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二十二、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

  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我把你整整地装在我的心里!

  没有如纪戎歌所愿。

  那天晚上,我并没有去医院照看溪蓝。

  我最惧怕别人在我面前给我演一出生离死别的戏,每次在电视机上看这样的情节,我都会哭得眼睛跟牡丹花一样红艳艳,何况这个男主角还是我喜欢的人,我担心那时候我分不清自己的眼泪是为了他们缠绵坚贞的感情还是为了自己爱而不得的破运气。

  那天晚上,白楚的电话号码一直跳跃在我的手机上,好在我已调成无声,所以在宿舍里没有遭遇群殴。

  手机屏幕上的亮光照在我的枕头上,我侧身看着这个名字,反复地跳跃,跳跃着。有种不死不休的味道。

  我想,白楚此时的执著,是不是同我对他的喜欢的执著一样呢?

  或者,我和白楚真是蛮相似的人,都是那种不折不扣不死不休的人。只是,他贵如蚕丝一般,我贱如蒲草一样。

  此时的他,是想同我发泄他的那些悲愁么?我对他似乎还是蛮重要,能令他这样不眠不休地给我打电话。可是,他打通电话的唯一目的,是不是就是倾吐将要失去溪蓝带给自己的伤心呢?

  这个世界上,同样的时空,不同的地点,是不是还有同我一样的女孩子,一直在为那些自己喜欢到心里的男孩子充当忘忧草解语花的职责?

  白楚的电话号码最终消失在凌晨的鱼白色中,而我,也昏然跌入了睡梦。

  梦里,白楚的眉眼是那么清晰,仿佛触手可及。

  他站在我的面前,高高瘦瘦的,像一树繁花,笑容明亮凛冽,就在触目的瞬间如刀片一样割破了我的心脏,然后撇竖横折刻下了他的名字,笔画蜿蜒在我心脏的细纹间,混成一体,于是,我的心沦落在他的名字。于是,我哭了,他还笑得那么明亮。他的手划过我清秀的额际,唇角的弧线极淡,却充斥着一种天生的蛊惑,他笑着说,莫春,你怎么会叫春呢?

  是的,白楚,我也不想叫莫春。

  如果我可以叫溪蓝的话,如果我能让你可以多看我一眼,我并没有像你想像中活得那么如鱼得水,那么满不在乎,那么大大咧咧,那么坚强。其实我比那个叫溪蓝的女孩还要细致,还要敏感,还要容易惊恐失措。如果我没有背负那么多心事和生活的压力的话,如果我不需要在莫帆面前站成一堵挡风遮雨的墙的话,那么,我也会细声细气地说话,撒娇,咬着嘴巴一笑,像那朵狗尾巴花一样不胜寒风的娇羞。这一些我都会。

  可是,我有我的生活,所以,我不能不坚强。

  如果,这样的坚强,让你感觉到是一层厚厚的壁堡,让你也倾吐你的烦恼,倾吐你的心事,以至于可以不在乎我的感觉,那么我宁愿自己迅速风化,风化成一堆柔软的沙,将你埋入我的身体里,然后后人在这座坟茔的软沙上刻字:莫春的白楚!

  当我从这堆乌七八糟的梦里醒来时,发现天已经大亮。

  我想我该去看麦乐,如果她没有大碍,我就将她接出院,天天给她炖小母鸡,将她的身体补得见不到一丝伤口,永远像以前那个完完整整,臭屁不止的麦乐。

  我一边胡乱地扎头发,一边哼着声音,喊了同宿舍的秦岚,让她上课点名时帮我和麦乐答到。

  秦岚虽然前些日子被麦乐推门给撞伤了脑壳,但还是一口应承了下来。她很神秘地探过她有些黄瓜型的脑袋来问我,听说,麦乐住院了?她怎么了?

  我眼珠子转都没转,轻轻应了一下说,这女人领舞的时候,从舞台上扭了下来,把屁股给摔成四瓣了。

  秦岚一见没有什么可打听的消息,便收拾起课本冲出了寝室,离开前回头眨了眨眼睛说,替我问候一下那个屁股跌成了四瓣的姑娘。说完后又似乎想起了什么,继续补上,对了,莫春啊,我听人说,你最近常和一开宝马的帅哥来往,恋爱了?

  我哼哼了两声,看了看秦岚那张柔弱的细条条脸,说,秦岚,你毕业后可不愁工作了,去做狗仔队还真不错的。

  秦岚斜了一下嘴巴,说,不和你这个没诚意的女人说话了,一点都不诚恳,姐妹们想替你把一下恋爱的关,不说拉倒!

  我收拾好自己之后,反复在镜子中审视自己,就在和秦岚说话之前,我还没有发现自己的脸是这样的圆满,我一直都觉得自己属于小脸美人,怎么和秦岚那张小细条条黄瓜脸一比较,我立刻觉得自己的脸就变成了发面包子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