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第2/3页)

“而且今天这顿发作,迟早是要来的,有没有误会不重要,重要的是让老爷子借题发挥好把一肚子气撒出来,知道我跟你的事之后,这两天我看他憋得难受,吃不下睡不着的,把身体熬坏了,那我可就真成不肖子了。”林谙把汗湿的刘海撩上去,露出平静的眉眼,跟之前与林天罡抬杠时的样子截然不同,“其实就算没有你,没有性向问题,我跟他之间也逃不过这一顿爆发的。太多理念不同,他为我规划好的路我不想走,我坚持的东西他也不理解,和平的表象总不能维持一辈子。”

陆惊风似懂非懂,毕竟他没有一座道观好继承,贫穷果然限制了想象。

“这些好无聊的,我们还是来谈谈你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这件事吧!”林谙话锋一转,跃跃欲试的表情跟条见着骨头的大狼狗似的。

怎么又回到这个话题了!

一笔糊涂账,陆惊风乱得很,他自己也理不清,索性一挥手,揭过这茬,着眼于当务之急:“先说说你现在怎么办吧,被家里赶出来了有地方住吗?手头有钱吗?我看见你妈给你使眼色了,等林观主气儿一消,你应该就能搬回去了,这段时间我给你临时找一酒店,房费我垫……”

他红着脸,一通叽里呱啦,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些啥,反正只要能把话题扯开,说什么都无所谓。

“酒店就离办公室近点,交通费也省了,我估计以你的性格手头也没啥存款,一朝被扫地出门就只能靠朋友扶贫了,唔……你干什么?”

在他叨叨叨的攻势下,林谙半蹲了下来。

“?”

只见他脱了自己脚上的黑白格纹的拖鞋,轻轻放到陆惊风面前,扬起脸:“傻瓜,怎么鞋子也不穿?”

“没,没来得及。”

陆惊风当时火急火燎地从二楼跑下来的时候就赤着脚,之后也一直没找到机会穿上鞋,打仗似的闹了一出,又被林谙拖着走出二里地,这会儿满脚泥灰。

他自己都快忘了没穿鞋的这茬事了,有点尴尬:“我没事儿,皮糙肉厚的,你自己穿着。”

林谙没答话,目光灼灼地盯着他的脏脚丫看,陆惊风有点不自在,摸摸发烫的耳朵尖,左脚蹭右脚,蹭完,右脚又蹭左脚,灰尘和着脚汗涂均匀了,更脏了。

他更窘迫了,往后退了半步。

“躲什么?”林谙一把捉住他的脚腕,也不嫌弃,半跪着,把脏兮兮的脚微微抬起来,视若珍宝般放在掌心,检查完发现除了脏没有伤口,再细心地拂拭起脚底,等囫囵揩干净了,强迫着塞进拖鞋里,另一只脚也依样画葫芦,照做不误。

从头到尾,连眉头也没皱一下。

陆惊风此刻的心情格外平静,热风拂面,知了长鸣,他垂着头看这个男人认真专注的眉眼,那种呵护和细致,一腔不容忽视的情意,从骨子里散发出来,落实到行动上,像一涓润物无声的细流,温暖纯净,慢慢濡湿了一颗干瘪的心。

是的,男人。那一刻,陆惊风转变了观念。

其实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知道林谙就是林汐涯之后,他都只把这人当成孩子,毕竟第一印象太深刻,当年的林谙就是一个瘦瘦小小的半大孩子,缩在怀里也没什么重量,昏迷的时候还哭鼻子。

现在一想,他已经记不清那孩子具体长什么样子了,满脑子都是后来的林谙,俊俏中带着侵略性,性格不好,嘴巴很贱,但人不坏。

两个人在一起之后,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呢?会像茅楹跟午暝那样吗?

陆惊风忽然就对这个问题产生了零星兴趣。

这对他来说是很稀奇的,他从小到大,时常就一个人呆着,师父不在的时候多,在的时候屈指可数,基本就像个偶尔造访的客人,他几乎想象不出家里总有别人的场景。

会很热闹?还是会有点聒噪?

陆惊风的脚沾了灰尘,灰蒙蒙的,但依稀能辨认出底下藏着的羊脂玉般的肌肤,脚上的皮肤比身体其他部位更白,可能是常年不见阳光的缘故。脚弓隆起挺翘的弧度,脚掌修长也窄,趾甲修剪得圆滚滚的,底部是粉红色的。

很难想象一个男人的脚长得这么秀气匀称。

林谙摩挲着那脚趾的指甲盖,如饥似渴地欣赏着,转而又抚上脚腕,没等指腹落到实处,猛地一顿,触电般撒开了手,四肢僵硬地站起身。

陆惊风没注意到他的反常,穿着大一号的拖鞋踢踏了两下,脚感不错:“拖鞋挺软,啥牌子的,改天我也去买一双。”

“哦,你买不起。”林谙面无表情,一句话打消了他的念头。

陆惊风:“……”有钱了不起啊!有钱还不是被老爸打出门?

林谙这会儿心虚,不太敢正视他,刚才他捧着陆惊风的脚,脑海里不知怎么的,就划过一些不可描述的画面,把这双脚这样那样,把脚的主人翻来覆去,尺度之大,画面之淫乱,自己都吓了一跳。