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在一般没有多少人会特意选择出门的旅游淡季,异国街头上,出乎意料地出现了三道极其亮丽吸睛的身影。

不对。

与其说极其亮丽,不如说这三个人实在是——亮得是不是太过头了?!

“等等,今天出太阳了吗?果然没有啊,是阴天对吧……可是为什么感觉这么亮眼睛这么痛好像遭到了阳光直射——那三个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以上是一个路人实时发出的惊呼。

可以想象,并不止是他一个。

从这与众不同的一家人出现在众目睽睽之地的那一刻起,他们就一路惊起了相当多内容大致相同的惊诧之声。

能让明明被阴天弄得雾气沉沉的大地仿佛陡然间亮上好几个度,比点亮一大串灯泡的效果还要好……

这样仿佛自带几百万瓦亮度的神奇人类,居然真实存在,而且并不止一个!

听上去很夸张,但实际上居然几乎没有个人情绪强烈的艺术加工,完完全全,都是众幸运见到这几人的围观群众心中的真实想法。

——耀眼。

最先从脑海中蹦出的,就是这个极有概括性的词汇。

原来真有这样张扬夺目的人,即使只是普通的走在路上,都能将四周所有的光源的存在感压下去,让自己取而代之。

构成这新的光源的人,是两男一女的组合……

唔。

应该是两男一女?

对某一个路过之人的性别产生了奇怪的怀疑实在是太没礼貌了,只不过,这里面绝对完全没有恶意。

能确定性别的女孩子是个漂亮的姑娘,瞧上去温温柔柔,若是放在平时,也会十分引人注目。

但此刻却是遗憾地隐去了光芒。

单纯只是因为,三人组的其中一人就算用墨镜挡住了大半张脸,但仅仅显露出来的那一小部分,就在匆匆而过的刹那让晃眼看到的无数人当场惊呆。

这,这是从哪里来的异域美人?

是明星吗?是模特?还是哪个国家少见的当代贵族——

对外显露的小半张脸足以让人确定墨镜下的美貌,气质更加惊艳的大美人的金发是光源的一部分,只是出现在这里,就让暗沉的天不自禁地亮上几分。

也不怪路人无法确定他的性别,毕竟如果不看明显是男装的休闲打扮,这个大美人的身形也很纤细,与容貌混合,就无可避免地混淆了性别。

他就这么轻轻走过,带走了无数快要模糊失神的目光——不过没能彻底带走。

因为,金发大美人旁边,充当了另一半光源的男人会在外人的视线跟着他们飘远之前,用自己的鲜明存在感让他们瞬间清醒。

“哼!”

同样戴着墨镜的褐发男人跟同伴不一样,身上带着的是另一种惊人的气质。

虽然只从外表可以判断,他不是大美人,但绝对是一个挺拔高大的帅哥。

然而遗憾的是,大帅哥既不冰冷也不温柔,反而很凶。

如果说金发大美人给人的感觉是贵族,那他就一定是那个国家的国王本人了。

略微抬起一点墨镜,灼灼金眸从遮挡物下赫然显露,男人就这样淡漠地往不敬目光的来源之处扫去了一眼。

吓!

顿时间所有悄悄窥探的目光全都硬生生断成了两半,那边目光的主人想捡都捡不起来,可能被直接吓到缩头,等几人走远才敢小声嘀咕着埋怨……

只不过,奇怪的是,埋怨这一步被省略了。

路人们刚被点亮了这整整一条街的三个人——说不出“一家三口”,他们比起父亲与女儿,更像是哥哥和妹妹——惊艳到又被惊吓到,残留的情绪本来还很强烈。

可还没过多久,转过头的功夫,他们居然就脑袋空空,把方才发生的一切全都忘了,哪里还记得自己见到过太阳坠落于街头般的光芒集合体。

跟这些路人的记忆力没多大关系,也不是因为他们受刺激过度导致失忆,这当然是肯定的。

“吸取之前出门的教训,魔术用在这个时候就很方便了。”

光明正大用魔术作弊的大祭司大人淡淡地说。

他不会像失忆时期的自己那么愚蠢(重点强调),再在街头搞出寸步难行的丢人境地来。

几千年后的现世之人过于热情奔放,跟昔日只敢对美丽大祭司虔诚远观的埃及人民不是一个风格,让塔希尔非常不能适应。

所以,他十分干脆地就用魔术一劳永逸了。

路人们看见他们三人,最多只会激起极小的喧闹,过不了几秒钟,等他们走远之后,看到了他们的记忆就会自动从脑中消失,可谓是非常简单方便。

“——这还差不多。”

不用看都知道,这个透出不少酸气的发言,就来自于某自称要慷慨地让世人知晓他爱人的美(但大多时候还是非常不乐意要习惯性吃醋)的法老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