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

  林妲担心地说:“‘新世纪’的东西好贵好贵的。”

  “豁出去了,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在这种关键时刻舍不得花钱,那就等于是把成堆的金钱推给别的女人了。”詹濛濛问,“你妈妈的ATM卡在你这里吧?我想先问你借点钱,等我发工资了就还给你。”

  “那我得跟她说一下。”

  “别别别,你跟她说了,她肯定不同意。先别跟她说,我在你去美国之前肯定把钱还到她账上,不让她发现。”

  她想了一会,说:“好吧。”

  詹濛濛蹦了起来,给她一个大大的熊抱:“3Q,3Q(谢谢,谢谢)。感谢你对我的大力支持,等我嫁入豪门了,一定不会忘记你这个最好最好的闺蜜,一定帮你找最好最好的丈夫。”

  “呵呵,你自己都还没嫁入豪门,就在对我许愿了?”

  “这个愿当然是在我嫁入豪门之前就得许,那样才显得我一片真心。这就叫‘苟富贵,勿相忘’。”詹濛濛憧憬说,“等我进入了那个圈子,肯定能认识很多年轻有为的富豪,那时为你物色一个好老公,就真是太简单了。不像我现在啊,一切都要靠自己,像个没头苍蝇一样,到处钻,到处碰壁,走了多少弯路啊!”

  第二天下班后,两个女生家也没回,直接出发去血拼。

  如果这不是林妲第一次来“新世纪”,顶多也就是第二次第三次。她知道那里的东西很贵,像她这样钱包不鼓的人,去了那里会觉得很没趣。那里的销售小姐都是贼精贼精的人,一眼就能看出你穿的是什么品牌的衣服,背的是什么品牌的包,并由此推断出你的购买能力。如果知道你没钱买她们家的东西,她们对你就爱理不理的。

  她从小到大,一直都住在家里,因为她家就在A大里面,她想多陪陪妈妈,还可以省掉住宿费,所以她连读本科读研究生都没和班上同学“群居”过。

  住在家里的坏处就是严重脱离同龄人的生活,更接近老妈那代人的生活,衣食住行都落后于时代。

  一直到詹濛濛搬进家里来,她才知道脸是应该当成调色板,不断往上涂东西的;比基尼区的毛发像头发一样,是需要打整的;多余的眉毛是要拔掉的,买衣服是要认牌子的,等等,等等。

  于是,她卧室里那张兼做梳妆台的写字桌上,小瓶子小罐子也渐渐多了起来,有的是詹濛濛送给她的,有的是詹濛濛推荐她买的;她衣橱里的衣裙也渐渐多了起来,有的是詹濛濛送给她的,有的是詹濛濛推荐她买的。在詹濛濛的督促下,她还屁颠屁颠地做起了面膜,并跟着詹濛濛学会了化妆,当然技术是差远了,还在菜鸟阶段。

  她发现经过詹濛濛的一番调教,她的确比以前耐看多了。

  看来“人靠衣装马靠鞍”的说法,还真有道理。

  今天因为揣着老妈的ATM卡,还揣着从“蓝色海洋”领到的工资,詹濛濛也把所有的钱都揣上了,所以她底气还比较足,从这个店转到那个店,跟着詹濛濛钻进一间又一间试衣室,看詹濛濛试了一件又一件,并担任摄影师,用手机为詹濛濛拍照。

  詹濛濛鼓动说:“你也提几件试试嘛,反正试衣服又不要钱,不试白不试。”

  她想想也是啊,光坐这里看詹濛濛试,也没什么意思,我何不试几件,过个干瘾呢?

  于是两个人亢奋地挑啊选啊,提着一摞摞衣裙跑到试衣间去试。

  这是她第一次发现试衣竟然是这么令人兴奋的一件事!看到自己在美丽衣裙的装点下,一举褪掉丑小鸭的绒绒毛,变得像白天鹅一样高贵典雅,那个感觉真是难以形容啊!

  她试着试着,就跟几条漂亮裙子难分难舍了。但一看价钱,差点惊叫起来,啊?这么贵?她那点钱买一条都不够,就算把老妈卡上的钱都用了,也买不了几条裙子。

  坐在试衣间里,抱着一大堆爱不释手的衣裙,她才深刻理解了詹濛濛对嫁入豪门的热烈憧憬。自己的父母没有钱,自己也不像能赚大钱的样子,如果不嫁入豪门,怎么买得起大把大把漂亮衣服和珠宝首饰呢?豪宅豪车可以不要,漂亮衣裙不能不要啊,不要就会丑十倍。

  但她仍然觉得为了漂亮衣裙就嫁给一个丑陋的富翁不值得,为了漂亮衣裙就嫁给一个自己不爱的人也不值得。但如果是一个年轻英俊又爱她的富翁,那她还是敢嫁的。

  问题是一个男生又年轻又英俊又多金,怎么会看上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