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试试?(第3/3页)

哟,这话他爱听,但,那是庄城啊!庄城!

“那个人比我优秀!而且万一告白了,他不喜欢我,会不会连朋友也做不成?”

何群一手撑在下巴上作沉思状,“那人脾气好不,待人友善不?”

“脾气很好,很温柔。”

“那您为什么不试一试?脾气好的人心都软,就算失败了,您多说两句好话,撒撒娇就可以过去了。”他妈对他就是这样的,虽然他妈的脾气并不算好。

“真的?”

“真的!”

“那试试?”

“试试!”

何群这小子平时傻了点,但有句话说得对啊,庄城脾气好啊,告别失败的话,他撒娇卖萌一番,不也就过去了,他可是还有过英雄救美的壮举呢!

头上顶着救命恩人的头衔他怕啥!

有道理!

“成!那就试试!”林易一拍大腿决定道。

想明白了,林易觉得自己气也顺了,腿脚也灵便了,脑子更加清楚了不少。

首先,他得把自己捯饬捯饬,这幅鬼模样还是不要吓到他的小庄庄了。

林易吹着口哨往卫生间走。

刷牙洗脸,剃了胡须甚至还抹了些摩丝,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林易“啧啧”两声,真帅!

随便啃了两口冰箱里的吐司,林易一边吃一边想着,等到他跟庄城成了,等到他跟庄城成了,他就让庄城教他做饭,绝对不能让庄教授和他一起啃吐司。

不过私事归私事,林易公私分明的意识还是有的,罗根教授找自己肯定是辛普森实验室的事情,他稍微填了填肚子,便去了辛普森实验室。

到了罗根教授的实验室,林易才发现今天办公室里还不止罗根教授一个人。

“您终于出现了,我还以为您得悲春伤秋好一会,才能再出现在我们面前。”林易丝毫不给自己顶头上司面子。

自己闯了祸,躲起来黯然神伤,留这个烂摊子给自己的老伙计,这办的叫什么事啊。

辛普森教授满眼红血丝,不过从他整齐的衣服和平静的神态来看,想必已经整理好自己的情绪了。

“是我的错,是我高看了自己,太冒进了。”辛普森从沙发上站起来,“林,我需要你的帮助。”

林易看着辛普森,叹了口气,“您说吧,能做的我一定做。”不得不承认,辛普森的出现让林易心中的大石放下了一半。

这个老狐狸虽然好大喜功了一点,但是他的危机处理能力,是毋庸置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