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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秋说:“主要是他导师跟系里另一个教授是死对头,而JASON要考的日语和俄语都是那个人主考,因为系里只有那个教授懂这两国语言。这两个教授互相刁难彼此的学生,JASON不想成为教授矛盾的牺牲品,就干脆转了系。他那时仍然是想在最短的时间内读完了回国的,所以在CS那边也总是OVERLOAD,很辛苦。后来不知怎么的,居然半途而废,跑去工作了。”

  艾米不解地问:“他——跟你是——好朋友,他不告诉你这些?”

  静秋笑了笑说:“男人都不怎么爱对人吐露心思,尤其是他那样的人,更不会对人诉说心中的秘密,如果是比较人性的东西,那就肯定当成一个弱点藏起来不告诉人了。”

  “他——到底有没有女朋友?”

  静秋想了想,说:“这就看你怎么定义女朋友了,如果你说的是天天出双入对的那种,我看是没有的,至少我没看见过。但是我的感觉是——他还是有个女朋友的,他很爱她,但不太顺利,可能是女方的家里觉得他没美国身份,不太同意这门亲事。”

  艾米觉得很难理解:“可是我听说他女朋友是ABC,ABC还需要什么身份?ABC自己就有美国身份嘛。”

  静秋也搞不懂了:“那——可能是另外的人吧,或者是ABC家里觉得JASON是为了身份才追求他们家女儿的?”

  艾米觉得这倒是有可能,ABC家里人认为JASON是贪图他们家的身份,而不是真的爱ABC,所以加以阻拦。她很替JASON不值,这么一个重情的男人,却被人怀疑为贪图美国身份。她觉得JASON有点太懦弱了,对这种家庭,完全应该奋起反抗,只要把ABC本人搞定了,她父母反对又有什么用?现在又不是梁祝的年代。

  艾米问:“那他——为这事难过不难过?”

  “肯定是难过的,他这个人喜怒都是不形于色的,但我还是能感觉到。有一次,他到我家来吃饭,刚来时还好好的,我到楼下洗衣房去了一趟回来,发现他站在走廊上,一支接一支地抽烟,问他什么事,他说没什么事。后来我问了SARA,她说她也不知道,就看见JASON把电话砰地一挂,就跑走廊上去了。”

  “想不到他这个——爱情专家也有——为爱情烦恼的时候。”

  “爱情专家?”静秋笑了,“所有的‘爱情专家’都是别人爱情的专家,轮到自己了,都是‘爱情傻瓜’,不然就不叫爱情了。我看过他在网上贴的那些东西,他那些有关爱情的议论,如果你当成是一个爱情专家、一个情场宠儿在说话,你会觉得他很明智,很冷静。但是如果你当成是一个情场失意的人在说话,你就会发现他其实是在安慰自己,开解自己,说明他内心是很难受,很无奈的。”

  艾米回到家,就把JASON贴在网上的东西找出来看,以前是当爱情专家的名言来读的,今天试着当爱情傻瓜的梦呓来读,当情场LOSER的哀怨来读,真的感到有一种无奈浸润在字里行间。他在谈到“聚而厌之,分而恋之”的时候说:

  “所以这句话只能当作一帖安慰剂,用在因为种种原因不能相聚的情况下。到了那时候,苦苦地想着聚有多么美好,又有什么用呢?徒增烦恼而已。那就把这句话翻出来,安慰自己:其实如果我真的跟他/她结合的话,久而久之,可能会生厌的,还不如像我们这样,离得远远的,保持你我心中美好的形像,遥祝彼此幸福。”

  她觉得很心酸,想像他在写这段话的时候,一定是带着一丝苦笑,平平静静地道来。但那种平静是剧痛之后的麻木,就象一个人,看着自己辛辛苦苦建造起来的房子被烈火烧成了灰烬,惨淡地说:“算了,烧了就烧了吧,省得每天要打扫。”

  她不知道这个令他忧伤的女孩是谁,但她积极地为他想歪点子,很简单,两个IF就能搞定。在这种场合,她比较喜欢用“IF”而不是“如果”,因为两个“IF”看上去就象“黑旅风李达”的那两把板斧,左右开弓,呼呼生风,过瘾。

  她在心里对他说:“JASON,我教你啊,对这种事,要快刀斩乱麻,嚓嚓,两个IF搞定。IF那个女孩真心爱你呢,你就不管她父母同意不同意,把她肚子搞大再说,让她父母去干瞪眼;IF那女孩屈从于父母,就说明她不够爱你,你就屁股一拍,走人,让那女孩去干瞪眼。”她觉得有了这一“肚子”、一“屁股”,JASON的CASE就算彻底SOLVE了,都是以对方干瞪眼结束,何等畅快!

  不过她马上想到自己这是站着说话腰不疼,她问自己:你能做到这么干脆吗?这么多年了,也没见你一“肚子”一“屁股”地把自己的CASE搞定。虽然她那一“肚子”比JASON那一“肚子”的技术含金量高得多,但关键还是她自己下不了决心,不愿走人,不然她的一“屁股”总比他的容易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