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何如筵上舞醉风

叶初雪一听见外面暴起的喧哗声就放下手中的信跳了起来,掀着帘子冲出去,恰巧平安的侍女塞湖正朝她飞奔过来,两人差点儿撞到了一起。叶初雪扶住她问道:“是他们回来了吗?”

塞湖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用力点头,反身向营地外面指了指。叶初雪也等不及她缓过气来说话,便已经迫不及待地迎了过去。

平宗离开了二十天,带着大队人马去漠南与玉门军打了几个胜仗,眼看着龙城调集了五万禁军要对他们进行围剿,这才率部北撤,避免与禁军直接冲突。

这二十天平宗并没有中断与叶初雪的联系,每日都有信鸽往返传递消息。平宗会将每日战果与行进路线不厌其烦地告诉她。而叶初雪也会尽心地在帷幄之中研判地图,做出判断。她并不愿意在行军打仗的问题上对平宗这样的军人指手画脚,但随时掌握他们的动态会令她少些担忧牵挂,多些对未来局势的判定。

平宗知道她的想法,并且理解,这是最令她感到欣慰的地方。

大队人马照例驻扎在五里之外的空地上,平宗纵马飞驰而来,身后还有十几个人带着成千上万肥美的牛羊和上百口大箱子跟着,叶初雪知道那是他们的战利品。一连几场胜仗令所有人的脸上都盈满了喜色,平宗更是脸上挂着久违了的意气风发。

叶初雪远远看见他便站定了,目光驻留在他的身上,看着他身上的铠甲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他笑起来洁白的牙齿益发衬得他的面色满是风霜。他的身体随着天都马的脚步上下起伏,意态自信从容,几乎在用全身每一根细微的毛发述说着胜利的喜悦。

打了胜仗的男人果然有着非同凡响的魅力,对她向自己投过来的仰慕目光心满意足,于是说话的声音中也就带着浓浓的快意:“叶初雪,丁零人的女人这个时候都会扑过来抱住她们的男人,你还站着做什么?”

她也笑开,张开双臂:“你过来。”

他大笑起来,大步上前,突然将她往肩头一扛,在她的尖叫声中朝自己的大帐走去:“你简直是岂有此理!我得好好教教你丁零人的规矩。”

她的尖叫声很快便变成了婉转的叹息。他身上的味道混杂着尘土、风霜、汗水和血腥的气味,那是战场的味道,是经历过血与火的拼杀,经历过拼死的杀戮和快意的胜利后才会具有的味道,不同于她以前在他身上闻到过的任何味道。叶初雪直到这时才真切地体会到胜利对这个男人来说意味着什么。

叶初雪从没见过任何一个人比平宗更能笑对失败。他对失去龙城之后一连串变故的平静应对令人几乎要忘记了他是一个怎样好胜骄傲的人。他能够理智冷静地分析失败的原因,并不将所有的罪责推到她的头上,却也懂得如何将她这个头号敌人化解成盟友。他懂得耐心蛰伏,慢慢积聚力量,随时调整策略,听去诸方意见。他从没有过一天的气馁和低落,始终有条不紊地做着准备。但是直到他用一串胜利略微洗刷了失败的耻辱,直到他将敌手揍得满地找牙的这一天,叶初雪才真正见识了他意气风发的模样。

而她爱死了他这副模样。

她毫不矜持,在他把自己扔在长毛波斯氍毹上时勾着他的脖颈将他拉着倒在自己的身上,用热情的邀约来弥补这些天来的分离。

她对他的想念一点儿也不比他的少。对他的渴望也一点儿也不比他弱,她激烈而渴切地回应着他,用最饱满的热情欢迎他的归来。

平宗感受到了她的热忱,毫不客气地在她身上挥洒着胜利的余威。直到天色将晚,帐外来来往往的人声逐渐喧嚣了起来,他们才终于在彼此的怀中平静了下来。

“你的办法很好。”他带着满足的慵懒笑着说:“全部用最好的马最强的兵,不在多而贵精,发挥丁零骑兵最大的速度优势,出其不意地打了两次之后玉门军对我们就已经胆寒。后面几次遭遇他们都是望风而逃,连正面接战的勇气都没有。”

“哪里是我的办法,你们丁零人不是一向都是这样打吗?”她自己倒是不敢居功,当初不过随口提了一句不必与敌人硬碰硬拼兵力。丁零人最早就是依靠骑兵来去倏忽神鬼莫测的速度横扫大漠草原的,这是他们在血脉里流淌的本能。

“是你提醒了我。不然我会将五千人都带走,人数虽然多,战果却未必好。”他们只找回了三千匹天都马,平宗经叶初雪提醒,这才决定只带三千人南下,先亲自打几场胜仗,建立威名,然后再徐图后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