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迷途的羔羊 6

……连威和对面某位熟悉的警探四目相对,对方的眼中是熊熊燃烧的怒火,连威的眼中却是无边无际的绝望——讲道理,他到底造了什么孽老天要这么对他?他到底和美利坚这片土地犯了什么冲?他现在回国还来得及吗?去特么的哈佛医学院吧!他真的要疯了!

连威怀疑打破次元壁耗尽了他所有的人品,否则的话,外科医学方面的大佬那么多为什么分给他的就是脾气最差的一位?为什么出国不到两个月就遇上了两场命案而且次次被当成杀人凶手带到警局?更重要的是——波士顿警局是没有人了吗?为什么两次遇到的都是同一个警探?!简直s**t!连威觉得他有理由怀疑这个警探是不是人种歧视,否则的话,他为什么每次都死揪着他不放,简直就像是认准了他就是杀人凶手一样!他真的只是碰巧啊啊啊!

连威再和那名警探对峙的过程中已经开始思考等他离开了波士顿警局是不是要去华人街买本黄历回家,然后,他要跟史蒂芬好好商量商量,以后不宜出门的日子他全都请假可以吗?!就算是请一次假之后要熬一次夜加班他都认了!他真的不想再进一次警察局了!事不过三啊!想他这么一个好学生、好公民,在国内活了二十多岁一次局子都没进过,结果出国不到两个月,进了两次局子,连威觉得这样下去,他这头在医学生中引以为傲的秀发迟早要秃。

连威也不是第一次面对这个对他似乎有偏见的警探了,所以,他从看到他进了门,认出他的身份之后,就一直保持着闭口不言的状态,毕竟,:)反正他说什么这丫都不信,他为什么要浪费那个口水?而且,从刚刚在学校里遇见了BAU小组来看,这个案子现在应该是由BAU在处理,波士顿警局之所以在BAU回来之前派人来审讯他,也不过是想在BAU之前拿到他杀人的证据抢功而已。不过,想法很美好,现实很骨感。人根本就是他杀的,难道他还能给他造出证据来不成?

至于他的口供——呵,他没干过的事情他为什么要承认?他要是敢屈打成招,他绝对敢把整个波士顿警局全部告上法庭!真当他好欺负吗?

反正,连威决定,在BAU回来之前,无论这位警探说什么,反正他是不会开口的。

于是,整个审讯室中,某警探的怒吼与连威淡定的闭目养神的动作形成了鲜明对比。

不过,事实上,连威虽然闭着眼睛,但他却不是真的只是在闭目养神,而是在回想着这个案件,现在,至少连威可以确定了,之前的感觉并不是他的错觉,而是因为——他确实应该感到熟悉——三十五岁到五十岁之间的中年女性,可不就是之前他第一次进波士顿警局时,死在他楼下的那位女士吗?

独居,四十岁上下,虽然当时他看到的只是照片,而且当时因为是在警局里,即使照片是那位警探拿过来的,但是为了减轻自己的嫌疑连威也只是远远地盯了一会儿而已,所以,他虽然第一位受害者和他的距离很近,但是他所得到的信息也并不多。可是,如果再结合今天被害的那位女士——虽然两名受害者并不足以支撑起对凶手的侧写,毕竟,那样的不确定性太大,他并没有实际勘探过现场,无法从环境中获取凶手的心理状况,而且,他看到的还不是真正的尸体,只是片面的照片。

但是,做侧写的人毕竟不是他,连威现在所做的这些,不过是想借此洗刷掉自己的嫌疑,毕竟,他不需要知道自己的侧写对不对,他只需要找到疑点,然后由BAU的成员们来帮他判断正误,这就足够了!

结合今天的这位女士的话——受害人特征:三十五岁到四十五岁之间的中年妇女——虽然都是中年妇女,但是通过这两位受害者来看她们都保养的不错,看起来比较年轻,所以说,年龄范围可以略微缩减——然后,伴随着保养得宜的自然是她们都颇具资产,至少吃穿不愁,算得上是女强人的类型,不过,这种女人在外国比例远比在中国高得多,并不足以成为一个锁定的特征——还有就是——她们的脾气都不怎么好。

连威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这当然不是侧写的功效,这是医学,第一位死者的眼角沾有眼部分泌物——好吧,通俗点来讲,有眼屎——这是肝火旺盛的表现,今天在哈佛大学遇到的那位死者眼部发红、身上虽然有香水的味道,但是连威依旧可以嗅到极为轻微的汗味——对于一个注重自身形象地女士而言,这种程度的汗味足以让她难以忍耐,唯一的解释便是因为她的身体缘故,使得她没有办法祛除自己身上的汗味——眼睛发红,多汗,同样是肝火旺盛的表现。而肝火旺盛随之产生的就是脾气暴躁等一系列的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