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第4/4页)

陶梓安脸色认真起来,和顾宇时一起赶去警察局。

“散布照片和发邮件的嫌疑人已经找到了。”警察坐在他们面前,告知:“这案子还有一个共犯,嫌疑人声称他这样做是有人怂恿,向你们勒索5000万的并不是他。”

这一点,看过那名嫌疑人的资料,陶梓安是相信的,一个小混混,不可能狮子大开口向他们要5000万。

“这名姓王的男子,事后给这位嫌疑人10万块,我们根据这个账号,找到了这个名字,你们看看认不认识?”

摆在他们面前的是一个女性的名字。

陶梓安当然不认识。

顾宇时却有一点印象,似乎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

想了想,他站起来走了出去:“我先打个电话。”

陶梓安坐在原地,没有跟上去。

只是过了没多久,顾宇时再回来的时候,脸色很难看。

“怎么样?”陶梓安问。

“……”顾宇时握住陶梓安的手,坐下对警察说:“那名怂恿嫌疑人的人是谁,我大概已经知道了,现在我想请问,按照这个案情的严重程度,对方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警察:“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勒索敲诈公私财物既遂,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你们的情况属于被害人虽然因此产生负面情绪,但并未交出财物,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这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顾宇时:“共犯呢?”

警察:“像本案那位王先生,很难定罪,因为没有充足的证据,而且案情不严重。”

如果真的交出了财物,那就能定罪。

陶梓安在一边听着,隐约已经猜出了,那个怂恿小混混勒索他的人是谁。

于是心里后悔呀,早知道就把钱交出去,然后让他妈的坐牢。

“好的,我们知道了,谢谢。”顾宇时皱着眉,离开警局之后,打电话打听李鹤轩现在的情况。

那边回了他一句:“李鹤轩的公司现在快破产了,现在到处借钱。”

挂掉电话,顾宇时面无表情。

如果是以前,听到曾经光风霁月的人,沦落到这种地步,他可能还会感触。

但是李鹤轩千不该万不该,把注意打到陶梓安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