我们丽春发屋的小姐确实是最便宜的,曹一宝不可能找到比我们更便宜的,但他可以找到免费的呀。”

  罗哲一怔,问:“有免费的吗?”

  胖女人说:“当然呀,比如说哪个女人看中他有钱,做了他的女朋友,那不就是免费的了吗?”

  3

  罗哲若有所思地回到局里,小李迎住他,兴冲冲地道:“罗队,曹一宝的案子,有线索了。”

  原来小李他们走访了曹一宝住的那栋楼的所有住户,并没有一个人在案发当晚看见有女人进出曹一宝的住所。

  正当小李有点泄气的时候,一个长期在附近拉客的摩的司机给警方提供了一条有用的线索。

  案发当时九点多的时候,这名摩的司机曾从新城区送过一个女人到皇叔街24号,当时他在楼下看见那个女人进了402房。

  那个女人大约三十多岁年纪,透明的玻璃丝袜裹着丰满的大腿,脚上穿着一双白色的凉鞋,脸上化着淡妆,看上去挺漂亮的。

  根据他的描述,警方初步怀疑,他当晚搭载的女人,应该是曹一宝的前妻阮慧嫦。

  后来警方找到阮慧嫦的照片给摩的司机看,他说就是她。

  据警方调查,阮慧嫦是一家首饰店的营业员,五年前与曹一宝离婚,后来跟一个名叫曾宪的超市采购员好上了。两人一直同居,但并未结婚。一年前曾宪辞职,自己开了一家电动麻将机营销店,但生意并不好。

  小李问:“罗队,你还记得曹一宝卧室里的那个保险箱吗?我们的技术人员想办法将它打开后,发现曹一宝除了在里面保存着一些现金、存折和金器之外,还有一张借据。上面显示,今年年初的时候,阮慧嫦曾找曹一宝借过十万块钱,而且利息很高。”

  罗哲一拍大腿说:“这就对了。”

  丽春发屋的妈咪说曹一宝找到了免费的女朋友,其实她只说对了一半,曹一宝找到的是他的前妻阮慧嫦。

  阮慧嫦借了他的钱,一时无法偿还,所以曹一宝就以此为把柄,胁迫她跟自己发生关系。

  这一个多月以来,阮慧嫦常常被曹一宝叫到家里来,因为怕碰见熟人,所以她上楼时刻意避开别人,因而日子虽长,左右邻居却一次也没在曹一宝家门口看见过她。

  曹一宝的要求越来越频繁,越来越让人无法忍受,终于受尽屈辱的阮慧嫦忍无可忍,在曹一宝再次打电话叫她过来满足自己兽欲的时候,她悄悄带上了事先准备好的毒药。

  尽管阮慧嫦的作案细节尚需进一步推敲,但作案动机、作案时间和作案手段,都已经很明确了。

  罗哲叫小李立即带人到阮慧嫦工作的首饰店,在不经动她本人的情况下,采集她的dna样本,回来与遗留在曹一宝床上的女性耻毛比对。

  几天后比对结果出来,完全吻合。

  罗哲当即命令:“立即拘捕阮慧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