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值得(第4/5页)

“可是系统,我来这个世界以后,所见所闻,全是人魔两族的仇恨,非但没有随着时间消弭,反而血海深仇越来越深,刻骨铭心。原主七百年回忆中,大半是来自魔族。”

“魔族不死,天下不会太平。”

落永昼和原主的共情很深。

所以他对魔族的仇恨也很深。

“魔族该死。你说若是魔族不死,曦微做了这个仙道魁首,朝不保夕,风雨飘摇,做得有什么意思?”

“难道要让他和原主一样,再把人族的重担扛在肩上三百年吗?”

系统这才有点明白落永昼的想法,震惊道:“你…你,可男主是真正的天命之子,不会有事。”

何苦把这些大包大揽在自己身上。

落永昼一嗤:“那我还是《天命》这本书的原作者呢。”

“天命在我。”

“那么魔族就该死。”

他语气平淡,神色也寻常。

正是这种能将一族存亡,关乎万年的大事等闲视之的魄力,将隐于表皮下的骄狂推到了极致。

系统被他惊得说不出话来。

落永昼:“曦微崭露头角,前途可期,而我留给他一个彻底清平的仙道,这样一来,当算是任务圆满罢。”

系统思来想去,只能无言一句:“你真是不怕死。”

难怪落永昼这几日放弃以剑气镇压妖魔本源,任由魔域的煞气来归附。

归附的煞气越多,落永昼身上气息也日异妖邪,纵使他白衣佩剑的旧模样不改,较之剑圣,也更像是个大妖魔主。

任凭系统劝了几次,怎么跳脚都不管用。

原来落永昼的主意打在这里。

他根本不关心自己之后何去何从,妖魔本源如何处置。

或者换个说法,说是他根本不关心自己性命更为恰当。

因为落永昼想做的,就是借着自己这次登位大典,彻底抹去魔族在修仙界中的存在。

哪怕是赔上性命做代价。

穆七什么,落永昼通通不放在眼里。他剑锋从头到尾所指的,仅有玛丽苏而已。

果然是不世出的一场好戏。

落永昼坦然承认道:“左右是在任务世界,死了又不碍事。”

“你放心,百年前的旧事,我心里约莫有个底了。”

他与系统相对静默无言了一会儿。

落永昼无聊,伸手轻轻戳了戳挂在走廊边的灯笼,那灯笼生得不同寻常,十六条骨架支棱处十六面琉璃来,璀璨晃眼得紧。

“系统,你知道么,我这几日在魔宫把所有房屋陈设数了一遍,上至宝座龙纹,下至琉璃灯盏,皆是符合十六这个数的。”

系统:“……”

它刚想说人家大妖魔主还不能有个自己偏好数字咋地,落永昼就道:

“曦微与我说过,他自小开始就对十六这个数字,有刻在骨子里的情有独钟。而原主回忆中,他与百年前的穆曦微第一次相遇,报的姓名是洛十六。”

话至此处,再愚昧迟钝的人也能看出不对劲。

这远远不止于相交相惜的知己情谊,也非是师徒之间惯有的孺慕之情。

是要多深刻的眷念,才能把一个名字无处不在地刻在魔宫里?

“我能体会到原主的共情。他对其余人等皆是平静无波,唯独偏爱穆曦微一人。唯独穆曦微一人能引动他七情六欲,喜怒哀乐。”

“原主和穆曦微,应当是两情相悦。”

魔域永夜,纵有魔宫的灯火通明,依旧比其他地方来得昏暗。

琉璃灯被落永昼戳得一阵一阵晃,光影斑驳打在他脸上,照得模模糊糊的。

就是昏暗中模模糊糊一个剪影,他面容依旧美得惊人,眼神光一转之间,能压过满宫的琉璃灯盏。

剑圣美人榜首,天下第一,人人倾慕,人人追逐。

天下有与他生死相交的朋友,有对他孺慕不已的晚辈,也有与他两情相悦的爱人。

如此风光荣耀,自不会有黯淡失意的时刻。

可落永昼不过是披了个剑圣皮的外人,这天下与他的纠葛,仅仅是碍于任务的牵连。

剑圣有的真心不属于他,剑圣有的风光荣耀也不属于他。

他至始至终有的,只有一个冷冰冰的系统。

真是可笑,剑圣交游遍天下,多少人能以得他一眼,得他一个字为荣。

而落永昼所有不那么强硬,不那么剑圣的时刻,所有的心里话,也只有一个冷冰冰的系统知道。

落永昼:“穆曦微有对十六与生俱来的喜爱,我也有一直在寻找的东西。”

他的记忆是从自己大病一场后开始,关于生病前的人生,落永昼统统忘了个干净。

好似他的人生前半段如一张白纸,什么痕迹都没有留下过,旁人人生从呱呱坠地的那一刻开始,而落永昼的,是从那一场大病骤然开端。

惟独有一个念头是例外。

“我一直想找一个人,想亲眼看见他顺风顺水一辈子,称王称霸,看他拥有世上最好的一切,再无苦厄。若是真能见到,我也了无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