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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芒草摇曳的川原,昏昏暗暗的。川面早已变得黝黑,只剩水流动时的点点闪光偶尔映入眼帘,只有水声不曾停歇。景色已是黄昏。令人不安的,随处可见的风景。
然后……那是伊佐间的随意想象。
朱美像是要阴挡去路般,站在民江前面。
民江提着包包,慢慢走近。
朦胧的影子,轮廓渐渐的清晰,直到可确认那的确是民江。褪色上衣加工作裤的决战服,等待着的朱美也是同样的装扮。当时战争中的女性全是那种打扮,这也没办法。
不过,只有脸是模糊的,完全无法判别。
这是当然的,伊佐间不知道民江的长相。
但不是无眼无鼻的脸。想象中的民江,是一个毫无个性的普通女子,有眼有口有鼻。虽然五官俱全,但也不是任何一人的脸。
朱美和民江的距离渐渐缩短,到对峙距离时,民江停下脚步。
“民江。”
明明看见了,长相却模糊的民江,挑起不是任何人的,同时又是任何人的眉毛,回答:“哪一位?”
“当时民江不知道是我。”朱美说。
“不知道吗?”
“不知道。”
“太暗了吗?”
“不。”
“太远了?”
“就在眼前。”
“那是故意装作不认识。”
“没那回事。”
“那就是你看错了吧。”
“我才没有看错呢。”
“那为什么?”
“我想民江已经忘记我的长相了。不,不对。与其说已经忘记我这个人了……对,那时候她的精神状态说不定已经不正常了。”
的确,被通缉还毫无警戒地到处乱晃,应该是精神状态出了问题。即便如此,如果包包里的东西真的是申义的头,那又另当别论了。
“那是,那个……那是你丈夫死后多久的事?”
朱美抬眼看了一会儿,看似在计算,“对,公公过世,发现申义的尸体——结果调查还是什么的花了一星期左右,所以……嗯,过了将近一个月吧。”朱美说。
“一个月。”
这么说,这一个月的时间,民江一直拿着人头逃亡?
异常。
尸体的一部分,犯罪的最佳证据,也不处理掉就这样拿着走,绝非正常的行为。即使没有犯罪,也一定会遭到盘查。没有比这更危险的行动了。
不。
——如果处理掉了,就没必要砍下来。
原来如此,伊佐间想。
民江是为了带走才砍下的。
砍下尸体头颅的理由,并非制裁也不是为了隐藏身份,而是因为想在一起,是这样吗?因为不能搬运整具尸体行动,所以只拿了头。
和所谓“天诛”什么的,正发相反,不是吗?
伊佐间思考至此。
或许那是男人很难达到的境界吧。
如果民江能背着尸休逃亡,说不定她真的会那么做。失去理智的罪行,毁损尸体等等,大概不是那种程度的问题吧。虽然怀疑手无缚鸡之力的女性能够砍掉人的头吗?但那是完全相反的。也就是说,正因为软弱无力才要将它砍掉。
因为想永远在一起,所以杀掉他。
因为不能全部带走,所以拿走一部分。
乍听之下好像是反论,但那想法并不矛盾吧。不过如果从文字上来看,想要在一起的“在”这个字,就失去意义了。不,甚至于更随心所欲。人,和,东西,之间已经没有区别了。
再说,全体、灵魂,甚至连生前的记忆,都寄托在“部分”里——或说浓缩——不,是象徽吧?
如此一来,砍下“部分”带着走,才能与在一起这件事具有相同意义。
伊佐间在此想起了阿部定(注:日本女子阿部定于一九三六年杀害同居人并割下其下体,是日本第一桩割下体杀人事件。),砍下的部位虽然不同,但她们的理由不是一样的吗?只是象征对方的“部分”不同而已。定是那话儿,民江是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