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 记

  x是我一个朋友的朋友的故事,这个朋友就是黄颜说过的“作家姐姐”,因为在国内发表过一些作品而得此名。

  作家姐姐认识故事中的洪漪,从她那里得知了海伦的故事,适逢黄颜正在海外原创贴,作家姐姐见那几个人的平凡事能吸引大批读者,就准备把海伦的平凡事也写出来跟大家分享。

  但她刚写了两集,就有人说不想看这种女人受苦受难的故事了,希望早日看到“解放区的天”明朗起来,于是作家姐姐停了笔。

  作家姐姐后来决定回国,把这个故事的梗概给了黄颜,让他有时间了写出来。但黄颜自己也要回国了,所以他把故事梗概给了飞星,让她们来写。

  飞星们还没贴完,就做鸟兽散,分散到全国各地去了,所以没有动手写这个故事。

  圣诞期间,我开始写,写了一段时间,黄颜建议说,与其写他那些丢人现眼的事,不如写海伦的故事。

  于是我写了一个,准备开始写这个故事。但那时手头的资料实在是有限,只好通过作家姐姐与海伦取得联系,请她提供更多细节。

  这期间,我开始写,海伦的故事就搁在那里了。山楂树引起意想不到的轰动,原来准备放在系列里的小故事,写成了47集的长篇,而且故事结束后,很多人没法从故事里走出来。在唐小琳建议下,我开始写,但发现写花絮也不能使大家从山楂树丛中走出来,于是我开始写。

  我写这个故事,采取的是我一贯的写法,就是平铺直叙,不加什么抒情状物,而是略带搞笑的白描。海伦哭了一通就写“呜呜哭了一通”,而不写成“两行辛酸的眼泪顺着脸颊向下滚落”。所以海伦一般都是“发呆”,而不是“陷入沉思”。

  叙述的方法仍象我前几个故事一样,是从女主人公的角度来写的,她知道的事情,我就知道;她不知道的,我不冒充知道。海伦自己有很多胡思乱想,但其他人物想什么,她不知道,都是她根据那些人的言行推测出来的。

  所以有些事情到最后也没有水落石出,比如BENNY究竟有没有派人威胁李兵,海伦问过BENNY,他说没有。海伦觉得他一定在中间起了作用,不然李兵不会善罢甘休。但BENNY没承认这一点,海伦也就不能肯定,我也就不会冒充上帝,说我知道BENNY的确插手这事了。

  这种写法对那些习惯于看作者象上帝一样无所不知、无处不在、包问包答式写法的人来说,就会觉得“有头无尾”,或者觉得我在隐瞒什么。但生活就是如此,有些事情永远都是一个谜。

  如果我对我不知道的事做一些猜测,再把这些猜测当事实写下来,把所有人的心理活动都解释给你听,那就是我在蒙骗读者了。我自己不喜欢读这样的东西,我也不喜欢写这样的东西。

  由于我事先就知道了这个故事的结局和过程,所以我采取从后往前推的方法来决定什么该写,什么不该写。除了跟故事发展密切相关的情节之外,我一般只写少量刻划人物、烘托气氛的场景。比如餐馆里的几个小伙子,他们跟故事发展没有必然的联系,但不写他们,餐馆的场景就不完整,所以也顺带写一点,点到为止。

  其他的人物,都是在故事发展中起了一定作用的,没作用就略去不写了。比如海伦怀孕跟BENNY在B城住了一段时间有关,所以我得写为什么BENNY会去B城住一段,那是因为老伯打了报警电话,所以我得写老伯。这样一路倒推回去,我就能决定谁要写,谁不写;哪些事要写,哪些事不写。

  知道我这个习惯的人,看到我写某个人物某件事,就知道这是一把”枪“,迟早是要打响的。不知道的人,有时就会觉得某些段落不应该写。

  很坦率地说,对那些建议我少写这多写那的人,我是不会听从的。一个长篇连载,还没载完,你怎么知道什么该写,什么不该写?你有你的爱好,你想看这,不想看那,但毕竟不是你在写故事,我只能告诉你:“不想看的地方就跳过去。”

  这个故事,象我写的其他故事一样,是个真实的故事。我所说的“真实”,意思就是“不是我编的”,而是我自己经历过的或者从朋友那里听来的。有人指出这只是海伦的一面之词,说得不错,如果这个故事由李兵来写,估计会是非常不同的。所以我说的“真实”是指从海伦的叙述到我的叙述,中间没有添加我的编造。

  我力求按人物原型的叙述来写,不为照顾人物形像而改动情节。比如海伦是为老板打了飞机的,我就如实写下来,尽管我知道这一写会“损害”海伦的形像,会引起一些人批评指责海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